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
颁布机构: |
大同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大同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3/23 |
颁布日期: |
2012/03/23 |
颁布机构: |
大同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大同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3/23 |
颁布日期: |
2012/03/23 |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政发[2012]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大同市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大同市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七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按照《大同市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我市决定全面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市工作。为做好创建工作,对照国家生态市建设的指标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转型发展,绿色崛起”战略和“三名一强”奋斗目标,紧紧抓住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大机遇,紧扣发展和为民主题,以建设生态大同为载体,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举办世界太阳能十项全能竞赛为契机,按照国家生态市建设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循环经济,持续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进程。使大同成为全省综改试验的先行区和转型跨越的示范区,成为经济发达、文化繁荣、城市优美、充满活力、幸福和谐、最具特色的区域性现代化生态强市。
二、总体目标
1、创建目标
实现由传统的煤炭能源基地向新型能源基地转变,由传统的文化资源大市向历史文化旅游强市转变,由传统的老工业城市向生态工业强市转变,由传统的商贸集散地向现代物流中心城市转变,由传统的历史古城向宜居的双城并美的特色城市转变,努力把大同建成以文化为灵魂、生态为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支撑、新兴产业为引导的宜居、魅力、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2、全市目标
“十二五”期间大同市创建成功国家环保模范市。2025年,全市各县(区)达到国家生态县(区)建设标准,80%的县区通过国家验收并获得命名。全面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生态市建设目标。
3、县(区)目标
(1)左云县、灵丘县、新荣区2015年达到国家级生态县 (区)考核指标要求,2017年通过环保部验收并获得命名。
(2)广灵县、阳高县、天镇县、浑源县、大同县、南郊区2015年达到省级生态县(区)考核指标要求,2017年达到国家级考核指标要求,2019年通过环保部验收并获得命名。
(3)城区、矿区2017年达到省级生态区考核指标要求,2019年达到国家级生态区考核指标要求。2020年通过环保部验收并获得命名。
七县四区所辖80%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指标要求。
三、实施步骤
大同生态市建设分为规划建设和达标建设2个阶段,基准年为2009年。
(一)规划建设阶段(2012年前)
成立生态市建设领导组,编制完成《大同生态市建设规划》,通过市人大审议并颁布实施。召开生态市建设动员大会,全面启动生态市建设;各牵头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全市建立起生态市建设管理、考核激励、资金保障等机制。
(二)达标建设阶段
建设期(2012-2015年):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市为目标,大力实施以减排工程、净空工程、净水工程、清洁工程、生态提质工程和创建工程等为内容的绿色生态工程,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不断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
推进期(2016-2020年):进入生态市推进阶段。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和绿色产业,积极发展环保制造业和环保服务行业,支持各类企业参与污染治理,推动环保产业发展,为经济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为加大污染防治力度、腾出和扩大环境容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完善期(2021-2025年):继续完善生态市建设。城乡生态环境状况进一步改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基本建成,废气、废水、废渣得到彻底治理。城市环境质量明显好转,生态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建成一批生态示范工程,彻底扭转局部区域存在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保障体系、公共服务设施得到不断完善,全市的综合经济实力、社会文明程度达到省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2025年前大同市生态建设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市水平并获得国家命名。
四、主要任务
全面实施《大同市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全面解决制约大同生态市建设的瓶颈问题,如水循环利用,地表水水质、固废处理率等。继续加大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全面加快各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城市污水、垃圾、固废、噪声污染得到彻底治理。大力发展科技、教育,建立人才支持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和企业技术创新,把资源配置的重点、科技与产业结合的方向切实转移到发展绿色产业、推广清洁生产工艺上来。加快发展教育事业,积极培养和引进适应生态市建设的各类人才。推动生态文化建设,加强生态体制、生态文明的管理,通过影响人的价值取向,行为模式,启迪一种融合东方天人合一思想的生态境界,引导健康、文明的生产消费方式。充分挖掘大同旅游资源,大力发展特色生态旅游,强化大同旅游名牌效应,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促使大同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1、转型发展生态工业
