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河流域(防洪防旱防污供水)综合治理规划纲要

颁布机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安徽省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2/20 颁布日期: 2012/02/20
颁布机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安徽省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2/20
颁布日期: 2012/02/20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淮河流域(防洪防旱防污供水)综合治理规划纲要的通知 (皖政〔2012〕1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淮河流域(防洪防旱防污供水)综合治理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安徽省淮河流域(防洪防旱防污供水)综合治理规划纲要   安徽省淮河流域地处华东腹地,毗连我国经济最活跃、市场最发达的长三角地区,承东启西,物产丰富,土地肥沃,人口密集,是国家主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基地和交通要冲,战略地位极为重要。由于地处我国南、北气候过渡带的典型孕灾地区,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洪、涝、旱灾频繁。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60多年的努力,淮河流域减灾能力明显提高,淮河干流水质明显好转,但洪涝旱问题依然存在,重点水域污染问题仍很突出。特别是随着淮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供给不足日益显现,已成为制约该区域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为实现省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走出六条新路,打造三个强省”的宏伟目标,全面实施“水利安徽”战略,适应皖北地区加快发展对防洪保安、抗旱减灾、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供给的迫切需求,抢抓水利改革发展机遇,在继续加快实施国家确定的进一步治淮、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简称“中小河流总体规划”)、抗旱规划、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同时,依据淮河流域综合规划、淮河流域防洪规划、淮河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简称“三化”)协调发展,统筹“水多、水少、水脏”(简称“三水”)同治,着力解决水资源供给不足问题,加速建设城镇及重要工业园区防洪保安体系、区域骨干水源保障体系以及河湖生态保护体系,促进我省淮河流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编制《安徽省淮河流域(防洪防旱防污供水)综合治理规划纲要》。本规划纲要期限为2011-2020年,基准年为2010年,近期为2015年,远期2020年,重大项目展望至2030年及以后;规划区为安徽省淮河流域。   一、基础条件   (一)区域概况。我省淮河流域位于淮河中游,省境干流河道长431公里、流域面积6.7万平方公里,干流两岸分布着洪汝河、颍河、涡河、漴潼河水系、奎濉河、浍河、史河、淠河、池河等主要支流和城西湖、城东湖、瓦埠湖、高塘湖、香涧湖、女山湖等众多湖泊,另有人工开挖的茨淮新河、新汴河、怀洪新河。区域内河湖大多兼有泄洪、排涝、引水或蓄洪、滞涝、蓄水等作用。   规划区沿淮河一带为湖泊洼地,淮河以北为大平原,淮河以南为大别山区和江淮丘陵,包括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安庆10个市的52个县(含市、区,下同)全部或部分。2010年规划区人口4035万人,占全省的59%;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410亿元,占全省的35.6%;粮食产量428亿斤,占全省的69.5%;煤炭产量1.3亿吨,占全省的99.6%;发电装机1780万千瓦,占全省的65%,发电量1160亿千瓦时,占全省的80%。2010年,规划区三次产业结构为22.8∶44.7∶32.5(全省为14∶52.1∶33.9);城镇化率36%,比全省水平低7.2个百分点,有30个县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产业布局。规划区依托煤炭、农业、人力等资源禀赋,培育后发优势,推进煤电一体化发展,大力建设坑口电站,建成煤化盐化、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纺织鞋服、现代中药和医药物流基地,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增强蚌埠、淮南、阜阳、淮北、亳州、宿州、六安等城市承载力和带动力,逐步将县城培育成中型城市和小城市,建设一批产业特色突出的中心镇。加快农业现代化,加强沿淮洼地治理和中低产田改造,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区,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建设主要农产品物联网基地。预计到2015年,规划区人口4212万,城镇化率43%以上,地区生产总值10551亿元,工业增加值5237亿元,电站装机2460万千瓦;到2020年,人口4386万,城镇化率52%以上,地区生产总值20383亿元,工业增加值10797亿元。   (三)治淮成就。一是防洪除涝成效突出,基本形成了以大型水库和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为骨干、以干支流堤防和河道整治为基础、以干流分蓄洪区和非工程防洪措施为补充的流域综合防洪减灾体系。二是城乡供水能力大幅提升,形成了淠史杭、茨淮新河、新汴河等分布沿淮洼地、淮北平原、淮南丘陵广大区域的各类水源和众多灌区。三是水资源保护不断加强,中深层地下水得以限采,淮河水污染防治按计划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取得积极进展。四是农村水利建设步伐加快,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五是防洪除涝抗旱成绩显著,有效抗御了流域性、区域性大水和大旱,最大程度减轻了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面临问题。随着“三化”协调发展的加速推进,对防洪保安、供水保障、生态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需要统筹防洪、防旱、防污、供水综合治理,集中力量解决城市防洪、城乡供水等薄弱环节,为规划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一是流域防洪减灾体系仍较薄弱。淮河干流洪水出路不畅,行蓄洪区调整改造进展缓慢,行蓄洪区及滩地几十万群众受洪水威胁,近3000万亩淮河平原洼地涝灾严重,新汴河、淠河等支流防洪排涝能力偏低,大部分中小河流尚未进行系统治理,流域防洪排涝治理任务仍很艰巨。   二是城市水利建设明显滞后。淮北、亳州、宿州、阜阳、六安等市市区和超过60%的县城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亳州、蚌埠、阜阳、淮南等市市区及界首、明光、五河、凤台、寿县、濉溪、太和、阜南、砀山、萧县、泗县、涡阳等城镇的供水水质不达标或水量得不到保证。随着城区扩大和人口增加,城市防洪、城区排涝、城镇供水、污染治理任务紧迫,亟待建立适度超前的城市综合水利保障体系。   三是区域供水能力严重不足。随着两淮煤电基地、淮南煤化工基地、淮北煤焦化基地、定远盐化基地等国家级产业集群的加速形成,几乎所有工业基地都缺乏可靠水源支撑,当地水资源短缺和区域供水能力不足已成为制约产业布局和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瓶颈。依现状水源条件,在干旱年份限制农业灌溉并出现较大面积旱灾情况下,工业供水保证率约80%。   四是农田水利设施相当薄弱。由于长期以来投入不足和重视不够,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较为薄弱,排涝能力低、灌溉条件差和饮水不安全等问题突出。目前沿淮淮北地区农业旱涝保收面积不足1/3,有效灌溉面积不到1/2。   五是水污染防治压力逐步增大。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地表水污染、地下水超采、采煤沉陷区扩大等问题日益凸显,水污染治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任务繁重而艰巨。   六是水利管理和改革发展中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尚未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水利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不适应大规模水利建设任务要求,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建设滞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有效机制尚未形成,水行政执法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五)治理机遇。大力实施“水利安徽”战略,已成为全省的共识,更是淮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淮河流域防洪、防旱、防污、供水综合治理迎来了难得机遇。一是进一步治淮和中小河流总体规划的实施,为统筹防洪、防旱、防污、供水综合治理奠定了工程基础。国家针对淮河干流中小洪水通道不畅、洪水出路不足、行蓄洪区运用困难、沿淮湖泊洼地涝灾严重等问题,部署了进一步治淮、中小河流治理、抗旱工程建设,在解决规划区“水多”的同时,也为治理“水少、水脏”和发展城镇水利创造了条件。二是加快皖北发展的战略举措,为加快防洪、防旱、防污、供水综合治理提供了政策支持。省委、省政府制订了进一步加快皖北地区发展的多项政策措施,要求加快建设与之相适应的城市防洪、城乡供水、骨干水源等重点水利基础设施。三是政府财力增强和市场体系完善,为实施防洪、防旱、防污、供水综合治理提供了资金保障。经过多年持续较快发展,我省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为实施淮河流域防洪、防旱、防污、供水综合治理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更重要的是,随着水利改革发展的深化,为水利资产资本化创造了条件,服务淮河流域“三化”协调发展的水利保障体系建设有了可靠资金支撑。   (六)水资源供求情势。规划区年平均降雨量,从大别山区的1400毫米到濉溪、砀山、亳州一带的750毫米,由南向北逐渐递减,均值仅850毫米。该区域水资源有六大特点:一是当地人均水量少。沿淮淮北地区水资源总量为13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80亿立方米,浅层地下水50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约450立方米,远低于人均1000立方米的国际水资源紧缺标准。