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燃气设施运行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颁布机构: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生效状态: 试行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生产安全
生效日期: 2012/06/02 颁布日期: 2012/05/02
颁布机构: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生效状态: 试行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生产安全
生效日期: 2012/06/02
颁布日期: 2012/05/02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燃气设施运行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京政容发〔2012〕18号) 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市燃气集团:   按照市应急委《关于公共安全风险管理重点工作安排(2010-2011年)的通知》(京应急委发〔2010〕11号)要求,为建立我市燃气风险管理体系,推进燃气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我委制定了《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燃气设施运行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燃气设施运行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0〕10号)、《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实施指南的通知》(京应急委发〔2010〕8号)、《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公共安全风险管理重点工作安排(2010-2011年)的通知》(京应急委发〔2010〕11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本市燃气行业风险管理工作体系,规范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市政市容委)组织开展的燃气设施运行风险管理活动,均按本细则执行。区县市政市容委可参照本细则组织开展本辖区的燃气设施运行风险管理活动。   第三条 燃气设施运行风险是指燃气供应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并产生不利后果的可能性。不利后果泛指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者这些情况的组合。燃气设施运行风险管理是通过系统识别和排查可能存在的燃气设施运行风险和风险控制点,科学分析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评估风险级别,明确风险控制对策并采取措施,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并做好应急准备的全过程动态管理方式。   第四条 燃气设施运行风险管理以保障本市燃气供应安全为目标,坚持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督促,企业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按照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将燃气设施运行风险分为企业级、区县级、市级三个层级。   第五条 燃气设施运行风险管理工作流程由计划和准备、风险识别评估、风险多级控制、风险汇总上报和风险沟通五个环节组成,其执行流程如下所示(略): 第二章 计划和准备   第六条 成立北京市燃气行业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市政市容委负责安全应急工作的主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市燃气集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市容委安全应急工作处,负责燃气设施运行风险管理的具体组织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市政市容委: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风险管理工作要求,具体组织本市燃气设施运行风险管理工作;在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中加强对企业风险管理工作的督促和检查。   (二)区县市政市容委:负责组织、督促辖区内燃气供应企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收集、审定、汇总本辖区燃气风险控制和动态更新情况,并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开展燃气供应企业风险管理工作检查。   (三)市燃气集团:负责按照本细则要求,组织开展本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章 风险识别评估   第七条 风险识别评估工作由燃气企业承担。其工作流程包括组织策划、风险源识别、风险评估、确定不可容许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方案、登记并上报企业、审核下发和组织实施八个环节,如下所示(略):   第八条 组织策划。   燃气企业应制定燃气设施运行风险识别评估工作计划,下发企业下属单位。下属单位可根据需要成立风险识别评估工作小组。   第九条 风险源识别。   风险源是产生燃气设施运行风险的根源,即触发突发事件并产生不利后果的根源或状态。任何一个风险都含有一个或者多个风险源。   风险识别评估工作小组依据“城市燃气设施运行系统风险源分类”(见附件一)开展全面的风险源识别。   风险源识别方法可采用全面巡检、员工座谈、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等。   第十条 风险评估。   1、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和后果的严重性,采用风险矩阵法(见附件二)评估出风险等级。风险分为极高、高、中、低四级。   2、根据风险性质和当前风险控制能力,分析判断风险的可控性。风险的可控性分为三类:   可消除(规避)的风险(可控性为A类):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内,通过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风险产生原因和后果,可以消除或基本消除的风险。   可降低的风险(可控性为B类):是指通过实施工程措施或加强管理措施进行有效控制,进而可以把等级降低到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不可控的风险(可控性为C类):是指由于风险的复杂性,无法提前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等级的风险。   第十一条 确定不可容许的风险。   对风险等级是中级以上,后果严重性程度超出可接受的范围,务必采取措施控制的风险称为不可容许的风险。   风险识别评估工作小组对识别的风险进行筛选,确定出不可容许的风险。   第十二条 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识别评估工作小组确定不可容许风险的责任主体,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具体的控制措施包括:   (一)制定更新改造计划。