生态工业立足于大同的特色工业和优势工业,以工业循环经济集聚区为基础,建立一个物质总体循环优化的工业系统,避免无限地向环境获取有限的资源和能源,向有限的环境空间排放无限的废弃物。着力推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以及水资源的再利用,稳步推进工业生产集聚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要率先大力推进试点县、园区、企业,带动全市发展一批循环经济典型县和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努力形成若干个循环经济产业带和产业集群。
做优做强煤炭产业。走“黑色煤炭,绿色开采”之路,建设晋北动力煤基地,把同煤集团打造成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航母企业,加快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步伐,确保整合后的65座煤矿在2014年前全部达产达效,发挥同煤塔山循环经济园区的引领作用,加快建设同煤东周窑、马道头、潘家窑、新荣中新、左云鹊儿山等煤炭循环经济园区,全面提升全市煤炭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和全循环水平,大力发展“物联网”,打造智能矿山,加大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力度,推动全市煤炭经济集约发展、循环发展、安全发展、高效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快速发展新能源产业。以国际太阳能十项全能竞赛在同举办为契机,建设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城市,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头上再戴一顶太阳能之城的桂冠,加快推进一系列新能源项目的落地、开工、达产达效。具体是:1、光伏产业循环项目。总投资260亿,包括6个子项目:年产2.5万吨高纯多晶硅项目、2×300MW配套自备动力站项目、500MW多晶硅铸锭项目、500MW硅片项目、500MW高效系统集成项目、500MW太阳能电站项目,形成以多晶硅为主,环保和新能源为中心的项目组团,实现光伏产业上下游协同发展,产业链闭环运作。2、同煤40亿立方煤制天然气项目。该项目由同煤集团和中海油投资,选址于左云县,投资估算225亿,规模为年产40亿立方煤制天然气及柴油等副产品。3、风电项目。“十二五”期间风电装机达到350万千瓦以上,力争华电广灵风电项目、大唐浑源风电项目、华能天镇风电项目、河北新能源灵丘风电项目、华润阳高、天镇、广灵风电项目等完成建设并上网发电。与此同时,完成新荣矸石电厂项目、左云矸石电厂项目及大同能源公司小塔山煤矿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等,提高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加强转型综改试验区和新能源基地建设。
培育多元支柱产业。贯彻“以煤为基,多元发展”的整体思路,在大力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加快培育多元支柱产业。
-- 装备制造产业。加快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以产业链为纽带,逐步打造大同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和产品。引进中国重汽和陕汽等重大战略伙伴,加快大功率电力机车的研发转化,大力开发特色产品。具体完成下列项目:同车公司六轴大功率机车项目、山西北宇年产5000辆专用车项目、陕汽年产5万辆新能源汽车项目、中国重汽大齿集团变速箱项目、仁和铸造2.5亿元变速箱体项目、特威尔1.5亿机械项目、上海洋浦1.8亿元机械项目、同煤机电公司5.75亿系列合作项目、同华1.1亿矿机项目等。
-- 现代医药产业。以国药集团威奇达公司为龙头,带动其他制药企业,形成同类合并、优势互补、原料药和制剂并重、上下游衔接、产品规模迅速扩张的大生产格局。具体完成总投资100亿元的以下项目:普德药业、国药威奇达、仟源药业、振东泰盛药业、同达药业、亚宝药业完成搬迁改造并达产达效,星火制药、利群制药、维敏制药、硕达药业、利丰华瑞制药完成建设并达产达效。大力提升我市医药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实施同药雄起战略,培植医药工业支柱地位。
煤化工及其它产业。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项目引领转型、以项目促进跨越,形成支柱产业多元化发展格局。完成中亚合资二期5万吨氯丁橡胶项目、完成中国蓝星集团年产13万吨TDI、1.5万吨ADI项目、完成同煤集团60吨甲醇项目和投资80亿元的2×12万吨聚甲醛项目、完成投资亿元的泓泰工贸氮气项目、完成晋投集团25亿的5万吨玄武岩开发项目。完成投资20亿元的庞大汽车文化广场项目、投资18亿元的华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及投资1.7亿元的煤气公司工业遗址等加快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项目。
2、积极发展生态农业
生态农业是伴随整个农业生产不断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一种全新农业。要实现大同的生态农业建设,必须切实抓好以下农业发展及结构调整工程:
一是高效畜牧工程。实施高效畜牧工程,大力实施高产奶牛、瘦肉型猪、肉羊良种改良、肉牛良种改良和特种养殖繁育等五大良种工程。要加强畜牧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畜牧业在全面协调中可持续发展,基本形成高效发达的现代畜牧业格局。
二是优质杂粮工程。不断优化种植业结构,稳定粮食产量,实施百万亩优质杂粮工程,积极调整引种、育种方向,引进、培育和推广一批优质高产新品种,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引导企业和农民按照有关质量标准及生产技术规程开展标准化生产,建设一批高标准的优质小杂粮商品生产基地,重点建设小杂粮基地乡,建成谷类、脱毒马铃薯、莜麦、苦荞、豆类基地。
三是绿色蔬菜工程。实施绿色蔬菜工程,瞄准京津市场,突出特色,加快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和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大力实施占领京、津、唐地区淡季市场,扩大南方夏秋市场,多元开拓国际市场的市场开发策略,千方百计拓宽销售渠道。
四是基础建设工程。继续实施新水源建设工程,完成唐河水库和守口堡水库建设,改造册田、孤山、恒山、赵家窑、十里河等水库。实行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加快农村大中型沼气和户用沼气等能源项目建设。
