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黄墩湖滞洪区运用预案(2013)

颁布机构: 徐州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徐州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13/07/07 颁布日期: 2013/07/07
颁布机构: 徐州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徐州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13/07/07
颁布日期: 2013/07/07
"徐州市黄墩湖滞洪区运用预案 (徐州市人民政府 徐政发〔2013〕57号 2013年7月7日) 1 总 则   1.1 编制依据   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1.2 《关于加强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5号)   1.1.3 淮河流域防洪规划、滞洪区安全建设规划。   1.1.4 《沂沭泗河洪水调度方案》(国汛〔2012〕8号)、《蓄滞洪区运用预案编制大纲》(办淮〔2005〕14号)。   1.1.5 《徐州市防汛防旱预案》   1.2 编制目标   1.2.1 保证黄墩湖滞洪区运用前人员安全及时转移。   1.2.2 保证黄墩湖滞洪工程的正常运用。   1.2.3 准确掌握黄墩湖滞洪区基本情况。   1.3 编制原则   1.体现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确保黄墩湖滞洪区运用的统一指挥调度;   3.明确黄墩湖滞洪区的基本功能和作用;   4.结合黄墩湖滞洪区现状、社会经济情况以及滞洪区规划等编制本预案,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加以修订、完善,使其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 蓄滞洪区概况   2.1 自然地理特征   2.2.1 黄墩湖滞洪区的地理位置、高程、地形和地貌特征   黄墩湖滞洪区位于骆马湖西侧,四周以中运河及骆马湖西堤、房亭河南堤、邳睢公路、故黄河高滩地为界,地处徐州、宿迁两市的邳州、睢宁、宿豫三县(市、区)7个乡镇。总面积357.8 平方公里,滞洪水位26.0米,水深5~7米,有效容积14.7亿立方米,滞洪区内有22.2万人,耕地33.3万亩。其中徐州市境内5个镇,57个行政村,面积272平方公里(徐洪河以东144.2平方公里,以西127.8平方公里),人口16.1万人,耕地20.5万亩。我市境内滞洪区地面高程一般21米左右,最低处仅19米。内有孤山5座,高程在26.0米以上的山地面积8.69平方公里。2009年国务院批复的《全国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对淮河流域蓄滞洪区进行了调整,黄墩湖滞洪区规划方案为调减滞洪区面积,徐洪河以西不再作为滞洪区。规划滞洪范围为中运河以西、徐洪河以东、房亭河以南、废黄河以北,面积约230平方公里,滞洪水位26.0米时,水深5~7米,有效库容11.1亿立方米。滞洪区内有人口14万,耕地17.1万亩。   2.1.2 黄墩湖滞洪区所在的流域、水系等相关情况   黄墩湖滞洪区位于沂沭泗流域,东邻京杭运河,北邻房亭河,中部东西向为民便河,并有徐洪河贯穿南北,将滞洪区分割为两个区域,其中徐洪河以东面积230平方公里,徐洪河以西面积127.8平方公里。目前,徐洪河东堤顶高程为28.0米、顶宽10米,西堤顶高24.0米;东堤在民便河闸两侧1000米范围内堤顶高程为24.0米。   2.1.3 黄墩湖滞洪区滞洪能力   黄墩湖滞洪区总面积357.8 平方公里,滞洪后水深约达5-7米,滞洪水位26.0米时,蓄洪量为14.7亿立方米(其中徐洪河以东11.1亿立方米,以西3.6亿立方米)。1998年在民便河口兴建滞洪闸1座,12孔,每孔10米,设计进洪流量2000立方米/秒。   2.2 社会经济情况   2.2.1 黄墩湖滞洪区内的城镇、村庄、人口等数量分布情况   徐州市境内5个镇,57个行政村,人口16.1万人。