二是年内来水集中。当地及过境地表径流的70%集中在汛期,并以洪水形式出现,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流域防洪、排涝矛盾多、风险大。三是年际丰枯悬殊。规划区水资源量最大年(1991年)为402亿立方米,最小年(1978年)仅58亿立方米,丰枯比达7∶1;上游入境水量最大年(1956年)426亿立方米,最小年(1966年)仅30亿立方米,丰枯比达14∶1。丰枯悬殊,全国罕见。四是连续干旱年份多。我省淮河流域经常出现连续干旱年份,如1958-1959、1966-1968、1978-1979、1994-1995、1999-2001等连续年组,若遭遇这类年份,水量不足和水质恶化问题尤其突出,沿淮淮北经济社会发展将严重受阻。五是过境洪水利用率偏低。淮河年均上游入境水量168亿立方米,但囿于沿淮湖泊洼地地形条件和蓄水与防洪的矛盾,在现有工程措施下,过境洪水难以有效拦蓄和安全利用,大量来水以洪水形式泄入洪泽湖。六是浅层地下水难以集中利用。沿淮淮北地区浅层地下水总量50亿立方米,可开采量约30亿立方米,绝对量相对较大,但呈大范围面上分布,单位面积年可开采模数为8万立方米/平方公里,仅适宜补给农业灌溉,难以作为集中供水水源。   随着上游周边省份和规划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用水量逐年递增,加之水污染治理相对滞后,规划区水资源面临着5个方面的压力:一是入境来水减少和枯水期延长。随着上游河道治理标准的提高、上游地区蓄水工程的增加和用水量逐年增长,在同等降水的情况下,洪水过程更集中和枯水流量更小情况将日益加剧,干旱年份入境可用水量将明显减少,沿淮地区干旱缺水机率增大。二是水污染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矛盾。我省淮河流域沙颍河、涡河、奎濉河、浍河等跨省主要支流及淮河干流水污染严重,加剧了业已存在的水资源短缺矛盾。三是淮北平原水源单一且利用程度过高。淮北、亳州、宿州、阜阳等4市水资源量分别为7.4、23.5、28.3、31.1亿立方米,2010年用水量分别达到4.9、10.9、10.4、19.4亿立方米,水资源利用率分别为65.7%、46.3%、36.8%、62.6%,已超过或接近国际公认的40%合理限度。蚌埠、淮南市城市用水主要利用淮河干流过境客水,水资源保证程度不高,水质污染风险大。四是中深层地下水资源严重超采。淮北、亳州、宿州、阜阳等4市2010年地下水供水量分别占总供水量的72.4%、63.4%、72.7%、85%,中深层地下水严重超采,已形成的漏斗面积达3400多平方公里,地下水位每年下降近2米,其中阜阳漏斗区面积达1200多平方公里;淮北市漏斗区面积280平方公里,并扩展至整个西部岩溶水源地,中心漏空区高度达80米。过度超采地下水,已危及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引发环境地质问题。五是城镇生活及工业生产用水增长快。未来10年,在通过采取节水型社会建设、调整经济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产业发展和控制农业用水量基本不增长等措施的前提下,规划区需水总量仍将呈持续增长趋势,中等干旱年份的需水量从2010年的190亿立方米,增加到2020年的210亿立方米。总需水中,城乡居民生活、工业生产、生态用水等刚性用水总量将从目前的43亿立方米,增加到2020年的63亿立方米,年均增加2亿立方米。据此测算,2010年规划区中等干旱年份缺水量约28亿立方米,至2020年达到48亿立方米。   从全省范围看,规划区紧靠水量丰沛的长江干流,区内有水量相对丰富的淠史杭灌区,跨区域或跨流域水源配置的条件较好,通过工程措施,供水安全有保障。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三化”协调发展,大力实施以“治水保安、兴水富民”为核心的“水利安徽”战略,加快推进“三水”同治,继续实施防洪保安,完善防旱减灾综合体系建设,全面治理水环境,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制约淮河流域发展的水资源保障问题。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和防洪安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逐步改善生活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   统筹兼顾,注重效益。防洪防旱防污供水并举,治标治本兼顾,开发保护并重,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协调推进,优先实施淮河流域发展急需和效益显著的项目。   因地制宜,分区治理。立足地形、来水、工程条件,协调蓄水与防洪、排涝矛盾,加强工业需水管理,防范洪涝风险,实施分区治理。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强化政府及公共财政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利用资本市场,搭建投融资平台,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水利建设。   (三)主要目标。通过5-10年的不懈努力,以防洪保安、供水保障、生态保护为重点,加快推进淮河流域防洪、防旱、防污、供水综合治理,基本形成与“三化”协调发展相适应的水利保障体系。   1.2015年的主要目标。   --防洪保安与城市防洪。继续实施国家进一步治淮和中小河流总体规划,加强城市和重要园区防洪体系建设及水环境整治。