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申请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资质相关事项的通知
颁布机构: |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甘肃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执法与督察 |
生效日期: |
2012/05/11 |
颁布日期: |
2012/05/11 |
颁布机构: |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甘肃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执法与督察 |
生效日期: |
2012/05/11 |
颁布日期: |
2012/05/11 |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申请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资质相关事项的通知
(甘环监察发〔2012〕14号)
各市(州)及甘肃矿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凡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单位,应向我厅申请甘肃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质,经审定取得环境监理单位资质后,方可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现就申请环境监理单位资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固定资产不少于100万元,其中企业法人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二)具备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监理岗位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10名以上(其中与申请业务范围相适应的高级工程师1名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2名以上);
(三)配备满足环境监理工作需要的仪器和设备;
(四)具备完善的环境监理工作规程、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
二、需提交的材料(一式三份)
(一)环境监理资质书面申请;
(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或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四)本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环境监理专业技术人员经环境保护业务培训的证明材料;
(五)环境监理工作规程、制度、质量保证体系等;
(六)工作场所、场地证明、固定资产证明;
(七)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三、《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可从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上“公众服务”板块中“下载中心”下载。(http://www.gsep.gansu.gov.cn/wsbs/zlxz/bgxz/2012/05/10/1336634519953.html)
联 系 人:环境监察处 马 玮 吴洪仁
联系电话(兼传真):0931-8790032
电子邮箱:www.gshjjc@163.com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