其中邳州境内涉及新河、八路、土山三个镇,36个行政村,10.9万人,睢宁境内涉及古邳、魏集两个镇,21个行政村,5.2万人。   2.2.2 滞洪区徐州境内耕地面积20.5万亩,其中邳州境内13.4万亩,睢宁境内7.1万亩。工业生产总值8.3亿元,农业生产总值5.7亿元,人均收入约7500元。   2.3 历史运用情况   1957年7月6日~26日,沂沭泗流域连续出现暴雨,一般累计雨量500~600毫米,暴雨中心区700~800毫米。沂河临沂出现8次洪峰,最大洪峰流量达15400立方米/秒,山东分沂入沭最大流量3180立方米/秒,江风口5次分洪,最大分洪流量3380立方米/秒,徐州境内华沂站最大流量6420立方米/秒(不包括老沂河)。沭河也出现8次洪峰,大官庄最大流量4910立方米/秒,经新沭河分洪后老沭河新安镇最大流量2950立方米/秒。南四湖最大入湖流量10000立方米/秒,南阳湖最高水位达36.48米,微山湖最高水位36.28米。蔺家坝束水坝被冲垮,最大下泄流量达845立方米/秒。骆马湖最高水位23.15米,黄墩湖开放滞洪。是年,徐州地区湖西、运西、邳北、黄墩湖地区一片汪洋,大量房屋倒塌、人员伤亡,大片农田受灾,广大军民掀起声势浩大的抗洪斗争。在接滞洪通知前后,睢宁县连续5昼夜搬出1129户,3984人,7月16日骆马湖水位达22.7米,黄墩湖破堤分洪,滞洪半个月中,受灾29个农业社,6847户,28070人,房屋倒塌516间,毁坏7265间,秋熟作物88619亩全部失收,损失粮食1070万斤。灾后工作组按户定救济粮、款、煤、衣,帮助灾后重建。邳州市当年损失一亿元。   2.4 洪水风险概况   将滞洪区分为三个区:一类区为极重灾区,即位于新塘河以东,以爆破口门及滞洪闸为圆心,半径5公里以内的区域。区内群众应全部撤退转移、安置,避洪楼也不能住人。二类区为腹部重灾区,即徐洪河以东,新塘河以西地区。三类区为边缘重灾区,即徐洪河以西地区。   2.5 防洪工程情况   2.5.1 防洪工程状况。黄墩湖滞洪区周边防洪工程主要有防洪堤防及有关控制涵闸工程。具体为:   1.黄墩湖滞洪闸。建于民便河口,12孔,每孔净宽10米,闸底板高程20.5米,门顶高程26.5米,弧形钢闸门配2×10T绳鼓启闭机,设计进洪流量2000立方米/秒。   2.黄河北闸。徐洪河穿越废黄河处建有黄河北闸1座,两侧边孔每孔净宽12米,升卧式闸门,兼有通航功能,中间2孔为排水孔,每孔净宽8米。闸底板高程15米,门顶高程26.5米,滞洪时闸门全部关闭。   3.民便河挡洪涵洞。为解决民便河排水与挡洪的矛盾,1997年在民便河邳睢路东侧兴建挡洪涵洞1座,共3孔,每孔8米,按照20年一遇排水要求设计孔径。建闸时因受资金限制,未安装闸门,一旦黄墩湖滞洪,需从新沂塔山闸调运闸门。   4.房顶闸。位于邳州八路镇境内房南河上,共3孔,每孔净宽5米,闸底高程19.5米,闸顶高程27.0米。   5.古邳引河闸。安全圩上的古邳引河闸1孔,宽8米,闸底高程17.0米,闸门顶高程23.0米。   6.圯桥闸1×6.0米。闸底高程17.0米,闸门顶高程22.0米。   7.白门楼闸1×6米。闸底高程17.0米,闸门顶高程22.0米。   8.民便河船闸。民便河上的民便河船闸1×8米,启闭设备绳鼓2×15吨。   9.防洪大堤:滞洪区北侧为房亭河南堤,堤顶宽6米,顶高程28米,从邳睢公路至中运河口约13公里;滞洪区西侧为邳睢公路,路面高程26~24米,1996年在公路东侧加筑防洪堤1道,北起邳睢两县交界处花河涵闸,南至民便河北堤,约3公里,顶宽3米,顶高程26.0米左右。滞洪区西侧的古邳安全圩,从炬山至民便河南堤接古邳引河东堤与废黄河北堤相连,全长11.0公里,堤顶宽3.0米-5.0米,堤顶高程25.50米―26.0米;滞洪区南侧为废黄河高滩地,滩地高程31米左右。   2.5.2 防洪工程存在问题   徐洪河东堤民便河闸两侧有1000米堤顶高程不足,部分穿堤建筑物需加固处理;房亭河南堤标准不足;古邳安全圩堤身单薄,堤顶高程不足,同时有5个缺口、3个低标准涵洞,不能满足滞洪运用要求。   2.6 安全设施状况   2.6.1 安全设施现状   黄墩湖滞洪区的安全建设始于1986年,经数次规划,先后实施了一批安全建设工程,特别是1993年水利部对《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安全建设修订规划》批复后,国家对行蓄洪区安全建设投入逐步增加。