淮北大堤及沿淮蚌埠、淮南等国家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能力达到100年一遇,淮北、亳州、宿州、阜阳、六安等设区市和所有城市重要园区的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以上,县城及其他园区的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重要中小河流重点河段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流域面上排涝标准达到5年一遇,重点区域达到10年一遇,城市排涝标准达到20年一遇及以上。   在提高城镇防洪减灾能力的同时,兼顾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需要,注重把城镇防洪与水环境整治结合起来,统筹处理好防洪保安与亲水、生态、景观、土地利用的关系,加强综合治理。   --防旱减灾与应急抗旱。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着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在172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05立方米以下;灌溉水综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发生中度干旱时,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安全用水,保障工业生产正常用水,保障灌区生产正常用水,保障国家、省级重要自然生态保护区的核心区基本生态用水;发生特大干旱时,城乡居民生活不停水,重要工业生产不中断,主要河湖水域不干涸,农业抗旱有应急补给水源。   --供水保障与骨干水源。年均新增供水能力5-6亿立方米,增加跨区域配置水量10亿立方米左右,基本缓解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等城区和重要工业园区近期水源不足问题。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普及城镇集中供水,保障城乡饮水质量和供水安全。   --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继续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积极推进污水再生利用。淮河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Ⅲ类,颍河、涡河、新濉河、奎河等重要支流消除劣Ⅴ类,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达到功能要求。实施沿淮河湖沟通、采煤沉陷区修复、干支流闸坝调控、河湖生态补水、大别山上游水源涵养、淮北中深层地下水限采等措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三条红线”,建立重点水域水资源保护体系。   --农村发展与农村水利。力争全面解决水污染较重区域1135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积极实施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500万亩高效农业节水、800万亩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   2.2020年的主要目标。   基本建成与“三化”协调发展相适应的综合水利工程体系。一是建成比较完善的淮河干流及主要支流、重要城市的防洪排涝水利工程体系,实现淮河安澜。二是建成主要缺水地区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城乡居民饮水和重要工业园区、商品粮基地及基本口粮田的用水得到较高程度保障,综合抗旱能力明显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实施引江济淮工程。三是扎实推进污染治理、河湖沟通、湖泊修复、闸坝调控等工作,基本形成淮河干流、沿淮湖泊、主要支流、两淮采煤沉陷区等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保护体系。四是构成现代农业高产稳产水利发展体系。   三、主要任务   依托国家既定的进一步治淮、中小河流治理、抗旱、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保护等工作,近期重点抓好城市防洪及水系整治、骨干水源与城乡供水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水利。   (一)进一步治理淮河。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的战略部署,积极推进行蓄洪区及滩区居民迁建,加强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堤防达标建设和重要支流治理,扩大淮河干流中小洪水通道和浮山以下洪水出路,进一步完善淮河流域防洪除涝减灾体系,加强重大水利问题的研究。   (二)中小河流治理。按照国家中小河流总体规划要求,在继续加快淮河干流治理的同时,以防洪薄弱地区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为重点,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建成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基本完成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有防洪任务的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全面完成大中型和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基本完成小(2)型水库和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实施山洪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积极开展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同时,结合排涝、蓄水和环境改善等,在已安排实施或规划安排实施的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项目的基础上,增加资金、延伸治理,巩固和提升中小河流治理效益。   (三)城市防洪及水系整治。依据淮河流域防洪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完成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六安等7个市及所辖重要园区和阜南、颍上、凤台、寿县、怀远、五河、凤阳、天长、涡阳、蒙城等防洪任务较重县城的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着力提高城镇防洪排涝标准。开展城市水系整治与水环境保护。   (四)防旱减灾与应急抗旱。在加强水资源需求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护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优化水资源配置的基础上,重点实施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和旱情监测预警系统、抗旱指挥调度系统、抗旱服务体系、抗旱管理体系建设,提升抗旱减灾的整体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强化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科学开发空中云水资源。   (五)骨干水源与城乡供水。依托已建的巢湖凤凰颈引江、驷马山引江、淠史杭灌区等工程,构建以长江、淠史杭-驷马山、淮河为横,以引江济淮、淮水北调、引淮入亳为纵的“三横三纵”骨干输水线路格局,辅以其他水源和调配网络建设。同时,兼顾航运发展需要。   1.调水工程。以驷马山引江补淮和淠河总干渠为近期补充水源,以引江济淮为远期水源,藉助淮水北调、淮南引淠、引淮济阜、引芡济蚌、引淮入亳等5项工程,解决沿淮淮北、皖东地区干旱缺水问题。   (1)引江济淮工程。该工程供水范围为我省沿淮淮北地区以及河南部分地区,兼顾江淮分水岭地区用水需求,我省境内供水面积约3万平方公里,涉及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芜湖、安庆等11个市的29个县(市、区)。输水线路长约300公里,引江入巢湖每秒400立方米,出巢湖每秒330立方米,规划到2020年、2030年年均调水量约19、25亿立方米。   (2)驷马山引江补淮工程。利用驷马山工程引江输水线路,经定远县江巷水库至淮南和蚌埠市,总长229公里。通过新开输水干渠和兴建滁河四级站、江巷水库等措施,年均调水5-6亿立方米,是合肥、淮南、蚌埠等3市和引水线路沿途及沿淮地区部分城镇重要后备水源。   (3)淮水北调工程。淮水北调以淮北、宿州市工业供水为主,兼有生态和农业灌溉补水之利。工程近期水源为淮河干流及香涧湖水系过境退水和南水北调东线分配至我省的水量。输水线路全长266公里(含黄桥闸上至萧县支线41公里)。工程抽淮流量每秒50立方米,近期年均调水2.6亿立方米,远期年均调水增加至5-6亿立方米,基本满足淮北、宿州市工业和城镇发展用水要求。   (4)引淮济阜等4个调水工程。为缓解淮南、阜阳、蚌埠、亳州等城市的缺水压力,拟建淮南引淠、引淮济阜、引芡济蚌、引淮入亳等跨区域调水工程。   淮南引淠工程以淠河干渠为水源,利用渠道输水至寿县大井水库后通过管道调至淮南市山南新区,管道线路长44公里,日取水规模为25万吨,年取水量0.8亿立方米。   引淮济阜工程水源为淮河干流,在南照集通过管道调水至阜阳,管道线路长40公里,设计日取水规模为40万吨,其中一期工程为15万吨,年取水量0.55亿立方米。   引芡济蚌工程以淮河北岸的芡河洼地为水源,通过管道穿越淮河至蚌埠,管道线路长20公里,设计日取水规模为15万吨,年取水量0.55亿立方米。   引淮入亳工程水源为茨淮新河和淮河干流,通过疏浚河道、大沟和兴建管道调水至亳州,线路长约120公里,设计日取水规模为40万吨,年取水量1.5亿立方米。   上述调水工程中,引江济淮、驷马山引江补淮、淮南引淠工程水源可靠;淮水北调、引淮济阜、引芡济蚌、引淮入亳4个调水工程的水源受淮河干流来水丰枯影响较大,远期须依靠引江济淮以保障水源和扩大调水规模。   各项引水工程的规模、引水线路和建设方案,将根据区域水资源配置和需求、水污染治理等情况,在前期工作中进一步分析论证。   2.蓄水工程。通过新建江巷水库、抬高淮河干流临淮岗坝上及蚌埠闸以上河道和城西湖、城东湖、高塘湖、香涧湖等湖泊蓄水位以及充分利用采煤沉陷区蓄水等举措,为淮水北调等调水工程提供补给水源,提高引江济淮、驷马山引江补淮工程供水效益,增加项目区可供水量。   (1)江巷水库工程。拟建的水库坝址位于池河上游,控制流域面积735平方公里,是一座以供水为主、兼有下游防洪的大型水库,兴利库容约1亿立方米。水库建成后,除拦蓄当地来水外,还可调蓄驷马山引江补淮工程调水。   (2)沿淮湖泊抬高蓄水位工程。在做好适当蓄水影响处理工程的同时,通过抬高淮河干流河道和沿淮湖泊蓄水位的方式,科学利用当地雨洪资源,相机引进淮干过境洪水,缓解区域近期干旱缺水压力,补充地下水、改善湖泊生态环境。   近期可通过控制临淮岗坝上和抬高城西湖、高塘湖、香涧湖、城东湖等天然湖泊的蓄水位,增加蓄水调节库容8-10亿立方米,年均可增加供水量5-6亿立方米。远期随着淮河防洪除涝体系标准的提高,可进一步增加湖泊调蓄水量。   (3)采煤沉陷区蓄水利用工程。两淮地区因煤炭开采形成的大量采煤沉陷区,可因势利导,发挥其蓄水、滞涝等作用。淮南矿区沉陷面积183平方公里,积水面积59平方公里,积水容积2.5亿立方米,到2020年沉陷面积达到373平方公里,最终沉陷面积842平方公里,届时西淝河下段沉陷区、永幸河洼地沉陷区和泥河洼地沉陷区将连成一片。淮北矿区到2020年采煤沉陷区面积约319平方公里。