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管理措施和运行规程。   (三)制定应急预案和准备应急物资。   (四)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   (五)加强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 登记并上报企业。   风险识别评估工作小组将风险的识别评估结果和控制措施登记在“企业燃气设施运行风险源识别与评估登记表”中(见附件三),上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   每年上报的“企业燃气设施运行风险源识别与评估登记表”中登记的应当是当年新增的风险、往年未能有效控制和风险等级升高的风险。   第十四条 审核下发。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对风险识别评估工作小组上报的“企业燃气设施运行风险源识别与评估登记表”进行审核,形成企业内部“不可容许风险及控制措施策划清单”(见附件四),下发各下属单位。   第十五条 组织实施。   各下属单位根据下发的企业“不可容许风险及控制措施策划清单”落实具体的措施,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监督和验收,及时完成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 第四章 风险多级控制   第十六条 依据燃气设施运行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将燃气设施运行风险划分为企业级风险、区县级风险、市级风险三级。   企业级风险:是指由企业内部自己组织力量便可控制管理的风险。   区县级风险:是指由区县燃气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属地相关部门、街道、乡镇和企业共同控制管理的风险。   市级风险:是指由市燃气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市相关部门、区县和企业控制管理的风险。   第十七条 如企业判断识别出的风险属于区县级风险时,填写“企业风险上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五),上报区县市政市容委(市燃气集团上报市市政市容委)。   第十八条 区县市政市容委对企业上报的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属区县级风险的应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及时将风险控制方案返回企业,并组织协调区县相关部门、街道、乡镇和企业共同实施风险控制。   第十九条 区县市政市容委经审核发现企业上报的风险属于市级风险的,填写“区县风险上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六)上报市市政市容委。同时,组织协调区县相关部门和企业采取最大努力实施风险控制。   第二十条 市市政市容委应会同相关区县市政市容委、燃气企业和专家对上报的市级风险进行审核,确认属市级风险的,协调市相关部门、区县和企业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并实施。在风险等级是极高、高的风险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确定为市级重大风险,填写“市级重大风险上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七)。   (一)跨地区、跨部门或风险控制主体责任不清,且协调解决存在较大困难的;   (二)需协调国家相关部委、其他省(区、市)的;   (三)直接涉及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   (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媒体舆论关注度高并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   (五)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或可能引发政治关注或外交事件的;   (六)列为市政府挂帐事故隐患的。   第二十一条 市市政市容委将市级重大风险报送市应急办备案,并提出市级重大风险控制措施的建议,由市应急办协调相关部门、区县和企业共同实施风险控制。 第五章 风险汇总上报   第二十二条 燃气企业根据当年风险识别、评估与控制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企业当年风险的汇总统计,填写 “企业年度风险汇总统计表”(见附件八),上报区县市政市容委(市燃气集团上报市市政市容委)。   第二十三条 区县市政市容委对企业上报的“风险汇总统计表”进行汇总统计,填写 “区县年度风险汇总统计表”(见附件九),上报市市政市容委。   第二十四条 市市政市容委对燃气集团和区县市政市容委上报的“风险汇总统计表”进行汇总统计,填写 “北京市年度风险汇总统计表”(见附件十),上报市应急办。 第六章 风险沟通   第二十五条 市市政市容委每季度对本市燃气风险控制和更新情况进行汇总和总结;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应每季度对辖区内燃气风险控制和更新情况进行汇总,将风险管理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市市政市容委。   第二十六条 企业每季度将燃气风险管理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区县市政市容委(市燃气集团上报市市政市容委)。   第二十七条 市市政市容委每季度通过安全形势分析会,对燃气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沟通和阶段性总结。 第七章 重要时期、重大活动风险评估管理   第二十八条 在重要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市市政市容委组织相关区县市政市容委和燃气企业就涉及的区域和场所开展燃气风险评估管理。   第二十九条 燃气企业遵循风险识别评估的流程(见第三章)对涉及的区域和场所展开风险识别与评估,填写“重要时期和重大活动燃气设施运行风险识别和评估登记表”(见附件十一),上报区县或市市政市容委。   第三十条 市和区县市政市容委督促燃气企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在重要时期和重大活动来临之前完成风险控制。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市市政市容委对本市燃气企业风险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抽查方式,每半年不少于1次;区县市政市容委结合日常行业管理对辖区内燃气企业风险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各燃气企业按照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对风险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自查。   第三十二条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情况,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的情况,风险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等。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后三十日施行。   