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排污申报登记表册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颁布机构: 苏州市环保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苏州市 适用领域: 环评与排污许可
生效日期: 2003/06/12 颁布日期: 2003/06/12
颁布机构: 苏州市环保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苏州市
适用领域: 环评与排污许可
生效日期: 2003/06/12
颁布日期: 2003/06/12
苏环〔2003〕172号 关于取消“排污申报登记表册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区环保局: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取消“排污申报登记表册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字(2003)53号、苏财综字(2003)51号)文件精神,取消《排污申报登记表册工本费》收费项目和标准,请你们立即遵照执行。 二OO三年六月十二日
登录合规网
解读×
加入清单×
加入 管理清单
系统提示×
很抱歉,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下载太过频繁,如继续下载,请输入验证码并点击继续下载
继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