五是生态村镇创建工程。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的五个全覆盖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统筹城乡规划,要加大村镇规划投入的力度,完善8个县区驻地镇规划编制,完成91个乡镇和70%的农村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力争完成云兴、新荣等10个建制镇的配套建设,达到基础和公益设施较为完善,有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处理厂,街道硬化、宽畅、亮化的目标。农村居民住房功能齐全,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5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1平方米。加快创建生态乡镇和生态村步伐,完成40%的旧村改造和20%的新村建设,达到村容村貌整洁优美,有符合规划的硬化路面,有达到饮用水标准的生活用水,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有集中的排水沟渠,有集中的垃圾收集转运场所。
六是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工程。大同现代农业示范区主要包括南郊、阳高、大同、广灵、天镇五县区。经过努力示范区内农业机械化率、灌溉水的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生态建设、林业建设、道路建设、信息网建设得到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比2008年提高60%以上,农业综合效益比2008年翻一番,农民人均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成为山西省独具特色、产业发达、资源优化配置、生态环境改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生态农业示范区。
3、加速发展生态林业
生态林业工程建设围绕“国家工程山上治本,地方工程身边增绿”思路展开,持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十里河御河修复治理和公园绿地建设工程,推进荒山绿化、道路绿化、通道绿化、村庄田园绿化步伐,加快阳高县、天镇县仁用杏、大接杏万亩精品经济林建设及产业链拉伸、南郊区、广灵县万亩文冠果规模种植及灵丘县核桃树规模种植工程,保证造林绿化面积年均4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年均增长1%。
一是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保持自然资源丰富性和生物多样性。要全面加强对我市自然资源的保护与恢复,受保护地占国土面积要达到30%以上。加强对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监管,建立健全保护机构。维护生物多样性,珍稀物种资源置于保护监控范围内。加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保护与建设,主要维系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的主导生态功能,重点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湿地修复、节能减排、生态农业推广等措施,进行限制性开发。
二是推进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矿山生态修复,构筑生态防护屏障。以治理中强度以上的水土流失为主,采取工程措施和生态措施,重点治理风力和水力侵蚀,确保80%以上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有效治理,25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加快防护林带、农田林网、草地恢复等建设,扩大生态林、沙地经济林、碳汇林、生物质能源林建设面积,遏制土地沙化恶化趋势
三是建立投入不断增长的长效机制。生态林业经费要纳入市县区财政预算,财政投入的增长速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速度;加快建立市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市县发改、财政等部门要按照财政收入的增长,切实加大投资林业的比例,为大规模、高标准、高质量开展绿化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各县区每年要拿出不低于上一年度经济增长量3%的资金作为生态林业投资,煤炭企业要从吨煤10元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中,划出30%重点用于该企业矿区绿化,逐步完善以煤(矿)补林机制,实行“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要拓宽思路,积极创新,多途径、多方式筹集社会资金,鼓励企业出资、自愿捐资、冠名赞助、股份造林等多种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生态林业建设。
4、大力发展生态文化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一主两翼”(以历史文化名城为龙头,以世界文化遗产云冈石窟、国家风景名胜区恒山为两翼)为重点,实施大文化旅游战略。全面完成云冈大景区的建设和恒山风景名胜大景区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北岳恒山和悬空寺联合申遗步伐。加强旅游基础配套实施的建设,到2025年旅游区环境达标率达到100%。逐步把旅游业培植成为第三产业的龙头,经济发展的支柱,旅游总收入均实现年均增长15%,占到地区生产总值的18%。
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创作、策划、提升的力度,在古城建设剪纸、绢人、泥人、铜器、折纸、木雕等民间艺术博物馆,前馆后坊,深度展示民间艺术创作的审美过程。发掘、整理、提升地方特色戏剧,将耍孩儿、罗罗腔、恒山道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整理改造成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特色鲜明的地方文化品牌,发展地方大戏台,全方位展示大同历史文化的神韵。加强水神堂风景旅游度假区、浑源神溪生态旅游度假区工程和大同县乌龙峡生态旅游景区项目等的建设。积极开发灵丘曲回寺石佛冢群、空中草原景区、新荣方山古墓景区、采凉山自然风景区、桑干河生态旅游区、大同县火山群地质公园的开发以及册田湖畔、吕家大院等旅游景区等项目,加大旅游线路、景区、市场、商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接待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旅游特色县(区),加快构建区域旅游经济圈。重点建设四星级、五星级高档酒店,满足不同消费层次游客的需要。大力发展旅游配套产业,着力开发方便食品、工艺品、纪念品等旅游加工业,延伸旅游产业链,带动其它产业的发展。
5、持续推进人居生态体系建设
1、全力打造特色城市。