附件1:   城市燃气设施运行系统风险源分类   根据城市燃气供应的特点,为使风险管理工作更具针对性,将燃气供应系统分成四个子系统:燃气中低压输配系统,燃气高压输配系统,液化石油气设施运行系统,压缩天然气设施运行系统。对于每一个子系统,根据“管-机-人-环”的理论,将风险源分成“管理制度类、设备设施类、从业人员类、场所环境类” 四个大类,最终形成 “城市燃气中低压输配系统风险源分类表”、“城市燃气高压输配系统风险源分类表”、“城市液化石油气设施运行系统风险源分类表”和“城市压缩天然气风险源分类表”。   表1. 城市燃气中低压输配系统风险源分类表   表2. 城市燃气高压输配系统风险源分类表   表3. 城市液化石油气系统风险源分类表   表4. 城市压缩天然气系统风险源分类表   表1   城市燃气中低压输配系统(ZDYSP)风险源分类表 一级分类 二、三级分类 说明 ZDYSP1安全管理类 ZDYSP1.1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件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取得相关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验收检验报告。 ZDYSP1.2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配备相应规模标准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 ZDYSP1.3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并落实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ZDYSP1.4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并落实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ZDYSP1.5操作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的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ZDYSP1.6安全生产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如安全检查记录档案,事故管理记录档案,检查及巡查记录,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档案等。 ZDYSP1.7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物资保障 ZDYSP1.7.1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ZDYSP1.7.2应急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是否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ZDYSP1.7.3应急物资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能力。 ZDYSP1.8相关方管理 设备对外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并签订安全协议。 ZDYSP1.9其他安全管理 其他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ZDYSP2设备设施类 ZDYSP2.1平面布置 ZDYSP2.1.1天然气管道 燃气管道的选线布置是否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如:地下中低压燃气管道与相邻的给水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应≥0.5m。 ZDYSP2.1.2调压装置 调压装置的设置是否符合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如:中压调压柜距铁路中心线的距离应≥8.0m。 ZDYSP2.2运行设备设施 ZDYSP2.2.1天然气管线 埋地管线运行是否正常 ZDYSP2.2.2燃气闸井 闸井内的调长器、法兰垫片、阀门及井内等运行是否正常。 ZDYSP2.2.3调压站(箱) 调压站(箱)内的调压器、过滤器、安全放散阀、仪器仪表、法兰垫片、燃气检测探头、远传监控装置、防爆风机、安全标志等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ZDYSP2.2.4监控系统 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ZDYSP2.3安全防护设备 ZDYSP2.3.1气体检测仪器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配备足够的气体检测仪器,气体检测仪器是否正常工作。 ZDYSP2.3.2道路作业安全警示牌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配备足够的道路作业安全警示牌,警示牌是否符合要求。 ZDYSP2.4个人防护用品 从业人员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合格并正确使用。 ZDYSP2.5作业工具 作业工具是否损坏无法正常使用。 ZDYSP2.6消防设施 作业场所是否配备消防设备,设备是否符合标准并能正常使用。 ZDYSP2.6其他设备设施类 其他相关的设备设施要求。 ZDYSP3从业人员类 ZDYSP3.1从业人员岗位资格 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通过考试取得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 ZDYSP3.2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从业人员的培训制度,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ZDYSP3.3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从业人员是否遵循相应的操作规程。 ZDYSP3.4从业人员不安全事件行为 从业人员在工作场所是否存在不安全行为。 ZDYSP3.5从业人员其他方面 从业人员其他不安全的方面。 ZDYSP4场所环境类 ZDYSP4.1 职业危害 工作场所是否有毒有害物质。 ZDYSP4.2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的设计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有明显的标识,无被占用的现象。 ZDYSP4.3作业环境 闸井内是否存在外来水渗入,水位高度是否超过标准。 ZDYSP4.3安全标志及标识 危险操作场所是否悬挂或张贴明显的安全标识。 ZDYSP4.4周边环境 周边是否存在违章建筑占压,地下空洞造成塌陷等现象。 ZDYSP4.5夜间作业环境 是否存在夜间作业造成的不安全环境因素,容易导致人员受伤等。 ZDYSP4.6建设施工单位的保护措施 建设施工单位是否对燃气设备是否有保护措施等。 ZDYSP4.7其他场所环境 场所环境内其他方面要求。   表2   城市燃气高压输配系统(GYSP)风险源分类表 一级分类 二、三、四级分类 说明 GYSP1安全管理类 GYSP1.1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件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取得相关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验收检验报告。 