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碳达峰碳中和已经成为全球各国及各家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必选项”,而要实现这一目标,第一步就是要对碳排放量进行调查与核算,看看自己当前的碳排放情况到底如何,因此碳排放量核算也成为现阶段降碳工作的重中之重。
2022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指出要完善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机制,加快建立覆盖全面、算法科学的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
同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立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主要行业碳核算核查标准实现全覆盖。同时,要加强碳达峰碳中和计量国际交流合作与互认。
关于碳排放核算,有人会觉得它很简单,不就是一张“排放清单”上的数据统计么。但相信更多企业都能体会到这件事情的技术含量,并产生诸多疑问,今天我们就来盘点一下,关于碳排放核算,那些你必须知道的事儿~
碳排放核算的有哪些标准?
碳排放核算标准是碳排放统计核算的重要技术基础,也是事关碳排放算的“准不准”的重要依据。从目前已发布的碳核算标准来看,可谓是五花八门,上至国际国家,下至地方行业,让不少企业看花了眼,最终做出来了碳排放清单也变成了个“四不像”,那到底该如何确定需要遵循哪个核算标准呢?
要弄清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两件事情:碳核算的对象以及碳核算的最终目的,换句话说就是:核算“谁”的碳排放以及核算出来给“谁”看的问题,下面的这张表就帮你快速定位需要参照的核算标准。例如,一家公司需要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规划,那他最好按照ISO14064-1或者欧盟OEF标准进行组织层面的碳核算。与此同时,这家公司的动力电池产品需要进入欧美等国际市场,则需要针对这个产品基于ISO14067或者欧盟PEF规范开展碳足迹的核算。
碳排放的“范围”和“类别”是什么?
一些刚接触碳核算的朋友经常会混淆这两概念,以为“六大类别”是“三大范围”的升级版。实际上,“三大范围”的概念出自《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这是由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自1998年起开始逐步制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而“六大类别”的概念则来自《ISO 14064:2018》,这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一套国际通用的温室气体核查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GHG Protocol的范围3以及ISO 14064的类别3-6属于不受企业直接控制的排放源,因此量化和减排的难度很大。考虑到这些因素,GHG Protocol暂时允许企业自行决定是否要统计和报告范围3的相关数据。而在ISO 14064-1:2018标准中则特别提出,企业必须尽可能量化所有重大间接排放源,无论这个排放源属于类别3-6中的哪一个。
如何确定“重大间接排放源”?
可以看出,无论是从碳核算的标准的角度还是碳排放信息披露的角度,对于温室气体间接排放的态度只会愈加严格,因此针对“重大间接排放源”的管理将会成为企业碳核算过程中关注重点。
这时企业就需要先定义什么叫“重大”,定义的方式如下:
首先尽量识别出所有类别3-6涉及的间接排放源。
自行或参考其他资料,为四个固定评价因子设置系数统一的得分标准。
四个固定评价因子为:a)预期用途,如是否因某些原因被强制要求统计;b)行业特定指南,如是否有行业内明确可用的量化方法;数据的获取难度,如经济成本或时间成本;企业对该排放源的影响力水平,如企业能否成功要求第三方运输使用清洁能源等。
对每一个间接排放源的四个评价因子进行打分,将四个分数相乘得到一个总分。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定一个合理的总分门槛,所有总分超过门槛数字的间接排放源都将纳入“重大间接排放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