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2015修订) 》解读

解读法规: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2015修订)
解读专家: 合规网 解读日期: 2025-11-10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2015修订)重点内容概括: 1. 规范电子认证服务行为,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实施监督管理。 2. 电子认证服务指为电子签名相关各方提供真实性、可靠性验证的活动。 3.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专业人员、注册资本、经营场所、技术和设备等条件。 4. 申请电子认证服务许可需提交书面申请、人员证明、营业执照、经营场所证明等材料。 5.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准予许可,并颁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 6.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制定并公布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和证书策略,保证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7.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履行保证证书内容完整准确、妥善保存相关信息等义务。 8.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拟终止服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与其他机构协商业务承接。 9.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符合性、安全运营管理等。 10. 违反办法规定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罚款等处罚。 法规意义和影响: 本办法对电子认证服务行业进行规范和监管,保障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可靠性,维护网络交易安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新法变化内容: 2015年修订版在2005年版本基础上,增加了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注册资本要求,明确了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完善了许可证变更、延续等规定,强化了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企事业单位义务和权利: 义务:1. 遵守法律法规,申请电子认证服务许可。2. 制定并公布业务规则和证书策略。3. 保证服务安全性和可靠性。4. 履行证书管理、信息保存等义务。5. 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接受监督检查。 权利:1. 依法取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2. 按照业务规则提供电子认证服务。3. 向申请人告知相关事项,签订服务合同。4. 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合规红线: 1. 不得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2. 不得非法转让《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3. 不得降低设立时所应具备的条件。4. 不得违反业务规则和证书策略。5. 不得拒绝或阻碍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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