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合规实务指南——企业所得税风险指引及解决方案(风险1-30)
01、未按规定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实现时间
【风险描述】企业销售商品计算收入总额时应注意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 不同的销售方式确认销售收入的标准不同, 企业在计算时应核实其实际采取的销售方式和收入确认的时点, 如果已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而未确认收入, 则存在当期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务风险。
【预计风险】企业销售商品已经满足确认收入的条件而未确认收入的, 导致少缴税款, 税务部门将予以追缴并加收滞纳金, 并按《税收征管法》予以罚款, 会产生补缴税款等一系列税务风险。
【解决方法】企业在确认销售额时应重点核实其实际采取的销售方式和收入确认的时点。根据税法规定, 针对不同的销售方式确认其销售收入实现的时间。若存在延迟确认的情况,请企业及时进行调整纠正。
02、应收账款未及时计入收入
【风险描述】此类风险是一般企业最常见风险之一。很多情况下, 企业收入往来不是即收即付的, 收入可能会挂在应收账款, 预收账款上。例如, 企业采取分期销售方式时就会产生这种情况。收入长期挂在往来账户而不及时入账, 会有少计收入, 少缴税款嫌疑,从而带来税务风险。
【预计风险】企业将收入长期挂往来账户而不及时入账。此类情况一向是税务局重点稽查对象之一,一旦被税务局查获, 不但要补缴税款, 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还会进入征信名单,对企业带来不好的影响。
【解决方法】企业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对当期收入及时完整入账, 若存在上述问题, 请及时进行调整纠正, 平时要经常对会计账簿进行自查, 尤其是应收预收等往来账户,杜绝此种不良情况的发生。
03、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未确认收入
【风险描述】企业存在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长期挂账不处理, 除另有规定外, 应该按税法规定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否则存在少缴所得税的风险。
【预计风险】税务局在稽查企业收入时,超账期应付款项未确认营业外收入是稽查重点,也存在虚列成本风险, 会对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产生影响, 存在补缴企业所得税、附加税、滞纳金及罚款等风险。
【解决方法】企业应核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中长期未核销余额。自查有无超账期应付款项, 重点关注账龄三年以上的应付款, 如果确认无法支付, 应及时进行债务重组或采取债权债务抵销的方法进行冲销处理, 或直接转入营业外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需要注意:应付利息、应付股利的对方如果是自然人, 还可能会涉及扣缴个人所得税。
04、未能正确核算来源于境内的全部所得
【风险描述】企业进行日常生产经营主要都是在国内, 所得自然也是来源于国内, 但是有些特殊情况可能会较难界定, 例如转让其拥有的境外动产, 虽然使用者在境外,但是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为国内, 这笔财产转让所得也是来源于境内。企业可能界定不清,从而少计收入,少缴税款。
【预计风险】企业企图通过少计收入来少缴税款的方式在税法上是绝对不允许的;企图模糊境内、境外所得界限也是不行的。少计收入一旦被税务局查获, 不但要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和罚款,还会进入征信名单,对企业带来不好的影响。
【解决方法】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正确区分销售过程中取得的收入类型, 对于来源于境内的收入, 企业要严格据实记账, 并且正确预提所得税, 不得少记。平时企业要经常进行自查,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
05、对后续收回的已扣除部分资产损失未计收入
【风险描述】企业已经确认扣除的资产损失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或部分收回, 此时增加收入,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
【预计风险】收回损失,应计收入而未计收入,税务机关会要求调整,追缴税款。
【解决方法】企业需查核应计收入而未计收入的项目, 对于收回的资产损失, 需在相应纳税年度增加应纳税所得额,补缴税款。
06、非货币性收入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风险描述】企业对于取得财产, 无论是否为货币形式, 未一次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未计收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会要求改正,补缴税款,缴纳罚款等。
【预计风险】未计收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会要求改正,补缴税款,缴纳罚款等。
【解决方法】查核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 转让收入, 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 除另有规定外, 是否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07、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收入的确认时点错误
【风险描述】企业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确认时点错误会减少企业当期的收入, 收入未入账减少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预计风险】收入确认时点的错误使当期的应税收入减少, 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不符合规定,税务机关会要求重新进行纳税调整,补缴税款,缴纳罚款等。
【解决方法】企业可以咨询税务代理机构, 在纳税申报时保证各事项正确完整, 避免出现错误。
08、取得产品分成收入未按分得产品的日期及时入账
【风险描述】企业取得收入可能并非是货币收入, 也有可能是采取产品分成形式。对于产品分成收入,可能存在未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风险。
【预计风险】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采取收入分成方式取得的所得未按照税法规定及时确认收入, 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进而影响应纳税额, 少计收入, 少缴税款, 产生被税务机关加征罚款和滞纳金的税务风险。
