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2018修正)》解读
《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的重点内容概括如下:
1. **法规目的**:旨在预防、缓解、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出入境人员和国境口岸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秩序。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国境口岸和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货物等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3. **突发事件定义**: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 **组织管理**:海关建立应急指挥体系,海关总署负责统一协调管理,直属海关负责所辖区域的应急处理工作。
5. **应急准备**:包括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培训演练、保证资源配备等。
6. **报告与通报**:建立应急报告制度和疫情信息报告系统,要求及时报告突发事件。
7. **应急处理**:包括采取紧急控制措施、组织专家调查、启动应急预案等。
8. **法律责任**:对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该法规的重要意义和影响在于:
- 强化了国境口岸公共卫生安全的法律保障,提升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 明确了海关在突发事件中的职责和权限,提高了应急响应的效率。
- 通过规定法律责任,增强了相关单位和个人遵守法规的自觉性。
与原有法规相比,2018年的修正主要体现在:
-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进行了部分条款的修改,以适应新的监管要求。
企事业单位需履行的义务包括:
- 配合海关进行突发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 按照规定储备应急资源,如人员、设施、设备等。
- 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企事业单位享受的权利包括:
- 在突发事件中获得海关的指导和支持。
- 参与海关组织的应急培训和演练。
合规红线包括:
- 不得隐瞒、缓报或谎报突发事件。
- 不得妨碍海关工作人员执行应急处理公务。
- 不得拒绝海关的统一指挥和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