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2012年度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陕西省 适用领域: 职业教育培训
生效日期: 2012/08/09 颁布日期: 2012/08/09
颁布机构: 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陕西省
适用领域: 职业教育培训
生效日期: 2012/08/09
颁布日期: 2012/08/09
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2年度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职改办字〔2012〕11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环境保护局,省环境保护厅有关事业单位:   经研究,拟于11月下旬组织开展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凡从事环境保护专业且具有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评审只限于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已离(退)休人员和返聘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三)非环保单位从事环境保护专业的人员,可通过主管单位,参加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各企事业单位无相应专业的空缺岗位,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的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4、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副高级职称的,须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含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满15年;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含28年);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省、市单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评审工作中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并免除外语考试要求:(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一等奖第一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两名,一等奖前三名。(2)在急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3)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4)留学回国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或引进急需的特殊人才。   (二)基本条件及专业理论   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系统地掌握环境工程专业的必备理论知识,对本专业的某一方向有较深入的研究,掌握环境工程、环境化学、环境物理、环境监测、环境经济等相关专业知识的理论和方法。   (三)成果与业绩、工作经历与能力的条件   所从事的专业业绩突出,工作能力强、工作经历丰富,业务、技术水平的论文学术成果显著,符合《环境保护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分则中规定的条件。   (四)专著与论文   任现职以来,须有至少三篇省级以上刊物(须有CN刊号)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论著(须有ISBN刊号)原件(其中至少二篇为第一作者)。   (五)其它   1、须完成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即:公需科目不少于12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36学时。   2、对获得省部级技术竞赛名次的人员(以表彰文件为准),在满足申报条件(四)的基础上,论文可少一篇(第一作者),须单位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由个人申请,单位同意,主管单位审核,可参加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   三、报送评审材料内容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简表》一式十五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名册》一式一份(用A3纸打印并附电子版)。   (二)须有2012年10月30日前有效的符合全国职称外语A级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13门通过5门考试)要求的证件或证明(符合免试条件的须附上免试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字)。   (三)学历证明和《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各类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送材料时,须对推荐报送的人选在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并写出综合评价意见,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相关栏目签署意见。   (五)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工作总结十五份(附电子版)。   四、有关要求   (一)必须持有本人所在市(厅、局)人事(职改)部门委托评审信函。   (二)申报参评人员,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情况准备评审答辩材料。   (三)所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审资格。   (四)填写材料要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工整。   (五)各单位上报材料必须按个人分袋装封。   (六)报送材料的时间为10月24日至31日(只受理单位上报材料,一律不受理个人上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七)《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格式为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统一表格,必须双面印制并从中缝装订。《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填报栏目及格式不能随意调整,所需表格请在省环保厅网站在线服务板块下载服务区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联 系 人:省环保厅人事处  牟录科   联系电话:029-87293396   附件:1.评审材料目录   2.高级工程师申报参评人员名册 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2年8月9日   附件1   评 审 材 料 目 录   所在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所在 (科室)   申报何职务何专业   项  目 内   容 份 数 学历证书     任职资格 证  书     评 审 表     考核登记表     获奖证书     论  文     著  作     外语成绩单     评审简表     计算机 成绩单     备  注     附件2   高级工程师申报参评人员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身份证码 出生年月 行政职务 学历情况 参加工作时间 现专业技术职务 现专业及从事时间(年数) 申报专业 申报资格 计算机成绩 职称外语成绩 备注 学历 学制 毕业 院校 专业 毕业时间 名称 批准单位 批准 时间                                                                                                                                                                                                                                                                                                                                                                   申报人数: 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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