GYSP1.2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配备相应规模标准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 GYSP1.3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并落实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GYSP1.4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并落实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GYSP1.5操作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的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GYSP1.6安全生产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如安全检查记录档案,事故管理记录档案,检查及巡查记录,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档案等。 GYSP1.7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物资保障 GYSP1.7.1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GYSP1.7.2应急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是否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GYSP1.7.3应急物资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能力。 GYSP1.8相关方管理 设备对外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并签订安全协议。 GYSP1.9其他安全管理 其他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GYSP2设备设施类 GYSP2.1平面布置 GYSP2.1.1储配站(门站) 储配站的布置是否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如:储气罐总容积> 1000~≤10000 m3时,与站内的调压室的防火间距应至少为12m。 GYSP2.1.2 天然气管道 燃气管道的选线布置是否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如:高压A和高压B地下燃气管道与铁路路堤坡脚的水平净距分别小于8m和6m;与有轨电车钢轨的水平净距分别小于4m和3m。 GYSP2.1.3调压装置 调压装置的设置是否符合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如:高压(A)调压站距地上单独建筑的距离应≥18.0m。 GYSP2.2运行设备设施 GYSP2.2.1储配站(门站) GYSP2.2.1.1储气罐 储气罐区内的接收、储存、倒罐等运行作业是否正常。 GYSP2.2.1.2机泵房 机泵房内的压缩机与液体泵等运行是否正常。 GYSP2.2.1.3调压站 调压站内的调压设备及计量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GYSP2.2.1.4灌装间 灌瓶间内的灌装设施、消防设施等运行是否正常。 GYSP2.2.1.5消防设施 消防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禁火标志、消防水泵等运行是否正常。 GYSP2.2.1.6配电设备 站内配送电设备与电器元件运行是否正常。 GYSP2.2.1.7 锅炉房 锅炉房内的配套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GYSP2.2.1.8监测监视设备 自动报警装置、监视器、中控室等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GYSP2.2.2天然气管线 埋地管线运行是否正常 GYSP2.2.3燃气闸井 闸井内的调长器、法兰垫片、阀门及井内等运行是否正常。 GYSP2.2.4调压站(箱) 调压站(箱)内的调压器、过滤器、安全放散阀、仪器仪表、法兰垫片、燃气检测探头、远传监控装置、防爆风机、安全标志等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GYSP2.2.5监控系统 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GYSP2.3安全防护设备 GYSP2.3.1气体检测仪器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配备足够的气体检测仪器,气体检测仪器是否正常工作。 GYSP2.3.2道路作业安全警示牌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配备足够的道路作业安全警示牌,警示牌是否符合要求。 GYSP2.4 能源供应 天然气的供应是否保证北京市的需求。 GYSP2.5个人防护用品 从业人员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合格并正确使用。 GYSP2.6作业工具 作业工具是否损坏无法正常使用。 GYSP2.7消防设施 作业场所是否配备消防设备,设备是否符合标准并能正常使用。 GYSP2.8其他设备设施类 其他相关的设备设施要求。 GYSP3从业人员类 GYSP3.1从业人员岗位资格 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通过考试取得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 GYSP3.2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从业人员的培训制度,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GYSP3.3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从业人员是否遵循相应的操作规程。 GYSP3.4从业人员不安全事件行为 从业人员在工作场所是否存在不安全行为。 GYSP3.5从业人员其他方面 从业人员其他不安全的方面。 GYSP4场所环境类 GYSP4.1 职业危害 工作场所是否有毒有害物质。 GYSP4.2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的设计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有明显的标识,无被占用的现象。 GYSP4.3作业环境 闸井内是否存在外来水渗入,水位高度是否超过标准。 GYSP4.3安全标志及标识 危险操作场所是否悬挂或张贴明显的安全标识。 GYSP4.4周边环境 周边是否存在违章建筑占压,地下空洞造成塌陷等现象。 GYSP4.5夜间作业环境 是否存在夜间作业造成的不安全环境因素,容易导致人员受伤等。 GYSP4.6建设施工单位的保护措施 建设施工单位是否对燃气设备是否有保护措施等。 GYSP4.7其他场所环境 场所环境内其他方面要求。   表3   城市液化石油气系统(YHSYQ)风险源分类表 一级分类 二、三、四级分类 说明 YHSYQ1安全管理类 YHSYQ1.1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件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取得相关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验收检验报告。 