选择淮北市南湖、中湖、临海童,淮南市西淝河下游洼地,宿州市芦岭和亳州市等地兼有拦蓄调节性能和外水补给条件的沉陷区进行综合利用试点,辅以河道建闸引水、水系沟通和沉陷区内部连通等措施,发挥蓄水和供水作用。2015年和2020年采煤沉陷区可提供保证水量分别为1亿和2亿立方米。   3.节水与节水型社会建设。   (1)加快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建设。通过对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以及田间工程建设和量水及管护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和增加重点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和节水灌溉面积,加快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深入开展百万亩节水农业示范工程试点,着力转变用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   (2)大力推进城镇和工业节水。在优化调整区域产业布局的基础上,鼓励工业企业对生产工艺进行节水改造,开发和完善高浓缩倍数工况下的循环冷却水处理技术。推广直流水改循环水、空冷、污水回用、凝结水回用等技术。推广供水、排水和水处理的在线监控技术。大力开发利用煤矿矿井水。加快城市供水干、支管网系统的技术改造,降低输配水管网漏失率。全面推进淮北、合肥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行节水型用水器具,发展“节水型住宅”,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实施分质供水,推广中水回用。建设一批高水平、具有代表性的节水型社会示范区。   (六)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保护。加强城镇污水和工业污染治理,开展重要水源地和采煤沉陷区保护与修复,着力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依托跨区域调水,逐步置换和减少中深层地下水开采。   1.水污染防治项目。重点实施列入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5大类338个项目,其中,城镇污水处理项目105个、工业污染防治98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85个、饮用水源地保护12个、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38个。   2.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结合雨洪资源利用和水系沟通,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大兴植树造林,加快大别山水库、瓦埠湖、香涧湖等重要水源地涵养保护,开展八里河、龙子湖、沱湖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淮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河道闸坝生态联合调度。   3.中深层地下水保护。按照“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限采深层水、合理开采浅层水、创造条件逐步补给深层地下水”的原则,加强地下水功能区管理。依托淮水北调、采煤沉陷区蓄水等水源替代工程,制定地下水压采控制方案,建立地下水应急与战略储备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   (七)现代农村水利。在抓好灌区节水改造等任务的同时,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高标准农田水利、农村水环境整治和高效农业节水等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   1.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按照“城乡一体、镇村联网、区域供水”的原则,采取城区、中心镇管网延伸和整合现有供水水源及设施,在实施国家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的同时,优先解决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等6个市20个水污染较重县的1135万农村人口饮用水问题。2020年之前,积极推动规划区城乡供水一体化。   2.塘坝扩挖与沟渠清淤疏通。根据农村水系特点,实施塘坝整修扩挖、沟渠清淤疏通、集体泵站改造、新建和修复机井、湿地修复、截污引流和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增加面上蓄水能力,提高农田排涝标准,打造水环境优美乡村。   3.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科学编制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积极整合财政、发展改革、水利、国土、农业等资金,加快建设淮河流域800万亩配套完善、排灌自如、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增强抵御水旱灾害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4.高效农业节水。以经济作物特色区、水资源短缺区、生态脆弱区等为重点,通过管道输水、渠道防渗和喷灌、微灌等节水工程措施,在江淮丘陵、淮北平原等地示范建设高效农业节水农田500万亩,着力提高农业节水规模和效益。   (八)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深化淮河流域综合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体系建设。省各有关部门及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快推进建立、完善与国家和省法律、法规相衔接的淮河流域综合治理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建设。   依法组织防洪,依法管理洪水,依法实施抗旱,依法进行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加大依法治水管水的力度,加强和改善水利管理与水行政执法手段,提高水行政管理水平,规范水事行为。实行城镇和工业用地防洪排涝风险管理,严禁城区、园区向低洼地发展,严禁侵占沟塘河湖水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并全面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划定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一是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二是明确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三是明确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强化全社会、全体公民的水忧患意识和节水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形成珍惜水、保护水、节约水的社会风尚,为可持续发展水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投资估算和实施安排   经测算,完成上述建设任务,10年内需投资1929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投资880亿元。   (一)列入国家规划内项目投资1603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投资700亿元。主要包括已列入国家进一步治淮、中小河流治理、抗旱、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大中型水库、现代农村水利等建设规划且投资渠道落实的6大类24项工程。其中,进一步治淮工程4项,总投资373亿元;中小河流总体规划工程4项,总投资192亿元;抗旱工程1项,总投资42亿元;骨干水源与城乡供水工程3项,总投资323亿元;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保护工程7项,总投资160亿元;现代农村水利工程5项,总投资513亿元。按国家程序和进度要求,加快前期工作,精心组织实施。   (二)目前未列入国家规划的项目投资326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投资180亿元。主要包括城市防洪及水系整治、骨干水源与城乡供水工程2大类16项工程,投资分别为200亿元和126亿元。该类项目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兼顾、注重效益”原则,本着先易后难、协调推进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深化项目可行性研究,尽早开工建设,并积极争取列入国家规划和中央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近期省级重点推进对规划区影响重大的水源工程建设,主要有淮水北调、临淮岗枢纽综合利用、淮北市采煤沉陷区蓄水利用、驷马山引江补淮、高塘湖和城西湖抬高蓄水位等工程,同时,大力推进引江济淮前期工作。   市县重点推进的项目,包括城市防洪及水系整治、淮南引淠、引淮济阜、引芡济蚌、引淮入亳和淮南、宿州市采煤沉陷区蓄水利用工程建设。   五、效益评价和环境影响   (一)实施效果分析。纲要的实施将全面提升我省淮河流域防洪、防旱、防污、供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旱灾和水污染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全面提升水利保障能力,有利于淮河流域防洪保安,有利于供水安全,有利于环境改善,有利于减轻水旱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   纲要实施后,将进一步提高我省淮河流域防灾减灾水平,增强水利保障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对于保障沿淮淮北广大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安全和工农业生产用水需求,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环境影响评价。   1.有利影响。一是防洪工程实施后,将建成比较完善的流域防洪除涝体系,大大提高防洪保护区的防洪标准和全流域抗洪灾风险的能力,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显著。二是防旱工程实施后,将建成淮河流域比较完善的流域防旱应急体系,显著提高抗旱减灾管理水平和应对干旱灾害的应急救灾能力,有效减轻干旱灾害损失。三是防污工程实施后,将建成比较完善的流域防污控制体系,有利于重点污染水域水质达标,促进河湖休养生息。四是供水工程实施后,淮南、蚌埠市城市生活水源和水质得到保障,亳州、阜阳、淮北、宿州等市城镇生活和工业用水水源条件明显改善,有利于缓解生活、生产和生态严重缺水局面。   2.不利影响。防洪、调水工程需要征用土地,涉及移民安置等,并对局部水文情势有一定影响。