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

颁布机构: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宜宾市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0/08/24 颁布日期: 2010/08/24
颁布机构: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宜宾市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0/08/24
颁布日期: 2010/08/24
宜府办函〔2010〕200 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 位和企业: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 产大检查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10〕51 号)要求,为进一步提 高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 定好转,市政府决定立即在房屋与市政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 程、电力工程、重点水利工程和通信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建筑施 工安全大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即日起至2010 年9 月15 日。 二、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企业自查、各区县检查、市上组织督查组开展督查 的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立即 整改。 — 2 — 三、督查内容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整治。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安 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企 业安全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按照“管项目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加强对工程的协调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与监督,保证安全生产费 用足额投入,正确处理好安全、进度、质量三者的关系;施工单 位要严格审查劳务分包队伍资质,加强分包队伍的管理,严禁非 法转包和以包代管,并保证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有效;监督单位要 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履行好安全监督体系职责,严把工程 质量关,为施工安全创造有利条件。 (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整治。督促在建建设 项目的业主单位,特别是施工、监理等单位深入开展施工安全隐 患检查整治。要以工程中涉及到的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洞室、 高大模板、高处作业等事故多发部位和易燃易爆、群死群伤等环 节为重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切实有力的整改措施, 落实整改责任,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建立建设施工安全管 理的长效机制。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检查整治。加强对建设 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检查整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 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 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 3 — 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 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 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 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 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 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 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要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隐 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四)建筑市场检查整治。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 输、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和矿山施工管理部门要立即开展建筑市 场检查整治,规范建设市场,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坚决 查处施工单位违规分包、违法转包等违法行为,该停工整改的立 即停工整改,该曝光的立即予以曝光,该清退出场的坚决清退出 场,确保重点建设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五)事故责任督查追究。对发生的建筑施工事故,各地要 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从相关部 门监管、企业安全管理、员工教育培训等多方面调查事故原因, 分清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督查分组及督查项目 (一)牵头单位:市经委。 督查重大建设项目:中电福溪电厂一期工程、华电珙县电厂 一期工程、锦屏—苏南+800 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示范工程、向家 — 4 — 坝—上海+800 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复龙换流站、扩建宜宾叙 府500 千伏输变电工程、宜宾—泸州500 千伏线路工程。 (二)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督查重大建设项目:向家坝水电站、四川宜宾港志城作业区 一期工程、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江安电石渣 制水泥项目、长宁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双马宜宾水泥制造有限公 司二期项目、筠连矿区新维煤矿及船景煤矿、筠连芙蓉新型干法 水泥生产线、兴文瑞兴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五粮液公司质管质 检和测量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宜宾县高新造纸机械成套设备开发 制造基础搬迁项目、兴文县五星煤业技改扩能及配套项目、天原 集团离子膜烧碱节能减排综合技改项目、地奥集团兴文宏能煤业 金鹅池煤矿新建项目、兴文县大旗煤业扩能技改项目、长宁县白 酒迁建技改项目、南溪达业科技新型组合墙体材料项目、宜宾广 播电视中心工程、全省煤矿棚户区改造(宜宾范围内)。 (三)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督查重大建设项目:宜宾—泸州—川渝界高速公路(宜宾段)、 乐宜高速公路(宜宾段)、S307 宜宾—南溪、四川宜宾港志诚作业 区进港公路及互通式立交桥、S309 古高路长宁县龙头镇—珙县巡 场镇整治、S206 宜宾—高县公路整治、S206 遂筠路南溪县牟亭— 黄沙整治、S307 屏山—新市段复建公路、宜庆路、锦屏—楼东复 建公路、宜宾—屏山新县城公路、滨江环绕道路、西环线道路工 程、高县庆符东区路网建设工程。 — 5 — (四)牵头单位:市规建局。 督查重大建设项目:酒都剧场迁建工程、全省城市棚户区改 造(宜宾范围内)、南溪县西城综合开发项目、鲁能西区开发项目、 交通街综合开发项目、杨湾污水处理厂、南溪县滨江路和桂溪河 景观工程、屏山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兴文太平工业园区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 (五)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督查重大建设项目: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宜宾范围内 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 力建设、宜宾卫校南迁工程、宜宾商职校新校区建设、南溪职中 整体迁建。 (六)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全省国有林区棚户区及林场危旧房改造(宜宾范围内)。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牵头单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队。由 于《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情况督查的通知》(宜府办函〔2010〕 190 号)中,组织的6 个综合督查组从多个职能部门抽调了多名人 员,参加对10 个区县和部分市级重点监督企业的督查,考虑到有 关职能部门抽调的人员有限,此次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督查未 明确配合单位。各牵头单位可自行确定需要配合参与的单位或专 家并自行联系,相关单位若接到牵头单位的通知必须密切配合。 — 6 — (二)各督查组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9 月15 日前报送市 安办,市安办汇总后上报省安办。 联系人:冯刚,电话:8201475,自动传真:8241360。 二O 一O 年八月二十四日
标签: 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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