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7修正) 》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7修正)是为加强海洋倾废管理,保护海洋环境而制定的法规。重点内容包括:
1.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向中国管辖海域倾倒废弃物和其他物质的活动。
2. 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实施本办法。
3. 废弃物分类: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废弃物,其中一类废弃物禁止倾倒。
4. 倾倒区划分:分为一、二、三类倾倒区,试验倾倒区和临时倾倒区。
5. 许可证制度:实行倾倒许可证制度,明确倾倒单位、有效期限、废弃物数量等。
6. 倾倒许可证类型:包括紧急许可证、特别许可证、普通许可证。
7. 倾倒作业要求:船舶、飞机等载运工具需持有倾倒许可证,如实记录倾倒情况。
8. 监督检查:海区主管部门负责海上倾倒活动的监视检查和监督管理。
9. 倾倒区封闭:主管部门可封闭不宜继续使用的倾倒区。
10. 赔偿责任:违反条例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该法规的实施对保护海洋环境、规范倾倒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对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倾倒许可、监督检查等要求,触及合规红线的行为将受到处罚。与原有法规相比,2017年修正版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以适应新的管理需要。企事业单位需遵守倾倒许可制度,按规定倾倒废弃物,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