【解决方法】企业应当自行检查自身“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情形, 判断销售产品取得的所得是否已经及时确认收入, 若是未及时确认, 请企业及时进行调整,在分得产品的日期及时确认产品分成收入。
09、跨年度租金收入未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确认收入
【风险描述】企业出租的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 如厂房、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 取得的跨年度租金收入, 相关折旧和摊销已经计入成本费用, 但租金收益没有确认收入。
【预计风险】企业出租资产取得的跨年度租金收入若未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确认收入,会少计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产生补缴企业所得税并加处罚金的风险。
【解决方法】核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审核租赁合同, 如果存在出租资产取得的跨年度租金收入未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确认收入的情况, 请及时确认收入, 并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10、租金收入未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
【风险描述】企业会提供租赁服务。例如经营租赁大型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等, 对于没有收到的租金收入, 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日或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 产生被税务机关加征罚款和滞纳金的税务风险。
【预计风险】合同约定租金付款日的, 企业可能会不及时确认这笔收入, 从而产生少计收入,少缴税款的风险。
【解决方法】企业应当自行判断是否存在对外经营取得租金收入, 若存在上述情形, 企业对取得的租金收入是否已在税法规定期间及时确认收入,若是未及时确认收入,请企业及时进行调整纠正。
11、股权转让所得非货币形式的收入未入账
【风险描述】企业在将股权转让时应该将转让人转让股权所收取的对价,
包括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种收入全部计入收入。如果以非货币形式的股权转让收入未入账则会产生少计收入,使应纳税所得额变小,产生少缴所得税税款的风险。
【预计风险】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 可能会将部分股权转让所得以实物形式来作为部分价格,
出现非货币形式的收入未入账的情况, 从而少计收入, 导致应纳税所得额虚减, 在税务机关检查的时候, 会被检查出少缴企业所得税, 从而产生补缴税款、滞纳金以及影响纳税人信誉度的风险。
【解决方法】建议企业认真核查股权转让收入是否全部入账, 是否存在非货币性收入没有入账的情况,
是否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如果有上述不合规的情况,应该及时改正。
12、企业处置资产未按照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风险描述】企业处置资产应该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如果企业瞒报转让资产的收入, 或者按照历史成本或者重置价格来确定收入, 则会带来风险。
【预计风险】企业处置资产应该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如果企业瞒报转让资产的收入, 或者按照历史成本或者重置价格来确定收入, 则会带来风险,在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会带来补缴税款、滞纳金等风险。
【解决方法】建议企业对企业处置资产的销售收入进行核对, 对于没有按照要求按资产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的要及时改正。
13、视同销售不确认收入
【风险描述】税务局重点稽查对象之一。对于企业来说, 视同销售可能存在几种情况,
例如, 将自产产品用于投资等。会产生视同销售不确认收入、少缴税款的风险。税务机关在对企业进行检查时,会要求补缴税款并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预计风险】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符合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未将其确认为收入,
会产生少计收入, 少缴税款的风险。税务机关在对企业进行检查时, 会要求补缴税款并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解决方法】企业应当核查判断销售产品取得的所得是否已经及时确认收入,
若是未及时确认,请企业及时进行调整,在分得产品的日期及时确认产品分成收入。
14、售后回购方式未按售价确认收入
【风险描述】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时, 未按售价确认收入,
未将回购商品作为购进处理,造成收入额偏低,少缴企业所得税,产生风险。
【预计风险】企业销售商品时采用售后回购的方式, 未按售价确认销售收入,
导致少缴税款,税务机关会追缴税款和滞纳金。
【解决方法】企业应自行检查、判断是否存在通过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但是未及时正确确认收入的情形,
若是存在上述问题, 请企业及时进行调整纠正, 将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并将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15、接受符合条件的股东投资未计入应税收入缴纳税款
【风险描述】企业接受股东投资不满足“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
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未计入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存在税务机关要求进行调整,追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及罚款的税务风险。
【预计风险】未计入应税收入, 未缴纳税款, 税务机关要求进行调整,追缴税款, 缴纳滞纳金及罚款。
【解决方法】企业应加强自查, 对于接收股东划入资产首先要认定是否计入收入,
再确定是否作为计税基础缴纳企业所得税。
16、少记提供劳务或服务收入
【风险描述】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 除了传统的货物销售收入, 也会产生提供劳务收入。例如运输代理服务收入。这部分收入不是来自于日常活动,存在少计收入、偷漏税款的风险。
【预计风险】对于生产销售企业来说, 提供劳务或者服务并不常见,
但这部分收入也要及时完整入账,否则会有少缴税款的风险。
【解决方法】企业应当自行检查是否存在提供劳务或者服务取得的收入,
若是存在上述业务, 对其取得的收入是否已经及时完整入账, 若未进行入账的, 请企业及时进行调整纠正。
