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近日,我局收到来自某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其中有一份是我市某矿业公司的报告书,报告书显示该公司本次体检有十余名劳动者为噪声作业职业禁忌证(即该劳动者目前不得从事接触噪声作业)。
针对上述职业禁忌证的情况,我局执法人员要求用人单位将职业禁忌人员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该公司负责人当即表示会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做好协调换岗工作。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该公司又遇到了难题。经与这些劳动者协商,有些想继续从事原工作岗位,愿意签订自愿放弃调岗证明,一旦发生职业病与公司无关的协议书;而且从公司角度出发,老员工因为已经熟悉岗位操作流程,换岗对公司来说也是损失。
最后该公司又找到了我局执法人员,询问双方在签订“免责协议书”的前提下,能否继续使用该劳动者从事原岗位?
我局执法人员表示——这是不可以的!
普法专栏
一、什么是职业禁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二、劳动者有职业禁忌,
用人单位应当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三、劳动者不同意调岗怎么办?
用人单位发现劳动者有职业禁忌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劳动者协商,调岗至不存在原职业危害的工作岗位,尽量保障调岗后劳动者的薪资待遇不变。若劳动者拒不配合,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不对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岗,
继续用工会有什么风险?
劳动者: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若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一旦转化为职业病,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行政处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用人单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免责协议”,
可以不调岗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本文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订“免责协议”是无效的。
温馨提示
对劳动者个人来说,在职业禁忌的情况下,若继续从事原岗位接触禁忌的职业危害,大大增加了罹患职业病的风险,对健康造成影响,有些影响甚至是不可逆的。对用人单位来说,为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岗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应当引起重视。
来源:职业安全卫生网、余姚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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