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水司有关负责人就《“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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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专家: 解读日期: 2022-04-18
  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水司有关负责人就《行动方案》出台背景意义、主要原则、主要任务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城市黑臭水体是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是群众身边的麻烦事、烦心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要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基本消灭城市黑臭水体,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同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三年时间里,生态环境部每年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地级及以上城市率先开展治理工作。“十三五”期间,地级及以上城市新建污水管网9.9万公里,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088万吨。全国29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含州、盟)黑臭水体消除比例98.2%,总体实现攻坚战目标,极大改善了人居环境,有力促进了城市高质量发展。
  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巩固提升既有治理成果,使治理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十四五”期间,迫切需要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向更广范围拓展,向深度延伸,向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方向深化。2020年10月,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的要求。2021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的任务。同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将治理范围扩大到县级城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行动方案》,立足生态环境监督职责,指导地方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现问题、分清责任、跟踪督办,指导各地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到2025年,推动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实现长治久清;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问:如何落实好《行动方案》?  
  答:落实好《行动方案》,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必须始终坚持四方面原则。
  一是严格监督、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开展监督,重实质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行为。编制工作手册,开发专门“APP”程序,实现排查程序、成效判定标准化。通过资料查阅、现场巡河、水质监测等方式,有效覆盖所有城市黑臭水体,实现“一河一档”。坚决反对仅实施河道撒药、简单加盖、临时调水冲污、河道曝气而不注重岸上控源截污等行为。
  二是突出重点、带动全局。黑臭水体的表象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核心在管网。在排查内容上,聚焦城市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效能问题,强化各类污染源治理,倒逼地方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在排查范围上,为服务和支持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以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为重点,全面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三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既看“面子”,更重“里子”,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情况、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等作为排查重点,一方面查看城市水体是否符合消除黑臭水质标准,另一方面更加关注控源截污等基础工程是否建成并有效运行,河湖长制、污水垃圾处理费用保障等长效机制是否建立,督促各地从根本上解决水体黑臭问题。
  四是群众满意、成效可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治理效果与群众的切身感受相吻合。通过“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微信公众号、12369环保举报热线等途径受理群众举报信息,将问题较多的城市列为排查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不获全胜绝不收兵。凡是黑臭现象反弹、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经核实后重新列入城市黑臭水体清单,继续督促治理。
  问:“十四五”期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如何开展?
  答:“十四五”期间,将采取国家与地方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行动工作。地方层面,省级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制定实施省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指导帮助地方摸清城市黑臭水体现状,督促补齐设施短板、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治理成效进行核实。工作任务重点包括核实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排查城市黑臭水体水质、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效能、工业和农业污染防治、河湖生态修复等方面的问题;判定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城市黑臭水体问题清单,督促地方限期整改。国家层面,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清单管理,抽查省级行动成效,通过卫星遥感、群众举报、断面监测、现场调查等方式,精准识别突出问题和工作滞后地区。对于突出问题久拖不决的,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现场拍摄。
  问:与“十三五”相比,本次《行动方案》有哪些特点?
  答:《行动方案》延续严的主基调,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立足主责主业,聚焦关键问题,协调各方共同推动黑臭水体治理。一是创新工作方式。优化过去国家“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模式,充分调动地方尤其是省级部门的主动性、积极性,压实省级部门监督责任,更多结合地方实际、聚焦差异性问题。国家则做好顶层设计、抽查帮扶,发挥好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同时,改进发现问题方式,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水下机器人等新技术手段,加强汛期污染强度管控,加大随机抽查力度。二是关注长效机制。“十四五”期间,将更加关注管网建设运行维护、污水垃圾处理费用保障、河湖长制落实等长效管理机制的构建运转,督促地方切实建立防止水体返黑返臭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治标不治本的措施,推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强化指导帮扶。高度重视对地方的培训指导,精心组织编制工作指南,对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和技术团队开展培训,全面提升地方在黑臭水体治理监管领域的业务水平,同时组织专家赴基层开展定点帮扶,对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攻关,力争“十四五”期间帮助地方培养锻炼出一批高素质的监管队伍。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部主动公开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相关信息,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例如央视《焦点访谈》播出了五期专题节目,有力推动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十四五”期间,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将继续公开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相关信息,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形成全民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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