17、处置低值易耗品的收入未及时入账
【风险描述】企业低值易耗品主要配件、一次性损耗的办公用品等。这类收入相较于日常货物销售收入,数额较小也不经常发生,因此可能会有少记收入的风险。
【预计风险】低值易耗品收入不入账这种行为有少记收入企图少缴税款的嫌疑,
一旦被税务局发现, 不但要补缴税款, 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还会进入征信名单, 对企业带来不好的影响。
【解决方法】企业应当自行检查是否有销售低值易耗品业务, 若存在上述情形,判断对其取得的收入是否已经及时入账, 即使收入数额相对较少, 也要及时完整入账, 及时检查有没有遗漏此部分收入的情形。
18、低估技术转让所得而享受了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风险描述】企业进行技术转让, 技术转让所得大于 500 万元, 但为了享受到条款规定的优惠条件,故意降低技术转让所得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预计风险】如果企业低估年净收入而享受了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将给企业带来查账风险, 同时因为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的对应关系很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带来不必要的税务检查风险。
【解决方法】建议企业如实核算进行技术转让,加强相关成本费用科目间的联动检查。
19、将应税收入申报为免税收入核算
【风险描述】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取得的环保项目所得可享受免征政策,
但是企业将其他项目取得所得也一并计入环保项目所得错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产生补缴税款的税务风险。
【预计风险】企业将非免税项目取得的所得申报为免税收入适用税收优惠政策,
少缴相应部分税款。税务机关在检查时,企业有无正确适用税收优惠政策是其核查重点,若企业存在不当适用的问题, 会产生补缴税款与缴纳滞纳金、罚款的税务风险。
【解决方法】企业应当自行检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的明细金额,准确归类取得的收入类别,
判断是否存在将不符合税收优惠的收入划为减免税类别,以此少缴税款,若是存在上述情形,请企业及时进行调整纠正。
20、企业虚增销售综合利用资源产品取得的收入
【风险描述】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综合利用资源进行生产而取得的收入按照税法可予以减计,
企业通过虚增其销售收入的方式从而缩小其应纳税所得额, 进而影响当期应纳税额,产生补缴税款的税务风险。
【预计风险】企业虚增综合利用资源销售产品取得的收入, 从而少计其应按税所得额。税务机关在检查时,企业确认的应税收入是否真实合理是其核查重点, 若存在虚增情形,会产生补缴税款与滞纳金的风险。
【解决方法】企业应当自行检查“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明细金额与总账金额,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判断相关收入的确认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 若是存在上述情形,请企业及时进行调整纠正。
21、企业承包经营、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收入错误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风险描述】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的铁路、公路、通勤班车等基础设施项目,不属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错误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预计风险】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的铁路、公路、通勤班车等基础设施项目,不属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错误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产生补缴企业所得税并处罚金的风险。
【解决方法】请企业自查是否存在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的铁路、公路、通勤班车等基础设施项目错误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若存在,及时做纳税调整。
22、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未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
【风险描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企业若不均匀计入若干个年度,会导致企业在不同年度收入会畸高或者畸低。
【预计风险】未分期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会导致不同年度收入差异较大, 不利于税务机关的管理,而且也是违反规定的行为,税务机关会责令限期改正。
【解决方法】企业需要做好自查, 核实是否将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
23、企业将不符合规定的工资支出计入工资薪金支出总额
【风险描述】企业发放的工资薪金, 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的部分, 错误计入企业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预计风险】国有企业错误扣除超过限定数额部分的工资薪金, 会导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实际值,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部门将追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解决方法】企业应检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工资薪金, 如果有超过限额的扣除额,应及时调整。
2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换出成本错误
【风险描述】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对通过将产品、机器设备与其他企业交换其他产品,企业对这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未按照税法和相关财务准则的要求正确确认换入换出成本,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带来相应税务风险。
【预计风险】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准确计量换入以及换出产品的计价, 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进而影响应纳数额。税务机关在检查时,对企业有无按照税法规定正确确认产品成本是其核查重点,若存在上述情形,会产生补缴税款与缴纳滞纳金的税务风险。