江巷水库工程除有移民和占用耕地之外,还将改变天然径流过程和减少下游水量。发展灌溉面积,会增加水资源的消耗。调水工程可能对河流下游的水文情势和环境容量有一定影响等。   3.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针对纲要实施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应在项目前期、实施和运营阶段,采取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   (1)前期及实施阶段措施。在项目立项阶段,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重视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完善降低生态环境影响和保障居民稳定生活的措施,避免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敏感区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工程建设中,加强对工程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态环境系统的监测,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运行期措施。要注重地表水质量的保护,加强环保执法力度。在正常年份应尽量开发利用地表水资源,少开采地下水,并采取严格措施保护地下水环境质量。   4.综合评价结论。纲要实施,难免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但是可以通过各种工程措施和管理手段加以减轻,不存在生态环境方面的制约因素。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调整充实省治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淮河综合治理的组织与领导。各级政府要建立领导组织,明确负责机构。淮河综合治理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二)落实责任,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加强与相关规划衔接,做好重大项目论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构建“谋划一批,论证一批,开工一批”的重大项目梯次推进格局。项目各责任主体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和完工时间要求,制订项目工作计划。近期拟建的重大项目要列入省“861”行动计划,进行重点调度,同时建立省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强化服务、交叉推进”的服务体系,帮助项目责任主体解决项目推进和申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三)政府主导综合治理,保证建设用地需求。按照统筹兼顾、综合治理、适度超前的原则,政府主导、整合资金,抓紧修订完善水利规划,把水利建设与城乡规划和工业布局结合起来,与土地开发利用和房地产开发结合起来,与新农村建设和环境生态治理结合起来。通过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方式,将进一步治淮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创新行蓄洪区调整后退为滩地的土地补偿和利用方式,确保群众生活不降低。研究、制定、争取淮河综合治理建设用地优惠政策,优先解决建设用地指标,简化有关征地手续,保证建设用地需求。   (四)加大水利资金投入,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在积极争取中央加大投资的同时,合理划分责权,建立完善分级负责、分级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主渠道作用,保障重点推进的工程建设需要。加大省级水利基建投资规模,统筹安排省水利基建投资,支持骨干水源与城乡供水工程和补助城市防洪及水系整治工程建设。   (五)搭建投融资平台,拓宽投融资渠道。发挥政府、金融、市场多方面的作用,建立水利投融资平台,城市防洪及水系整治工程要充分利用城市河道整治后两岸土地升值的资金滚动用于工程建设。引进或组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公司,作为骨干水源与城乡供水工程和城市防洪及水系整治工程法人,通过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措施,利用各类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实现滚动开发。   (六)加强监督检查,做好项目的实施评估。加强对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和相关项目的监督检查,把规划任务完成情况和建设效果,作为安排相关投资和政策支持,以及评价地方和省有关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跟踪检查,督促做好纲要实施工作。认真开展纲要实施阶段性评估,定期向省政府报告。   附件:   1.淮河流域县名单(略)   2.重大项目表(略)   3.“十二五”期间骨干水源与城乡供水工程进度安排表(略)   4.重大项目责任单位表(略)   5.防洪工程布局图(略)   6.防旱工程布局图(略)   7.防污工程布局图(略)   8.供水工程布局图(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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