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 1200—2021),(以下简称《规范》)。
一、《技术规范》的特点
(一)突出工业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特征
◆主要内容:《技术规范》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去向等环节载入排污许可证,明确排污单位和固废设施的环境管理要求,通过环境管理台账和执行报告可追溯、可查询工业固体废物合规情况,实现对排污单位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管控。
(二)载明工业固体废物基本信息,细化污染防控技术要求
◆主要内容:许可证中载明工业固体废物基本信息,包括排污单位产生的所有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环节,工业固体废物自行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位置、能力等基本信息;提出污染防控技术要求,包括应履行的工业固体废物相关环境管理要求,自行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生产运行期应落实的污染防控技术要求。
(三)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要求
◆主要内容: 排污单位应当对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别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对于危险废物,台账记录格式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执行;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生态环境部固体司正在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计划今年发布。
二、《技术规范》的出台背景及实施要点
(一)《技术规范》制定的必要性
○新修订的《固废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落实排污许可证废水、废气、工业固体废物“一证式”管理要求。
○统一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技术要求。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指导审批部门审核确定排污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相关许可要求。
○适用于产生工业固体废物且应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
(三)如何衔接已发布的技术规范
○截止目前,已发布75项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其中45项中含有工业固体废物相关内容。
(四)如何实施?
○系统平台保障:优化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的固体废物申报模块,执行报告模块中新增工业固体废物内容,推动排污许可平台与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和信息共享。
○印发配套管理通知:通知中明确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的实施步骤和时限要求。
《技术规范》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但具体的实施时限,还需待平台相应模块开发完成及相关通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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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规范全文”:http://www.csrcare.com/Standard/Show?id=92038
作者 | 王曼
擅长领域:清洁生产审核,环境应急预案,排污许可申报,园区环保管家等。
拥有环境管理咨询相关的扎实专业知识的同时,积累了丰富且有价值的现场经验,形成一套完整的环境咨询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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