【解决方法】企业应当自行检查“主营业务收入”、“存货”等账户的明细金额, 判断是否存在有对该非货币资产交换错误确认交换成本的情形,若存在上述问题,请企业及时进行调整与纠正。
25、私车公用账面无车辆租赁费
【风险描述】公司名下没有汽车, 员工个人汽车用于公司公务, 公司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承担车辆的相关费用但账面无车辆租赁费发生额。企业未与个人签订租车协议, 个人也未向企业提供代开的租赁发票, 这种情况与车辆相关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企业存在被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查补所得税、滞纳金、罚款等风险。
【预计风险】私车公用, 如果企业未与个人签订租车协议, 个人也未向企业提供代开的租赁发票,不允许税前扣除与车辆相关的费用,否则存在被查补所得税、滞纳金、罚款等风险。
【解决方法】企业应自查有无车辆租赁协议, 企业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支付合理的租赁费凭租赁费发票税前扣除, 租赁合同约定的在租赁期间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且与企业使用车辆有关的、合理的费用,包括油费、修理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凭合法有效凭据税前扣除;与车辆所有权有关的固定费用包括车船税、年检费、保险费等,不论是否由企业负担均不予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整。
26、不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支出,未作纳税调整
【风险描述】企业发生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但是以劳动保护为名, 向职工发放的现金、人人有份的生活用品和非防护装备等福利和劳动报酬支出不属于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如果错误扣除,会使当期的劳动保护支出额高于实际值。
【预计风险】企业将不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在税前扣除, 会造成当期的费用增加, 应纳税所得额低于实际值, 企业少缴企业所得税,存在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滞纳金的风险。
【解决方法】根据《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138 号)规定,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凡以劳保为名向职工发放的现金、人人有份的生活用品和非防护装备等福利和劳动报酬支出,企业应作纳税调整。
27、利息扣除不符合规定
【风险描述】企业税前扣除不满足真实、合法、有效的, 与个人之间签订借款合同的借款利息支出,违反了企业与个人之间利息支出扣除的规定,产生税务风险。
【预计风险】企业与个人之间不符合真实、合法、有效签订借款合同的借款利息支出, 直接在税前扣除, 会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存在补缴企业所得税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的风险。
【解决方法】企业应审查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和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如果有不符合规定的税前扣除,应及时调整。
28、企业将不符合标准的工作服饰费用税前扣除
【风险描述】企业未按要求制作服饰(包括不限于所制作的服装不满足统一制作且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却按照规定作为合理支出在税前全额扣除。如全额扣除则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应纳税所得额需要重新调整。
【预计风险】企业未按要求制作服饰却按照规定作为合理支出在税前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需要重新调整,税务机关会追缴税款,责令缴纳罚款等。
【解决方法】企业需要自查, 所制作的服装是否符合标准, 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的服饰费用才能税前扣除。
29、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作为企业发生费用列支,在税前扣除
【风险描述】如:个人车辆消费的油费、修车费、停车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个人家庭消费发票;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维修费;职工参加社会上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在职教育所需费用。这些费用应由个人负担,企业可能作为费用在税前列支。
【预计风险】油费、修车费、停车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个人家庭消费等, 这些费用应由个人负担, 企业若作为费用在税前列支,会多记成本,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会产生补缴税款,缴纳行政罚款和税收滞纳金的风险。
【解决方法】核查企业是否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成本费用科目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私人车辆维修费、养路费、年检费和保险费等费用。如有的话,请企业及时调整。
30、税收滞纳金和罚款支出在税前扣除
【风险描述】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 如果存在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收滞纳金和罚款的情况,按照企业所得税法, 其税收滞纳金和罚款的支出是不能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的,如果错误扣除,则会产生税务风险。
【预计风险】企业如果在税前扣除了税收滞纳金和罚款支出, 会使应纳税所得额低于实际值,少缴纳企业所得税,存在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滞纳金的风险。
【解决方法】企业应该核查在管理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科目里支付的税收滞纳金和各种行政罚款, 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做了纳税调整。如果存在税前扣除税收滞纳金和罚款支出的,应及时调整。
来源:同心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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