按照“整体保护、重点修复、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一轴双城,分开发展”为目标,加快特色城市建设步伐。一是推进古城保护,完成北城墙、西城墙修复工程,代王府修复工程,古城南部历史街区修复工程,四牌楼、魁星楼、太平楼、钟楼修复工程及古城内道路改造工程等,2015年前初步完成文化名城复兴工程。二是加快建设御东新区,完善网格化道路建设,加快太阳能竞赛场馆建设,完成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美术馆、市大剧院,市会展中心、市体育中心、市文化广场、市政中心、高铁站、客运站等十大标志性工程建设以及以文赢湖为中心的生态园林工程建设,把御东新区打造成风景宜人,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生态新区。按照建设城市副中心的规划要求,充分发挥同煤集团的主导建设力量,加快口泉区的开发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结合城市建设搞好道路绿化、环城绿化、环湖绿化、河道绿化。
大力提倡垃圾源头分类,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压缩和无害化综合处理,统一规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扩建东、西郊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完成扩容提标改造并使其运行正常,完成集中供热主管网延伸,实现集中供热全覆盖;
启动孤山水库城市应急水源、水厂建设工程、引黄供水工程管网,净水工程项目。
提升环卫工作水平,实现清扫机械化、收集容器化、清运密闭化、保洁全天化和管理现代化。
加快细胞工程创建,以弘扬生态文明为着眼点,开展系列创建活动,打造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小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饭店等细胞工程,推行绿色消费模式,培养良好的生态意识。
3、大力实施民生工程。
完成生态人居建设重点工程中涉及教育项目的山西大同大学项目、北岳中学二期项目、大同一中初中部项目、三中、五中、九中、十二中、十三中、铁一中、特教学校、大同艺校迁建项目等。
完成生态人居工程中涉及卫生事业的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加快一、五、六医院、中医院及卫校御东新校建设,完成市二医院搬迁,疾控中心综合楼投入使用。
推进城市廉租住房和矿工棚户区安置房工程建设。切实抓好城市拆迁户安置工作,加快安置房建设的进度,真正做到拆迁谁、改变谁、造福谁,2015年前,保证年开工建设保障房达到7万套,400万平方米,“十二五”末全部完成保障房、廉租房、安置房建设任务,真正实现城市发展与老百姓安居双赢。与此同时加快“城中村”的改造和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加大解决农民住房困难问题的力度。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生态市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重点建立分级管理的组织机制,资金投入的保障机制,城乡共建的带动机制,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检查考核的促进机制,典型示范的推动机制,确保整个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一)组织保障。
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刻认识当前我市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性紧迫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整体提升的大目标、改善环境的高标准、狠抓落实的大手笔,抓好生态市创建工程。市人民政府成立大同市创建生态市领导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耿彦波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克建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 组 长:杨人毅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俊雍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梁全胜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晓宁 市环保局局长
赤建忠 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何永强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苏 珍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马安全 市发改委主任
刘建民 市经委主任
魏继平 市财政局局长
靳润喜 市公安局副局长
潘志中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易新 市住建委主任
杨立新 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建宝 市园林局局长
杨立宪 市水务局局长
席有福 市林业局局长
麻树田 市农业局局长
王秋生 市科技局局长
荆 虎 市国资委主任
吕生祉 市教育局局长
贺向云 市妇联主席
栗培林 市商务局局长
白永珍 市统计局局长
张佃生 市旅游局局长
仝 杰 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张渊启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薛明耀 城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刘勇军 矿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姚振华 南郊区委副书记、区长
王东生 新荣区委副书记、区长
邢 斌 大同县委副书记、县长
李广林 左云县委副书记、县长
赵亚雄 灵丘县委副书记、县长
康晓剑 浑源县委副书记、县长
郭占宝 广灵县委书记、县长
解先文 阳高县委副书记、县长
解廷师 天镇县委副书记、县长
雷雪峰 市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梁全胜(兼);办公室副主任:赵晓宁(兼)。
领导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推进全市开展生态市创建工程,调度通报进展情况,筹备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协调各有关部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检查督促各县区开展工作,实施对各县区的考核验收。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在领导组办公室的统一调度协调下,按照部门职责和分工,抓好工作落实,保质保量完成生态市创建工程涉及本部门的指标和任务。
2、责任分工
(一)生态市基本条件(共5项)