YHSYQ1.2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配备相应规模标准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 YHSYQ1.3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并落实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YHSYQ1.4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并落实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YHSYQ1.5操作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的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YHSYQ1.6安全生产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如安全检查记录档案,事故管理记录档案,检查及巡查记录,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档案等。 YHSYQ1.7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物资保障 YHSYQ1.7.1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YHSYQ1.7.2应急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是否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YHSYQ1.7.3应急物资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能力。 YHSYQ1.8相关方管理 设备对外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并签订安全协议。 YHSYQ1.9其他安全管理 其他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YHSYQ2设备设施类 YHSYQ2.1平面布置 YHSYQ2.1.1液态液化石油气运输 YHSYQ2.1.1.1液化石油气管道 地下液化石油气管道的选线布置是否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如:Ⅱ级地下液化石油气管道与相邻的给水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应≥1.5m。 YHSYQ2.1.1.2液化石油气运输车 液化石油气运输车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如:液化石油气铁路槽车和汽车槽车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液化气体铁路槽车技术条件》GB10478和《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技术条件》HG/T3143。 YHSYQ2.1.2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设计是否符合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如: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生产区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 YHSYQ2.1.3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 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设计是否符合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如:气化间、混气间与站内的办公、生活建筑的防火间距应≥18m。 YHSYQ2.1.4液化气瓶组气化站 液化气瓶组气化站的设计是否符合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如:≤2m3独立瓶组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8m。 YHSYQ2.1.5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设计是否符合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如:Ⅱ级瓶装供应站(气瓶容量>3~≤6)的瓶库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8m。 YHSYQ2.2运行设备设施 YHSYQ2.2.1液化石油气管线 埋地管线运行是否正常 YHSYQ2.2.2液化石油气运输车 液化石油气铁路槽车、汽车槽车等运行是否正常。 YHSYQ2.2.3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 储存站、灌装站、储配站等运行是否正常。 YHSYQ2.2.4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 气化站、混气站运行是否正常。如:压缩机室、仪表间、空压机室、配电室等运行是否正常。 YHSYQ2.2.5液化气瓶组气化站 液化气瓶组气化站运行是否正常 YHSYQ2.2.6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运行是否正常 YHSYQ2.3安全防护设备 YHSYQ2.3.1气体检测仪器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配备足够的气体检测仪器,气体检测仪器是否正常工作。 YHSYQ2.4个人防护用品 从业人员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合格并正确使用。 YHSYQ2.5作业工具 作业工具是否损坏无法正常使用。 YHSYQ2.6消防设施 作业场所是否配备消防设备,设备是否符合标准并能正常使用。 YHSYQ2.7生产、存储的物料 液化石油气质量指标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田液化石油气》GB 9052.1或《液化石油气》GB lll74的规定。 YHSYQ2.8其他设备设施类 其他相关的设备设施要求。 YHSYQ3从业人员类 YHSYQ3.1从业人员岗位资格 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通过考试取得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 YHSYQ3.2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从业人员的培训制度,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YHSYQ3.3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从业人员是否遵循相应的操作规程。 YHSYQ3.4从业人员不安全事件行为 从业人员在工作场所是否存在不安全行为。 YHSYQ3.5从业人员其他方面 从业人员其他不安全的方面。 YHSYQ4场所环境类 YHSYQ4.1 职业危害 工作场所是否有毒有害物质。 YHSYQ4.2安全标志 燃气设施及存在液化石油气的操作场所是否有规范的、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YHSYQ4.3安全标志及标识 危险操作场所是否悬挂或张贴明显的安全标识。 YHSYQ4.4周边环境 周边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远离居民宅、高压架空电线等。 YHSYQ4.5建设施工单位的保护措施 建设施工单位是否对燃气设备是否有保护措施等。 YHSYQ4.6其他场所环境 场所环境内其他方面要求。   