经过多年来的逐步建设,累计已建成撤退道路55条,共281.1公里(其中:邳州市34条,共190.7公里;睢宁县21条,共90.4公里),在房亭河上建设撤退桥梁3座;避洪楼2174幢,其中邳州市1626幢、睢宁县548幢,临时避洪面积12万平方米;建成黄墩湖滞洪闸1座,12孔,总净宽120米,设计滞洪流量2000立方米/秒;初步建成了古邳保庄圩,安全圩堤11公里,建设古邳保庄圩挡洪闸、民便河挡洪闸和配套建筑物以及通讯报警设施等;安全建设累计投入1.5亿元,在历年流域防洪及蓄滞洪区经济建设中发挥了显著作用。   2.6.2 预警通信系统情况   目前滞洪区内通讯主要依靠程控电话线路及移动通信基站,无线与有线结合,必要时由移动通讯公司无偿借用一定数量手机,以满足滞洪时通讯联络的需要。预警主要靠警报器及广播。   2.6.3 安全设施存在问题   1.滞洪区安全建设投入力度较小、建设缓慢。我市从80年代末,开始试点进行黄墩湖滞洪区的安全建设,安全建设投资靠国家、省、市适当补助,以及群众自筹,投资渠道少,投入严重不足,建设速度不快,远不能适应安全滞洪的要求。   2.现有工程标准低,工程老化严重。滞洪区内现有撤退道路数量少,标准低(干道宽6米,支道宽只有3.5~4米),路况差,大多为泥结碎石路面且损毁严重,桥涵配套建筑物标准亦偏低,区内的交通运输工具主要是农用车、拖拉机和平板车,滞洪期间一般为阴雨天气,雨后路面泥泞不堪,车辆无法行驶。按现有的撤退道路布局和路况,一旦滞洪,群众财产转移困难,要在规定18小时内使人、畜、财物等及时转移到安全地点,难度很大。区内已建设避洪楼2174幢,尚不能及时满足避洪要求。滞洪区部分建筑物设计标准偏低,经多年运行,目前老化、损坏严重。   3.通讯预警设施落后。早期建设的部分预警设施日趋落后和陈旧,近年来通讯及预警设施建设投入明显不足,不能做到及时、准确的传递滞洪信息。   4.管理工作薄弱。黄墩湖滞洪区分属两市三县(市、区),汛期由骆马湖联防指挥部协调工作。由于缺少专门统一的管理机构,致使已建的安全设施得不到必要的保护和及时维修,同时,存在滞洪区规划、建设滞后等问题。 3 运用准备   3.1 指挥机构   3.1.1 黄墩湖滞洪区滞洪时由各级防汛指挥部分级负责实施。市、县、镇分别成立专门的黄墩湖滞洪指挥部,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直接领导滞洪撤退安置及其它有关工作。   徐州市黄墩湖滞洪指挥部在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办公,邳州市黄墩湖滞洪指挥部在刘集翻水站管理所办公,睢宁县黄墩湖滞洪指挥部在古邳翻水站管理所办公。市、县指挥部成员在接到省防指的滞洪准备命令后迅速赶赴办公地点,现场办公。滞洪区内各镇指挥部滞洪后在安置镇办公。   3.1.2 各部门职责分工   市、县黄墩湖滞洪指挥部下设警报信息发布、转移安置、闸门(口门)运用、应急抢险、物资供应及后勤保障6个专业组,分别由市、县(市)电信、交通、水利、供销、粮食、民政、公安、卫生等有关主管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临时抽调,具体负责各项有关工作,随同市、县滞洪指挥部领导成员赴现场办公。邳、睢两县(市)指挥部人员名单报市防指备案,镇指挥部成员名单报县(市)指挥部备案。各指挥部根据承担的任务,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各组构成及相应职责为:   1.警报信息发布组:负责蓄滞洪区运用的预警报发布和信息传递工作。   (1)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信、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有线电话和移动通讯网站的设置及移动电话调配,加强通信信道管制,保障区内联络畅通,确保汛情、滞洪警报信息迅速及时发布和传递。做好市、县至滞洪区各镇通讯线路的维修加固,确保滞洪前通讯联络畅通,各级电信部门要有应急措施,对通往村级的有线通讯也应制定维修加固方案,千方百计保障通讯联络。   (2)气象、水文、水利局:负责天气预报、雨情分析、水情测报等,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做好雨情、水情、工情收集与分析预测,及时掌握区内综合情况; 做好防洪调度、工程抢险方案的制定,并进行技术指导,抗灾救灾的情况综合,各项指令的上报下达等工作。   (3)沂沭泗水利管理局:负责统管工程水情及工情调度,指导地方政府做好滞洪区的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转移安置组:负责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具体由邳州市、睢宁县按两县(市)预案负责组织实施。   3.闸门(口门)运用组:负责进洪闸门和退洪闸门的操作以及实施进洪口门和退洪口门的扒口、爆破工作。   (1)省骆运管理处:负责中运河西堤进洪闸、邳洪河闸、沙集闸的及时启闭。   (2)73071部队:负责曹甸、双河爆破井的爆破,辅助进洪。   (3)市水利局:负责黄河北闸的及时启闭。   (4)邳州市、睢宁县水利局负责相关涵闸的启闭。   4.应急抢险组:负责蓄滞洪区围堤和隔堤的防守、抢险和人员的救生工作。   (1)由邳州市、睢宁县负责组织滞洪区围堤的防守,组织抢险队伍、制定抢险方案,并对抢险工作全面具体落实。   (2)徐州军分区:负责组织民兵进行抗洪抢险及动用部队参加抗洪抢险、人员救生任务的申请与调遣,协调部队与地方关系。   (3)市水利局:提供工程封堵、加固及抢救技术指导,配合做好洼地涝水排除机具的调度。   5.物资供应组:负责防汛物资的调拨和运输工作。   (1)物资总公司、供销社:负责抗洪抢险和生产救灾物资的供应,临时搭棚所需油毡、彩条布、芦席、铁丝等货源的组织及调运。   (2)交通运输局、上海铁路局徐州办事处:负责滞洪所需车辆、船只的调度,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撤退道路、桥梁的抢修。   6.后勤保障组:负责转移群众生活必需品的筹集和发放、社会治安、医疗卫生等工作。   (1)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粮食局、商务局:负责滞洪后救灾粮油的调配供应和不能自炊灾民、抗灾抢险外援人员所需干粮的供给以及灾民日常用品的供应。   (2)公安局、武警支队:负责滞洪区人畜、物资转移及安置的治安保卫,保证撤退道路、桥梁交通畅通,对过境车辆进行管制。   (3)石油公司、供电公司:石油公司做好滞洪时排涝机械及车船用油、群众生活用油的供应;供电公司做好滞洪区供电线路及设备的维护,做好电力调度安排,保证撤退转移中的用电及有关工程用电;负责滞洪区滞洪后电源的分区断电。   (4)卫生局:负责滞洪安置区医疗点的设置和医疗卫生工作,抓好饮用水卫生和灾后疫病的防治工作。   (5)民政局、农业委员会:负责募集并及时下拨救灾款物,做好灾情统计,帮助灾民搞好灾后生产自救。   (6)财政局:做好抗灾救灾经费的安排。   3.2 抢险救生队伍   由邳州市、睢宁县防指、人武部负责组织以基干民兵为主的抢险救生队伍,每年汛前落实人员,明确抢险地点及抢险职责,报市防指备案。   3.3 防汛物资准备   市防指在邳州、徐州两物资仓库储备有防汛物资:编织袋103.4万只,土工布8.31万平方米,彩条布4.36万平方米,土工膜1.27万平方米,钢管55吨,钢材49.34吨,冲锋舟5台,救生衣3875件等,由市防指统一调度,由市交通运输局制订具体运输方案。   3.4 宣传   由当地县(市)政府负责制定具体的宣传计划,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巡逻车、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工作,使滞洪区群众充分了解滞洪预警手段、撤退路线、转移安置方案、生活保障措施等。 4 人员转移安置   4.1 通讯报警   4.1.1 警报发布   市黄墩湖滞洪指挥部根据省防指指令,报请市政府批准后,负责发布雨情、水情、工情及滞洪区启用等信息。同时,邳州市、睢宁县滞洪指挥部根据市黄墩湖滞洪指挥部发布的指令信息,及时传播至所属镇、村及一线群众。   4.1.2 报警方式   1.通讯及报警网络。除利用电信、移动公司等部门现有的有线通讯网(程控电话)及移动电话网外,紧急调配一部分手机及配套设备供各级滞洪指挥机构工作人员使用;临时调度军分区、公安、交通等无线通讯设施,在滞洪区内五个镇所在地、各行政村、各指挥车辆(船只)架设无线电台及手持机;省骆运管理处负责在滞洪区内各镇所在地及腹部地区设置警报器。   