1、编制并发布《大同市生态市建设规划》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 任 人:赵晓宁
工作要求: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大同市生态市建设规划》,通过专家咨询、评审后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
2、建立健全环保执法机构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市编办
责 任 人:何永强 孙 波
工作要求:全市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包括各类经济开发区)有独立的环保机构。将生态市创建工作和环境保护纳入县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3、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三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
牵头单位:市经委 市环保局
责 任 人:刘建民 赵晓宁
工作要求:及时将省政府下达我市的节能减排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及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并提供我市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证材料。
4、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 任 人:赵晓宁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 市国土局 市水务局
工作要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做好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复耕、植被恢复和水土保持工作,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扎实推进生态县区生态乡镇及生态村创建工作;由市环保局提供近二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及实证材料。
5、全市80%以上县(区)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区的考核标准并获命名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
责 任 人:各县(区)长
工作要求:各县(区)按要求完成省级、国家级生态县(区)创建验收工作,各相关部门出具相关实证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生态市建设指标(共19项)
1、农民年人均纯收入≥6000元/人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责 任 人:白永珍
配合单位:市农委
工作要求:加大对农村的投入,改善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无公害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由市统计局提供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实证材料。
2、第三产业占GDP比例≥40%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责 任 人:白永珍
配合单位:市经委 市发改委
3、单位GDP能耗≤0.9吨标煤/万元
牵头单位:市经委
责 任 人:刘建民
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大力发展低能耗、污染物排放少、经济效益高的企业,使单位GDP能耗≤0.9吨标煤/万元。由市经委提供相应耗能的实证材料。
4、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1)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20立方米/万元
牵头单位:市经委
责 任 人:刘建民
工作要求: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提高工业用水综合利用率,确保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20立方米/万元。由市经委提供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的实证材料。
(2)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0.55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市水务局
责 任 人:麻树田 杨立宪
工作要求:推广滴灌、喷灌等先进的灌溉技术,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0.55。由市农业局市水务局提供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的实证材料。
5、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100%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 任 人:赵晓宁
工作要求:加强对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认证验收工作,严格把关。
6、森林覆盖率≥15%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 任 人:席有福
配合单位:市统计局 市农业局 市国土局
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工程,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提高森林覆盖率。由市林业局提供辖区内森林覆盖率的有关实证材料。
7、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17%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责 任 人:张渊启
配合单位:市统计局 市环保局 市住建委 市林业局 市国土局
工作要求:加强对风景名胜区、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封山育林地的管理。由市规划局提供辖区内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的实证材料;市环保局提供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面积实证材料;市住建委提供风景名胜区面积实证材料;市林业局提供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地面积实证材料;市国土资源局提供地质公园面积实证材料。
