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应急管理局,青岛西海岸新区应急管理局,青岛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局有关处室、执法支队,市直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等文件精神,提高涉企行政检查的规范性和精准性,助力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市应急局组织编制了《青岛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常用现场强制标准规范合规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及时传达至辖区监管范围内所有企业,持续加大宣贯指导力度,帮助企业掌握所在行业领域应当遵循的安全生产常用现场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自查自纠常态化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安全管理效能。
附件:青岛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常用现场强制标准规范合规指引.zip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