2.滞洪信息传递。当发布滞洪准备命令和滞洪命令后,主要采取三条措施传递:一是采取广播、电视、电话、警报器、手机群发信息等多种形式迅速向滞洪区传播有关指令信息。同时,邳州市、睢宁县有关部门责任人及时到所包镇、村一线传播有关指令。二是加强对滞洪区有影响的民用无线通讯的管制,并关闭滞洪区内民用无线通讯信道,保证滞洪区架设的无线电台通讯畅通。三是必要时,采用飞机发射信号弹预警。根据以上要求,由宣传部门、军分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电信徐州分公司等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各自制订相应方案并组织实施。   4.1.3 预警分级   根据滞洪区启用的不同阶段,分为:警戒、准备、滞洪、结束等。   1.警戒阶段:当骆马湖水位达到23.5米的警戒水位时,邳、睢两县(市)组织人员到中运河及骆马湖西堤、房亭河南堤巡堤查险。   2.准备阶段:当骆马湖水位超过24.5米并预报继续上涨时,退守宿迁大控制,按江苏省防汛防旱指挥部的命令,做好人员转移安置等黄墩湖滞洪各项准备工作。当省防指发布滞洪准备命令后:   (1)各级指挥部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并开展工作。   (2)睢、邳两县(市)按预案要求组织区内群众撤退转移,并妥善安置。   (3)根据滞洪区现状,邳州市新塘河以东为极重灾区,新塘河以西徐洪河以东为腹部重灾区,徐洪河以西为边缘重灾区,在市及两县(市)滞洪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由有关镇干部带队按指定线路,依次按极重灾区、腹部重灾区、边缘重灾区顺序组织人员和大牲畜的撤退,撤退过程中人畜不准回流。   (4)紧急报请上级批准调配部队做好重点工程设施防守、救援及保卫工作。维持好进洪闸及炸堤段安全秩序,确保工程措施的实施。   (5)将所需船只及车辆集中调度至指定地点。   (6)组织人员对滞洪区四周堤防、涵洞等工程的加固、封堵。   (7)公安、治安联防人员到达各自岗位,维持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实行公安和基干民兵治安联防。   (8)滞洪区内撤退干线、徐海公路邳州段、邳睢公路以及重要的涵闸、桥梁的交通,警力要布置到位并开展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道路畅通。   (9)市、县组织医疗队并带领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现场,做好防疫治病工作。   (10)供销、粮食、商务、卫生等系统的基层部门存放在滞洪区内的物资及贵重物品、仪器等由相关单位紧急转出滞洪区。群众家里存放的农药采取深埋处理。   3.滞洪阶段:(1)预报骆马湖水位将超过26.0米,当湖水位达到25.5米时,启用黄墩湖滞洪区。首先,开启进洪闸进洪;如骆马湖水位仍然超过25.5米,且预报湖水位还将超过26.0米以上时,爆破曹甸、双河进洪口门,实施破堤分洪。(2) 保证中运河西堤黄墩湖进洪闸的开启,顺利分洪;保证睢宁境内黄河北闸、民便河挡洪闸及邳州境内房亭河地下涵洞、房顶闸及时关闭挡洪。(3)供电部门负责滞洪区内所有输电线路的分区断线工作。开闸进洪后先断极重灾区,12小时后切断腹部重灾区,18小时后切断边缘重灾区。保证不影响打捞救生船只的正常行驶 。   4.结束阶段:滞洪任务完成后,按照省防指要求,各级组织有关单位适时关闭进洪闸或封堵爆破口门,适时打开邳洪河闸、黄河北闸等工程,尽快排除区内积水。   4.1.4 联系方式   蓄滞洪区临时指挥机构、各责任人、各村镇之间的通讯方式,汛前将制订通讯录,人手一册,采用电话、手机、临时发放对讲机、群发信息等方式进行联络。   4.2 转移安置   当省防指发布滞洪准备命令后,各级指挥部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并开展工作,全面启动滞洪信息传递系统,临时调配的移动电话分发到有关单位和个人。粮食、物资、供销、商务、卫生等部门迅速调运生活、抢险、搭棚物资和医疗设施、药品,全力进行抗灾救灾。   