8、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 任 人:赵晓宁
配合单位:市政管委会 市住建委
工作要求:市环保局要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市住建委要加强道路建设,旧城改造及所有建筑施工单位的监管,达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环保施工:市政管委会要督促建筑工地实行围栏封闭施工,集中搅拌混凝土,封闭清运建筑材料及垃圾,加强对超载、超限渣土车的监管,市环卫处要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降尘等,有效遏止二次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由市环保局提供上两年度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年度报告和考核年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季度报告。
9、水环境质量达到水域功能区标准且城市无劣五类水体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 任 人:赵晓宁
配合单位:市政管委会 各县区政府
工作要求:市环保局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工业废水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市政管委会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监管,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各县区要做好辖区内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由市环保局提供上两年度水环境质量监测年度报告和考核年水环境质量监测季度报告。
10、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噪声功能区标准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 任 人:赵晓宁
配合单位:市政管委会 市公安局
工作要求:加强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管,城市主要交通路段划定禁鸣区域并设置禁鸣标志,娱乐场所杜绝超时营业,禁止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城市建成区范围施工工地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由市环保局提供上两年度噪声环境质量监测年度报告和考核年噪声环境质量监测季度报告。
11、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1)化学需氧量(COD)排放强度<4.0千克/万元GDP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 任 人:赵晓宁
配合单位:市经委 市统计局
工作要求:抓好减排工作,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工业用水重复使用率,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由市环保局提供我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所排放的COD数据以及近三年逐年下降的实证材料。
(2)二氧化硫(SO2)排放强度<5.0千克/万元GDP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 任 人:赵晓宁
配合单位:市经委 市统计局
工作要求:抓好节能减排工作,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落后产能,加强企业的脱硫设施以及脱硝建设和监管,实行清洁生产,走循环经济道路,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由市环保局提供我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所排放的SO2数据和不超过总量控制指标、三年逐年下降的实证材料。
12、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 任 人:赵晓宁
配合单位:市住建委 市卫生局
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测和监管,坚决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由市住建委提供辖区内各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取水量情况实证材料;由市环保局、卫生局提供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分区达到规定水质标准的实证材料,市环保局提供近三年未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故的实证材料。
13、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工业用水重复率
(1)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85%
牵头单位:市政管委会
责 任 人:杨立新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市政管委会
工作要求: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项目。由市政管委会提供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情况的证明;市环保局提供生活污水处理监测数据实证材料。
(2)工业用水重复率≥80%
牵头单位:市经委
责 任 人:刘建民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 市统计局 市环保局 市水务局
工作要求:采取节水措施,提高工业重复用水率。由市经委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14、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1)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
牵头单位:市政管委会
责 任 人:杨立新
配合单位: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城区环卫处
工作要求:加强城市垃圾处理厂建设和管理,建设垃圾中转站,完善垃圾收运系统,防止二次污染;在县区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垃圾处理模式,提高各县区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由市政管委会提供城区、各建制镇生活垃圾收集、运送至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及处理率的实证材料;市环保局提供城市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及处理后的监测数据。
