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关于加强出版发行、印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福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福州市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7/18 颁布日期: 2012/07/18
颁布机构: 福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福州市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7/18
颁布日期: 2012/07/18
福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强出版发行、印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榕文新综〔2012〕100号) 各出版发行、印刷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促进我市出版发行、印刷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安全生产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现就进一步加强出版发行、印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全市出版发行、印刷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一定要树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居安思危,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更加主动、更加自觉、更大力度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抓好这项工作。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管理中统筹安排,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要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抓落实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   二、要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   (一)要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场所。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对“二合一”、“三合一”(厂房、仓库、宿舍合一)、“多合一”情况进行整改,不具备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应立即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不得开工生产,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二)要完善消防疏散设施。企业经营场所(店面、办公区、车间、仓库)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应按规范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按规定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三)要完善危险化学品存放专用场所和设施。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油墨、稀释剂等化学用品需备有存放专用区域,油墨进行调和必须在特定的场所,要加强通风,及时排出易燃气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乱堆乱放,要有专用仓库,加强管理。   (四)要规范生产车间的电器设施配置。印刷车间的电器要采用防爆电器,电线必须规范铺设,禁止临时随意拉接;主要设备应做好静电接地措施,并按照要求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器下方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在纸张仓库和易燃品周围不得使用碘乌灯、高压钠灯和其他大功率的照明灯具。   (五)要规范生产物料的堆放和处理。认真做好企业生产车间的成品、半成品堆放以及纸张、油墨等材料的管理,车间的下脚料等要规范堆放,并及时清理,印刷使用的油墨、纸张等要严格遵守“随领随用”的原则,不得积压。   (六)要淘汰危及安全的工艺和设备。对涉及人身安全的材料和设备,要严格把关,确保其安全性能;对涉及人身安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应当经有关部门组织安全论证和安全性能鉴定;对危及人身安全的产品、物品、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规定进行报废。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   三、要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细则,如生产人员安全培训、安全工作检查、安全隐患整改、安全工作奖惩等制度。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企业应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部门要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生产班组每天检查一次安全工作(清电源、火源、人员),保持场所通道畅通,消防栓、消防器材完好,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三)落实安全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专职管理人员要定期与不定期做好安全生产设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工作,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四)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结合发行、印刷行业多为纸制品和塑料制品等易燃材料及印刷设备运行速度快的特点,始终把消防防火和规范安全操作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出版发行、印刷企业必须定期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定期组织职工抢险自救演练;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换岗职工必须接受与其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培训,未经安全生产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严禁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四、要建立企业应急救援体系   (一)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二)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企业要全面落实通知要求,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安全监督检查,抓好整改措施落实,确保我市出版发行、印刷业安全稳定,有序发展。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End------
相关法规解读 more+
  •  
相关文档 more+
  •  
登录合规网
解读×
加入清单×
加入 管理清单
系统提示×
很抱歉,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下载太过频繁,如继续下载,请输入验证码并点击继续下载
继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