睢、邳两县(市)按预案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18小时之内组织区内群众的撤退转移,并妥善安置。转移安置的原则是:利用已建撤退道路,采取村对村、组对组、户对户的对口安置办法,由村、组干部或县(市)防指组织人员带队,有秩序、有计划地分路转移至滞洪区以外的镇、村。每年汛前两县(市)防指组织发放撤退、安置明白卡,使群众明白撤退路线及安置地点。邳州市八路镇的香埠、十店、八路、张圩和土山镇的吴庄、张宋、燕山等7个村,转移至邳睢公路以西土山、占城镇;新河镇的街西、牌坊、龙化、酒店、罗店等5个村,经房亭河桥撤退,部分村组可先行到中运河西堤、徐洪河大堤、房亭河南堤临时安排后,再二次转移到议堂、土山、运河镇安置;八路镇的部分村转移至唐山、巨山安置。睢宁县境内群众向故黄河高滩地及以南地区转移安置。两县(市)尽量减少搭棚安置数量。区内避洪楼及山区高地等一般作为贵重物资堆放和巡查留守人员临时避难使用。按以上原则和要求,由两县(市)编制详细的人员转移安置预案。   转移撤退过程中,在市及两县(市)滞洪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由有关镇干部带队按指定线路,依次按极重灾区、腹部重灾区、边缘重灾区顺序组织人员和大牲畜的撤退,人畜不得回流。   4.3 生活保障   1.据测算,就地搭棚安置人员,两县(市)需备干粮146.17万斤(10天计算),其中邳州市需69.54万斤。滞洪时人员临时转移安置所需260方木材、25万根木桩、30万根毛竹、66万条芦席、104万平方米油毡、55万米塑料布、1.4万顶帐蓬、109吨铁丝、109万只编织袋等物资,要早作准备,两县(市)应解决木材100方、木桩9万根、毛竹5万根、芦席8万条、油毡21万平方米、塑料布3万米、铁丝40吨、编织袋12万只。两县(市)不足部分物资,由省、市防指和供销总社等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落实货源,拟定应急调度方案,并确定物资保障负责人和联系人,撤退指令下达后,应立即运往安置地点。   2.滞洪后临时搭棚灾民凡不能自己用炊的,每天每人安排干粮1公斤,相应配备卫生饮用水。由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民政局落实调运。   3.滞洪后,滞洪区16.1万灾民按每人每月安排22.5公斤粮食以及必要的食油、蔬菜、肉食。由粮食局、民政局调运落实。   4.保证灾民饮用水卫生,调配一定数量的漂白粉、明矾,随同粮食发放到点。由卫生局、民政局落实。   5.邳州市、睢宁县应做好就地安置人员生活必须品,如矿泉水、毛巾、肥皂、火柴、食盐、明矾、漂白粉、马灯、手电筒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工作。   4.4 治安保障   1.公安、治安联防人员到达各自岗位,维持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实行公安和基干民兵治安联防。以村为单位,每村30人,同时配备巡逻值勤武装保卫人员。   2.滞洪区内撤退干线、徐海公路邳州段、邳睢公路以及重要的涵闸、桥梁的交通警力要布置到位并开展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道路畅通。   3.报请上级批准调配部队做好重点工程设施防守、救援及保卫工作。维持好进洪闸及炸堤段安全秩序,确保工程措施的实施。由军分区负责落实。   4.5 医疗救助   滞洪准备命令发布后,市、县组织医疗队并带领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现场,做好防疫治病工作。在搭棚地点按每1000人设立一个医疗点,每点配备医护人员5人,配备相应医疗设备及药品。针对滞洪后常见的流行病,组织医务防疫人员到滞洪区采取防预措施。由卫生局负责安排。 5 工程运用   5.1 启用条件和运用方式   根据国家防总,省防指下达的沂沭泗流域洪水调度方案,并依照《徐州市主要水利工程调度运用方案》,黄墩湖滞洪区启用条件和运用方式分别是:   1.启用条件:如预报骆马湖水位超过26.0米,当骆马湖水位达到25.5米时,启用黄墩湖滞洪区滞洪,确保宿迁大控制安全。   2.运用方式:骆马湖防洪堤防分一线、二线。