注意丨做过职业健康检查后,这件事用人单位千万不能忘!

时间:2025-02-18 10:38:26 浏览:46

A:我们按照要求做过职业健康检查了,为什么还会受罚?
B:你们有告知劳动者检查结果的书面记录材料吗?
C:这......我们没有书面材料,就口头告知一下。

用人单位依法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做法是正确的,但千万别忘了将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

下面这起案例,一起来看看吧→

案例简介

案例一

2024年11月,安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安吉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用人单位存在木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其虽有安排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但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经进一步调查,查实该单位存在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予以该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1年1月,某市执法人员对某家具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该用人单位现场未能出示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的书面材料。

经查明: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32名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但未按照规定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32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同时参照《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最终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五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七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

收到检查结果后,以下行为不能做!

·未按规定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张榜公布体检人员信息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仅向体检异常的人员告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仅向需复查人员告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之后没有将告知记录存档。

拓展

对于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更是国家强制性规定,目的在于筛查职业病、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禁忌

那么,用人单位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后,该做哪些事呢?

案例警示

某地行政执法人员对某家具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该用人单位现场未能出示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的书面材料。

经查明: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32名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但未按照规定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32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同时参照《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最终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拿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后,除了书面告知劳动者外,还有这些应尽事项

1、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记录参考模版



《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五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不同检查结果不同应对措施

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对劳动者个体的体检结论可分为以下5种:

①目前未见异常
表明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各项检查指标均在正常范围内,用人单位可以继续安排其从事目前岗位工作。

②复查
表明检查时发现与目标疾病相关的单项或多项异常,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③疑似职业病
用人单位应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

④职业禁忌证
用人单位应当将其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不得安排其从事相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

⑤其他疾病或异常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建议安排劳动者到综合性医院进一步复查诊治。

3、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①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职业健康检查异常结果登记、职业病患者和疑似职业病患者一览、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的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和处理记录、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记录等材料应作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由用人单位长期保存。




②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劳动者个人信息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历次职业健康体检报告、职业病诊疗等资料、其他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等。

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后,用人单位应根据检查结论和建议采取下一步措施,千万不可隐瞒不告知哦,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助推企业可持续发展、



来源:天津职业健康、江苏卫监、杭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健康安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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