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加强新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若干意见

颁布机构: 上海市总工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
生效日期: 2004/08/24 颁布日期: 2004/08/24
颁布机构: 上海市总工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
生效日期: 2004/08/24
颁布日期: 2004/08/24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加强新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若干意见 (沪工总女〔2004〕162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全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新建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特殊利益和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新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上台阶,市总工会、市总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就加强新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重点。现将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上海市工会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维护工人阶级队伍的统一、保持工会组织的统一、维护职工队伍的团结和稳定为宗旨,以市总关于各级工会组织要“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为工作要求,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女职工组织的作用、最大限度地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目的,团结带领女职工努力提高能力素质,为上海改革发展建功立业。   二、工作内容   (一)组织健全,人员到位   1、依据《上海市工会条例》规定,各级工会建立女职   工委员会。女会员不足二十五人设女职工委员。   2、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工会女主席或女副主席担   任。如没有女主席或女副主席的,需经民主协商,推荐符合条件的女职工担任,其任职期间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   3、女职工工作经费按照工作计划或工作项目等应纳入   同级工会经费预算;女职工干部应有相应的工作时间保证;建立必要的女职工工作制度,逐步使女职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同级妇联的团体会员,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通过县以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   (二)民主参与,维权到位   5、凡是签定集体合同的单位,女职工组织负责人要参   与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生育待遇等特殊利益内容作为专项条款纳入集体合同。有条件的单位签定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协议)。指导、帮助女职工签定劳动合同。   6、努力提高女职工民主参与水平,职代会、工代会等   女代表人数与所在单位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7、督促所在单位贯彻落实《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和《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女职工特殊利益维护。要督促并协助做到:不得解除或终止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做好女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禁忌保护;女职工产假90天以上;参加生育保险,兑现生育保险待遇;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妇科检查;建立必要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等等。   8、女职工组织负责人积极参与所在单位劳动争议调解   委员会、工会法律监督委员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对本单位执行有关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意见并要求改正;支持、帮助女职工对企业的违法侵权行为依法提请劳动争议仲裁、法律诉讼。   (三)因企制宜,工作到位   9、围绕女职工的现状和需求,充分利用所在单位内外   两种教育资源或阵地为女职工提供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和受教育机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技能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不断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技能素质,增强女职工的岗位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   10、适时开展女职工喜闻乐见、富有特色的文化娱乐活   动,以活动吸引人,以活动凝聚人,倡导女职工热爱事业,立足岗位学技能、比贡献、求作为;引导女职工热爱生活,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11、摸清所在单位单亲、困难女职工人数,努力做到家庭住址清、困难原因清、困难程度清、帮扶对策清,协助行政、工会组织为单亲、困难女职工排忧解难。每年至少为女职工办一件实事。   12、建立优秀女职工人才档案,积极发掘、选拔、培养   女性人才,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推荐优秀女性人才。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工会组织要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高度,充分   认识加强工会女职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女职工工作的领导。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均应参照本《意见》进一步做好女职工工作,特别要指导、帮助新建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工会女职工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制度、有成效。   2、要将女职工组织是否同步组建作为该单位参加全   总、市总“模范职工之家”、“职工最满意的企业”等评比的考核依据之一;要将女职工组织以及开展工作的有关数据纳入工会的综合统计序列。   3、要加强工会女职工干部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肯做   工作、能做工作、能做好工作,具有热心、爱心、耐心、用心等良好品质的工会女职工干部队伍。   4、要加强调研,发掘典型,适时宣传、表彰一批新建   企业女职工工作示范单位,提炼、推广一批新建企业女职工工作先进经验,促进新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健康发展,促进全市工会女职工工作取得新进展,求得新业绩。   二ОО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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