一线为皂河、杨河滩闸、骆马湖南堤控制工程,规定设防水位24.5米。二线为宿迁、井儿头闸及两侧堤防控制工程,规定设防水位26.0米。一线与二线之间面积26平方公里。当骆马湖水位超过24.5米时,退守宿迁大控制,同时关闭邳洪河闸、黄墩小河闸;开启刘集地涵、黄河北闸、皂河站,房亭河以北及黄墩湖地区内涝水由皂河站抽排入骆马湖和徐洪河下排入洪泽湖。一、二线之间的人员转移指令和退守指令由江苏省防汛指挥部下达,骆马湖联防指挥部组织实施。涵闸启闭指令由省防指下达,省属管理单位和徐州、宿迁两市滞洪指挥部具体执行。与滞洪有关的洪水调度方案如下:   (1)当骆马湖水位在23.5米(杨河滩站,下同)以下时,皂河闸以下中运河照顾黄墩湖排涝;超过23.5米时,在新沂河走足的情况下,由省防指视水情确定皂河闸以下中运河服从排洪,黄墩湖地区涝水请省防指安排皂河站开机排除或通过徐洪河黄河北闸、沙集东闸下排。   (2)当骆马湖水位超过24.5米,并预报湖水位继续上涨时,退守宿迁大控制,同时,充分做好黄墩湖滞洪准备。嶂山闸泄洪控制新沂河沭阳站洪峰流量不超过7800立方米每秒;视下游水情,控制宿迁闸泄洪流量不超过1000立方米每秒;徐洪河相机分洪。   (3)预报骆马湖水位超过26.0米,当骆马湖水位达到25.5米时,而新沂河已经走足,为确保骆马湖、新沂河大堤的防洪安全,启用黄墩湖滞洪区滞洪。滞洪前按照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原则,做好撤退转移和安置工作。黄墩湖滞洪区的运用由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商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备案,江苏省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徐州市及邳州、睢宁两县(市)人民政府及防指按省命令执行。   (4)预报下级湖微山站水位不超过36.5米,当中运河运河镇水位接近26.5米或骆马湖水位接近25.0米时,要求省防指与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联系协调,控制南四湖韩庄、伊家河两闸泄量,实施反控制,使中运河运河镇水位不超过26.5米,流量不超过6500立方米每秒。   (5)沂河、沭河洪水尽量东调入海,控制沂河江风口以下流量不超过8000立方米每秒;人民胜利堰闸控制下泄流量,最大不超过3000立方米每秒。   5.2 进退洪运用   1.进洪运用   由淮河防总商省政府决定,报国家防总备案,由省防指组织实施开启中运河西堤进洪闸;当进洪闸开足后,如骆马湖水位还在上涨,且据预报还将超过26.0米时, 再由省防指下达命令,启用曹甸、双河爆破井,炸堤辅助进洪,爆破任务由省防指安排有关部队执行,具体爆破实施方案由有关部队制订。   2.退洪运用   由省防指根据骆马湖上游雨情、水情等情况,发布调度指令,关闭滞洪闸、堵复爆破口门;通过邳洪河闸向皂河闸以下中运河排水,通过徐洪河黄河北闸、沙集闸向洪泽湖排水;邳州市视水情由民便河站及新河镇沿运排涝泵站开机及安装临时机组向中运河排水,睢宁县视水情开启古邳抽水站适当向废黄河排水,尽量缩短积水排除时间。   3.外围排涝   古邳镇排涝由睢宁县安排古邳翻水站开机解决;房亭河以北排涝由刘集站、刘山南站及沿运排涝站开机强排;邳睢公路以西排涝临时调遣省、市抗排队,由邳、睢两县负责临时架机抽排。   5.3 应急抢险和救生   5.3.1 工程抢险   黄墩湖滞洪区进洪前,必须加强防守,确保中运河西堤、民便河船闸、房亭河南堤、南白马河堤防的防洪安全。即使是开启进洪闸分蓄部分洪水后,滞洪区水位低于外河洪水位,仍然要确保以上堤防安全。按严防死守,水涨堤高的要求,分别落实防守责任,确保安全。同时,由于西侧挡洪堤及古邳封闭堤堤身单簿,堤顶高程不足,沿线还有多处交通路口,民便河挡洪涵洞以南还缺乏堤防,必须临时抢筑、加固,加强防守,确保滞洪区范围不扩大。邳州市、睢宁县制订详细的加固、防守预案。   1.当滞洪命令下达后,由睢宁县水利局配合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关闭民便河挡洪涵洞闸门;由睢宁县负责古邳封闭工程有关口门的封堵加固;由邳州市负责境内房顶闸等口门封堵,加固封堵徐洪河东堤穿堤建筑物;由黄河北闸管理处负责关闭黄河北闸。   