表4   城市压缩天然气系统(YSTRQ)风险源分类表 一级分类 二、三级分类 说明 YSTRQ1安全管理类 YSTRQ1.1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件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取得相关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验收检验报告。 YSTRQ1.2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配备相应规模标准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 YSTRQ1.3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并落实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YSTRQ1.4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并落实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YSTRQ1.5操作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的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YSTRQ1.6安全生产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如安全检查记录档案,事故管理记录档案,检查及巡查记录,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档案等。 YSTRQ1.7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物资保障 YSTRQ1.7.1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YSTRQ1.7.2应急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是否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YSTRQ1.7.1应急物资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能力。 YSTRQ1.8相关方管理 设备对外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并签订安全协议。 YSTRQ1.9其他安全管理 其他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YSTRQ2设备设施类 YSTRQ2.1平面布置 YSTRQ2.1.1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选站布置是否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如: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宜靠近气源,并应具有适宜的交通、供电、给排水、通信及工程地质条件。 YSTRQ2.1.2压缩天然气储配站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的选站布置是否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如:压缩天然气储配站总平面应分区布置,即分为生产区 和辅助区。 YSTRQ2.1.3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 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设计是否符合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如: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宜设置在供气小区边缘,供气规模不宜大于1000户。 YSTRQ2.1.4压缩天然气管道及附件 压缩天然气管道及附件的设计是否符合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YSTRQ2.2运行设备设施 YSTRQ2.2.1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加气站内的气瓶车固定车位、压缩机室、调压室、剂量室、变配电室、仪表室、燃气热水炉室、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运行是否正常。 YSTRQ2.2.2压缩天然气储配站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的天然气系统、储罐、气瓶车固定车位、压缩机室等运行是否正常。 YSTRQ2.2.3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 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运行是否正常 YSTRQ2.2.4压缩天然气管道 压缩天然气管道运行是否正常 YSTRQ2.2.5压缩天然气运输车 压缩天然气运输车等运行是否正常。 YSTRQ2.4气体检测仪器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配备足够的气体检测仪器,气体检测仪器是否正常工作。 YSTRQ2.5个人防护用品 从业人员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合格并正确使用。 YSTRQ2.6作业工具 作业工具是否损坏无法正常使用。 YSTRQ2.7消防设施 作业场所是否配备消防设备,设备是否符合标准并能正常使用。 YSTRQ2.9其他设备设施类 其他相关的设备设施要求。 YSTRQ3从业人员类 YSTRQ3.1从业人员岗位资格 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通过考试取得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 YSTRQ3.2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从业人员的培训制度,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YSTRQ3.3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从业人员是否遵循相应的操作规程。 YSTRQ3.4从业人员不安全事件行为 从业人员在工作场所是否存在不安全行为。 YSTRQ3.5从业人员其他方面 从业人员其他不安全的方面。 YSTRQ4场所环境类 YSTRQ4.1 职业危害 工作场所是否有毒有害物质。 YSTRQ4.2安全标志 燃气设施及存在压缩天然气的操作场所是否有规范的、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YSTRQ4.3安全标志及标识 危险操作场所是否悬挂或张贴明显的安全标识。 YSTRQ4.4周边环境 周边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远离居民宅、高压架空电线等。 YSTRQ4.5道路交通 道路交通状况是否允许压缩天然气运输车的行驶。 YSTRQ4.6建设施工单位的保护措施 建设施工单位是否对燃气设备是否有保护措施等。 YSTRQ4.7其他场所环境 场所环境内其他方面要求。   