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安监局《昆山市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机构: 昆山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政府规章
适用地区: 苏州市 适用领域: 执法监督与事故处理
生效日期: 2006/02/10 颁布日期: 2006/02/10
颁布机构: 昆山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政府规章
适用地区: 苏州市
适用领域: 执法监督与事故处理
生效日期: 2006/02/10
颁布日期: 2006/02/10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昆政办发〔2006〕4号 转发市安监局《昆山市安全生产重点企业 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开发区、江苏国际商务中心、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安监局《昆山市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监管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十日 昆山市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监管工作方案 为探索积极有效的监管方式,构筑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家、省、苏州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基本出发点,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五要素”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倡导安全文化理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通过开展重点企业监管工作,以点带面,典型示范,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重视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1.杜绝特大事故,控制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逐步形成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和危险化学品、职业危害和其它高危行业的重点监管机制。 2.全市企业职工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在苏州市下达的控制指标内。 三、组织机构 市安监局成立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市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组长:陶林生 常务副组长:朱学林 副组长:任新生、黄思峰、邰继成 成员:杜维亚、陆建林、吴新轫、朱小红、陆小明 责任部门:监督一科(联系电话:57756083) 联系人:高熙鸿、朱晓亮 四、重点企业的范围和标准 1.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 2.剧毒物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使用企业。 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甲种证)。 4.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5.近两年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企业和上一年度职业危害检测超标的企业。 6.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长途客运的交通运输企业。 7.固定资产(建筑,设备等)价值超过5千万元的冶金、机械、造纸企业。 8.生产作业现场员工在1000人以上的电子、纺织、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9.市级建筑施工企业。 10.本市近两年来发生2起死亡事故或一次死亡2人以上事故的企业。 11.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企业。 五、重点企业的确定 根据昆山市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全市各类企业总量,确定市级监管重点企业100家;开发区、各镇监管重点企业200家。实行市镇两级分层监管,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市、镇两级重点监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调整。 六、重点企业监管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强调层层建立并认真落实责任制。 2.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必须的组织机构、人员和资金。 3.开展对员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与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根据本单位所存在的危险性类别,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5.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危害程度,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方案,成立专职或义务抢险、救护队伍,并定期进行预演。 6.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7.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对企业内的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落实整改。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建档备查。 8.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自我制约机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对危险性较大的行业或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岗位,在工伤保险基础上,推行人身伤害商业保险制度,促使企业形成自觉加大安全投入、努力减少事故的自我约束机制。 9.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和台帐。 10.与周边企业建立安全联防制度,配备相应的设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实施互援。 1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七、重点企业监管的措施 1.推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重点企业必须签订《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承诺自觉履行安全生产各项责任。 2.推行重点企业安全工作月报制度。市、镇两级监管的重点企业必须在每月1日前将上月《重点企业安全工作月报表》报属地安全办,安全办在每月3日前将市级监管的《重点企业安全工作月报表》报市安监局。 3.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根据国家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在重点企业中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企业生产流程的各环节、各岗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4.实行重点企业安全工作年度考核。每年由市安监局组织对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特别突出、成绩显著的企业及责任人,由市安委办、市安监局推荐,报政府批准,由政府表彰奖励。对不履行法定安全职责、安全生产保证体力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企业将给予通报,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者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5.重点企业监管工作列为每年度乡镇安全达标考核内容。 八、总体部署 1.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2月10日至2月25日)。市安监局和相关部门要进行宣传发动,落实《昆山市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开展重点企业监管工作的意义目的。 2.调查摸底阶段(2月25日至3月15日)。开发区、各镇和相关部门要对照重点企业的范围和标准,及时摸清管辖内企业的基本情况。 3、重点企业名单公布。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经昆山市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监管领导小组的审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九、工作要求 1.开发区、各镇和相关部门要根据《昆山市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监管工作方案》,结合管辖内企业的实际情况,排出市、镇(部门)两级重点监管企业的名单,于2月28日前报市安监局监督一科。对管辖内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基本情况进行统一的登记、造册、建档,认真填写《重点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并于3月20日前将《重点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和《重点企业统计表》报市安监局监督一科,由市安监局汇总后报苏州市安监局。 2.开发区、各镇和相关部门要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许可发放、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普查登记。建立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重点企业监管工作顺利进行。 3.开发区、各镇和市相关部门应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定期检查制度和监管检查台帐,对监管的重点企业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对企业涉及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上报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4.市安监局对列入市级监管的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建立监管检查台帐,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指导重点企业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对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附件一:《市、镇(部门)两级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分配表》 附件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附件三:《重点企业安全工作月报表》 附件四:《重点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五:《重点企业统计表》 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附件一 市、镇(部门)两级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分配表 单位名称 市级 监管重点企业数量 区、镇(部门) 监管重点企业数量 备 注 开发区 15 25 玉山镇 15 25 张浦镇 10 15 周市镇 10 15 陆家镇 8 15 千灯镇 8 18 花桥镇 10 18 淀山湖镇 4 15 锦溪镇 3 15 巴城镇 9 15 周庄镇 3 14 有关部门 5 10 总 计 100 200 附件二 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当地安监局): 为了加强企业自身安全管理,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义务,做好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特向你局郑重承诺: 1、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所必需的组织机构、人员、资金。 3、开展对员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与技术培训。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5、认真落实生产项目、重大危险源的评价(评估)、检测、监控工作。 6、认真落实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保养工作。 7、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8、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9、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成立专职或义务抢险、救护队伍,定期组织预演。 10、建立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落实整改。 11、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2、定期组织职工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改善作业环境,关爱职工身心健康。 1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台帐。 14、与周边企业建立安全联防制度,配备相应的设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实施互援。 15、当本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并及时报告安监部门,认真接受安监部门的调查处理。 16、每月向安监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重点企业安全工作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企业 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当月 召开 安全 会议 次数 时间 当月 安全 资金 投入 投入金额(元) 主要 议题 用途 当月 安全 教育 培训 培训 人数 时间 当月 安全 宣传 宣传形式 培训 内容 宣传内容 事故 应急 预案 演练 演练 次数 时间 劳动 防护 用品 发放 发放品种 参加 对象 发放数量 当月 安全 事故 情况 事故 起数 受伤 人数 死亡 人数 经济损失 死亡事故类别 死亡 事故 原因 当月 安全 检查 检查 次数 时间 参加 人 存在 问题 注:重点企业应在每月5号前将上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月报表报安监部门 主要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文包含图表内容或附件,未能在此全部显示。请点击下载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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