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2年河南省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颁布机构: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河南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3/28 |
颁布日期: |
2012/03/28 |
颁布机构: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河南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3/28 |
颁布日期: |
2012/03/28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环办函〔2012〕2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
现将《2012年河南省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2年河南省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要求,围绕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的工作目标,重点加强水、空气两大环境要素环境监管,突出做好重金属、化学品和危险废物三类污染物的污染防治,充分运用环境综合整治、城考与创模、行业环保核查、环境形势分析会等手段,通过实施全防全控、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努力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环境质量,确保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加强水、空气两大环境要素环境监管
(一)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实施《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组织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开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二)全面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力推进淮河、海河、黄河、长江流域及丹江口库区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组织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对各市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严重影响国家考核断面水质的城市,组织制定整治方案,并推动实施;组织实施《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配合国家编制好《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处置突出环境问题,防范水污染事件;按照污水处理厂新建和升级改造分年度实施计划,积极推动城镇、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及已建成《规划》项目的运营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高效运行;根据新实施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对酒精、橡胶等行业进行深度治理。
(三)深化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河南省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加强对火电、水泥行业、工业燃煤锅炉、生活锅炉及茶炉大灶以及餐饮业的环境管理,严厉打击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污行为;对工业锅炉、窑炉开展治理整顿,削减细颗粒物排放;开展电力、水泥等重点行业氮氧化物治理工作;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按照国家第Ⅳ阶段尾气排放标准,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完成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任务。
二、突出重金属、化学品和危险废物三类污染物防治
(一)强力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按照《河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分年度实施方案》要求,强力推进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并严格进行考核;组织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综合整治;严格控制涉重金属产业转移;全面推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开展涉重金属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二)全面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强化企业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对现有化学品生产、使用及有关环境情况进行调查;实行企业特征化学污染物排放定期监测、报告制度,开展对相关企业特征化学污染物的监督性监测;开展二恶英重点排放源和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型污染物纳入日常环境监管,推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十二五”规划项目的实施。
(三)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考核制度、监测体系、申报统计体系、风险防范体系和支撑体系;进一步深入推进工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从源头控制危险废物产生;做好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全过程防控,规范整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服务行业,全面提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三、认真做好四项工作
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对贾鲁河郑州段,惠济河开封段,卫河、共产主义渠新乡段,省辖黄河流域灵宝段等重点流域,郑州登封阳城工业区、洛阳吉利科技园区、安阳县水冶镇、平顶山鲁山县梁洼镇等重点区域,涉重金属行业、酒精、橡胶、化肥等重点行业,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环境问题。
做好“城考”“创模”工作。进一步完善城考、创模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大“城考”工作现场抽查力度;加大“城考”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省级环保模范城(县)指标体系、实施细则及实施方案,并报请省政府批准实施。
落实环境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建立完善省、市、县环保部门三级联动的会议制度,提高会议质量,做好会议决议的督办和跟踪,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开展重污染行业环保核查。组织对淀粉、淀粉糖、酒精、味精、柠檬酸行业环保核查,督促企业对照环保核查细则进行整改,尽早符合环保要求。对未通过环保核查的企业,采取最为严格的环境管理措施,直至通过环保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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