附件2:   风险矩阵法   风险矩阵法是一种半定量风险评估方法,其原理表述为:   风险等级 = L × C   L-风险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C-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后果严重性   L的取值参考如下表所示: L的取值 说 明 A 几乎肯定发生 B 很可能发生 C 可能发生 D 较不可能发生 E 基本不可能发生   C的取值参考如下表所示: C的取值 对人生命的后果 对设备的后果 1 灾难,数人死亡 设施严重损坏,损失在百万元以上 2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设施严重损坏,损失在十万元以上 3 严重,重伤 导致机组停运,损失在万元以上 4 重大,致残 导致机组停运 5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的 造成设备障碍   在L取值和C取值的基础上,按下表确定风险等级。   C 取 值 L 取 值   5 4 3 2 1 E 低 低 低 中 中 D 低 低 中 中 高 C 低 中 中 高 极高 B 中 中 高 高 极高 A 中 高 高 极高 极高   附件3:   企业燃气设施运行风险源识别与评估登记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填表人员:             联系方式:             序号 风险源描述 类别编号 可能导致的事故 LC 风险等级 可控性等级 控制措施 措施实施单位 是否是不可容许风险 L C                                                                                                                                       填表说明:L表示“可能性”,C表示“后果”   可能性等级:A 几乎肯定发生 B 很可能发生 C 可能发生 D 较不可能发生 E 基本不可能发生   后果等级:1 特别重大 2 重大 3 较大 4 一般 5 很小   风险等级:极高 高 中 低   风险可控性等级:A 可消除(规避) B 可降低 C 不可控   是否是不可容许风险:是 否附件4:   附件4:   不可容许风险及控制措施策划清单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批准单位:                   批准日期:         序号 风险源描述 类别编号 可能导致的事故 风险等级 可控性等级 控制措施 主责单位 备注                                                                                                                                                   填表说明:风险等级:极高 高 中 低   风险可控性等级:A 可消除(规避) B 可降低 C 不可控附件5:   附件5:   企业风险上报情况登记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序号 风险源描述 可能导致的事故 可能性等级 后果性等级 风险 等级 可控性等级 控制措施 备注                                                                                                               填表说明:可能性等级:A 几乎肯定发生 B 很可能发生 C 可能发生 D 较不可能发生 E 基本不可能发生   后果等级:1 特别重大 2 重大 3 较大 4 一般 5 很小   风险等级:极高 高 中 低   风险可控性等级:A 可消除(规避) B 可降低 C 不可控附件6:   附件6:   区县风险上报情况登记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序号 风险源描述 风可能导致的事故 可能性等级 后果性等级 风险 等级 可控性等级 建议控制措施 备注                                                                                                               填表说明:可能性等级:A 几乎肯定发生 B 很可能发生 C 可能发生 D 较不可能发生 E 基本不可能发生   后果等级:1 特别重大 2 重大 3 较大 4 一般 5 很小   风险等级:极高 高 中 低   风险可控性等级:A 可消除(规避) B 可降低 C 不可控   附件7:   市级重大风险上报情况登记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序号 风险源描述 可能导致的事故 所在 区县(或企业) 可能性等级 后果性等级 风险 等级 可控性等级 建议控制措施 备注                                                                                                                           填表说明:可能性等级:A 几乎肯定发生 B 很可能发生 C 可能发生 D 较不可能发生 E 基本不可能发生   后果等级:1 特别重大 2 重大 3 较大 4 一般 5 很小   风险等级:极高 高 中 低   风险可控性等级:A 可消除(规避) B 可降低 C 不可控   附件8:   企业(  )年度风险汇总统计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填表人员:             联系方式:           序号 识别的风险 风险等级 企业自行控制管理的风险 上报区县(市)的风险 区县协调解决的风险 未解决的风险 极高 高 中 低                                                                                                                           附件9:   区县(  )年度风险汇总统计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填表人员:         联系方式:             序号 企业名称 识别的风险 风险等级 企业自行控制管理的风险 区县协调解决的风险 上报市级 的风险 极高 高 中 低                                                                                                     总计                     附件10:   北京市(  )年度风险统计汇总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填表人员:             联系方式:                序号 区县名称 识别的风险 风险等级 企业级 风险 区县级 风险 市级风险 市级重大 风险 极高 高 中 低                                                                                                               总计                       附件11:   重要时期和重大活动燃气设施运行风险识别和评估登记表   评估地点: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填表人员:       联系方式:          序号 风险源描述 类别编号 可能导致的事故 LC 风险等级 可控性等级 控制措施 措施实施单位 L C                                                                                                                           填表说明:L表示“可能性”,C表示“后果”   可能性等级:A 几乎肯定发生 B 很可能发生 C 可能发生 D 较不可能发生 E 基本不可能发生   后果等级:1 特别重大 2 重大 3 较大 4 一般 5 很小   风险等级:极高 高 中 低   风险可控性等级:A 可消除(规避) B 可降低 C 不可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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