2.徐洪河东堤民便河闸两侧1000米范围堤防,由邳州、睢宁防指组织队伍抢筑、加固,使滞洪范围尽可能控制在徐洪河以东;房亭河南堤由邳州市组织抢险队伍加固防守;西侧挡洪堤、古邳封闭堤及穿堤建筑物由睢宁县组织抢险队伍进行加固防守,并抢筑民便河至故黄河高滩地的邳睢公路二线防洪堤,顶高26.5米以上、顶宽3米,确保邳睢公路及以西地区的滞洪安全。由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从新沂塔山闸调运检修闸门至睢宁古邳民便河挡洪涵洞使用;由睢宁县防指负责从民便河船闸调运检修闸门至古邳立交桥闸使用。   3.加固堤防和建筑物。堤防长度每公里为5000人,古邳引河闸、白门楼闸、祁桥闸三座建筑物每座为1500人,由睢宁县负责落实。必要时报请上级批准增派5000名解放军协助防守。所需抢险工具和生活必需品分别由县、镇和部队自行准备。   4.加强滞洪区四周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的防守、观测,并配10千瓦以上发电机20台套,照明线20千米及相应灯具,解决夜间抢险需要。   5.工程抢险所需物资,先动用市、县储备的物资,不足时请求省、国家给予调拨。   5.3.2 人员救生   滞洪后留守、保卫及临时避洪人员在避洪楼上和河道大堤上,需要二次转移;还有爬到树上或利用较高建筑物等逃生和落水者需要救援。   1.徐州军分区会同两县(市)滞洪指挥部组织冲锋舟、橡皮船、小型船只和救生衣等救生设备紧急调遣到位,并组成分队,24小时不间断进区救援和发放熟食、衣物、急救药物等。   2.救生人员及救生设备不足时,由徐州军分区及时申请动用部队支援。 6 人员返迁与善后   1.滞洪任务完成后,各级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关闭进洪闸或封堵爆破口门,尽快排除区内积水。当区内具备灾民返迁条件时,邳州市、睢宁县人民政府有秩序地组织群众返乡,重建家园;修复有关水毁设施,积极帮助灾民进行生产、生活自救,具体方案视灾情由有关部门另行制订并落实。   2.按照《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的规定,补偿工作迅速开展,安定民心。 7 附  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制定并负责管理,并视情况变化及时作出相应修改,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邳州、睢宁两县(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本预案编制本地区黄墩湖滞洪区运用预案,由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备案。   各级防指成员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也要根据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编制的预案要求,编制本单位的黄墩湖滞洪区运用预案,报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备案。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黄墩湖滞洪区运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报请市、县人民政府进行表彰;对在黄墩湖滞洪区运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7.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表:徐州市黄墩湖滞洪区基本情况表(略)   徐州市黄墩湖滞洪区社会经济统计表(略)   徐州市蓄滞洪区历年运用情况统计表(略)   黄墩湖滞洪区水位-面积-容积关系表(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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