(2)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 任 人:赵晓宁
配合单位:市卫生局 市政管委会
工作要求:各医院产生的危险废物按规定集中转运到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由医院出具相关处置证明材料;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或者综合利用,工业危废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由市环保局提供辖区内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处置及综合利用量和无危险废物排放的实证材料。
15、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平方米/人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 任 人:王建宝
配合单位:市统计局 林业局
工作要求:加大投入,加强城市园林、绿地绿化美化。由市园林局提供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的实证材料,提供城市绿地的面积及分布情况。
16、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3.5%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责 任 人:魏继平 马安全
工作要求:重视对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17、城市化水平≥55%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市统计局
责 任 人:李易新
工作要求:加强对城市的管理和建设,确保城市建设的有序和谐,负责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18、采暖地区集中供热普及率≥65%
牵头单位:市政管委会
责 任 人:杨立新
配合单位:市住建委
工作要求:加大城市集中供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19、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90%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大同城调队
责 任 人:白永珍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 市广电局 市环保局 市教育局
工作要求:把环境保护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我市近年来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成就,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调查公民对环境的满意率。由市委宣传部统筹各新闻媒体负责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报道,市电视台负责制作我市生态市创建工作的专题片。由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大同城调队负责提供现场问卷调查统计结果和问卷调查表。
(二)制度保障。
1、实行工作调度联席会议制度。
生态办按照领导组的工作部署,不定期召开创建工作联席会议,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以及向各成员单位布置的年度工作计划,对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总结经验教训,研究解决问题,务求工作抓实抓透。
2、实行目标、指标、任务考核制度。
将创建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做到每一项指标都有责任部门,每一项任务都落实到具体单位,形成一对一负责,环环相扣的责任目标保证体系。各有关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立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承担部门或科室以及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3、实行阶段总结、上报制度。
各牵头单位及任务承担单位每年向市生态办提交一份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内容、项目进度情况、存在问题、下步计划等。平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沟通或提交工作简报,重大问题直报领导组研究解决。
(三)资金保障。
在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同时,加大各级政府和部门对创建工作的稳定持续投入。每年在财政预算中,扩大资金来源,安排一定的生态建设资金。制定和完善各种经济优惠政策,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污水和垃圾的收费分配体制,保证污水、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尽快形成多元投资,排污者交费,社会受益的良好局面。
(四)政策法规保障。
健全与完善生态保护、自然资源保护、清洁生产、污染控制等方面的法规与规章。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通过法规和规章建设,强化政府行为,把生态市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予以落实。在完善机构体制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程序的规范化,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生态意识,提高监督管理实效性。
(五)宣传保障。
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力度。要制定有利于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的政策,拓展宣传教育的对象,加强对中小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地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宣传工作;要实施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健全群众监督举报制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典型事迹予以弘扬,对破坏创建工作的案件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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