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持安全发展加强安全工作的决议

颁布机构: 重庆市党委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重庆市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09/06/18 颁布日期: 2009/06/18
颁布机构: 重庆市党委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重庆市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09/06/18
颁布日期: 2009/06/18
关于坚持安全发展加强安全工作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   (2009年6月18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市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市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重要措施。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平安重庆”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全市安全生产总体比较稳定。但必须清醒看到,当前我市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今年,全市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明显上升,特别是“3·23”重大建筑事故、“5·30”煤与瓦斯突出特别重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我们集中精力抓发展造成严重干扰,对重庆开放环境带来不利影响。这反映出我市一些地方和单位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安全责任还不落实,安全监管还不到位,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还很薄弱。同时,重庆山高路险,主城区高层建筑密集,全市重化工业比重较高,交通、消防、高危行业安全工作的任务很重。重庆地形地貌复杂,地质灾害易发多发,洪涝、干旱、雷电等自然灾害比较突出,“6·5”武隆山体垮塌特大灾害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对人民负责、对发展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安全工作,把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会议就我市坚持安全发展、加强安全工作作出如下决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重于一切。加强安全工作,是以人为本的直接体现,是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是加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安全稳定是硬任务,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稳定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安全稳定也是政绩,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生产、一手抓安全,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整治突出安全问题,着力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建设“平安重庆”,为实现“314”总体部署、落实国务院3号文件精神、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扎实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生产安全。下决心打好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攻坚战,再关闭一大批小煤矿,加大保留煤矿的安全整治,大力调整全市煤炭供给格局;严格各类矿山开采许可,规范矿业开发秩序。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整治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秩序。加快山区公路危险地段防撞护栏建设,加大高危路段、桥梁等整治力度,建立并完善道路交通智能化系统和水陆交通、气象监测系统等安全管理设施建设,严肃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规范建筑市场,加强招投标管理,坚决杜绝违规转包分包,严格建筑施工安全许可,推进建筑工地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城市消防规划,加强消防装备建设,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危旧房片区的消防安全整治,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对50米以上高楼逐栋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加强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实行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市民吃上放心食品;着力推进药品安全源头治理,加大药品抽验力度,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预警网络和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同时,要切实抓好铁路、民航、电力、冶金、水利、农机、人防、旅游景区、各类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工作,严防群伤群死事故发生。   三、加强以地质灾害为重点的自然灾害防治。我市喀斯特地貌突出,地质比较脆弱,要以防范山体垮塌等地质灾害为重点,全力防治自然灾害事故。坚持以城市建设地带、重要交通干线、重大水利工程、矿山开采、矿山采空区及三峡库区等为重点区域,建立应急系统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地灾隐患全面排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及时发现新的地质隐患点,逐一制定防灾避灾预案。完善地质灾害治理规划,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建立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确保监测预警信息准确、及时。对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坚决采取险区封闭、紧急疏散、搬迁避让等措施。坚持科学救援,严防次生灾害发生。严格建设工程审批,杜绝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四、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建设。编制和实施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全面提升以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管理工作水平。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更新力度,推广应用安全科技成果,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扎实抓好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建立隐患拉网排查、挂牌整改、档案管理、追踪督办机制,加强对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全面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和企业“零事故”活动。按照“巩固区县、强化乡镇、延伸村居”要求,加强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努力形成覆盖城乡、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加快区域性安全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提高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   五、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把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操作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具体人头。各级党委、政府要负起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具体抓。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的职责。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能,坚持管发展、管项目、管审批与管安全相统一。各级国资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相应的安全监督职责。各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要全面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人、财、物等保障措施,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适时排查整治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重点行业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风险评估与分级监管监察、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奖惩等制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和自然灾害预警、应急反应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事故。   六、严格实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严格“一岗双责”管理,对较大以上的安全事故,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实行问责,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员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现工作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问责处理;构成违纪的,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平安重庆”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区县和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把考核结果与评先晋级和干部任用挂钩,坚决执行安全生产和“平安重庆”建设“一票否决”制。   会议强调,要加强安全工作队伍建设,完善监督管理机构,充实基层安全管理力量。实施安全大培训计划,全面提升劳动者安全素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完善地方安全法规、标准和规章体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宣传教育,着力推进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会议决定,从今年起,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尽快形成我市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崭新局面。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更加自觉地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平安重庆”建设,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把安全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为重庆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实现“314”总体部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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