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做好2012年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适用领域: |
生产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2/03/21 |
颁布日期: |
2012/03/21 |
颁布机构: |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适用领域: |
生产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2/03/21 |
颁布日期: |
2012/03/21 |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京安办发〔2012〕13号)
随着北京市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作为维系城市正常运转的“生命线”,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地下管网在城市的运转中承担着重要的功能,保障城市地下管网安全运行已成为首都城市安全运行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通过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有限空间事故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做好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巩固完善现有的市安委会统筹、协调、综合监管,行业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有限空间法规标准体系,推进有限空间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管理;强化监管,规范一线作业队伍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发挥行业协会的引导作用;逐步建立有限空间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力压减有限空间事故,保障首都的城市安全运行。
二、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一)进一步提升有限空间安全保障能力
有限空间作业是高风险作业,作业环境情况复杂,安全设备设施要求高。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对有限空间安全生产投入,为一线班组配备合格的检测、通风、长管呼吸器、安全绳等防护设备,进一步提升一线作业队伍安全生产条件。同时加强对作业人员培训和指导,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线作业队伍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率达到100%。
(二)全面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和意识
2010年,我市开始对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实行特种作业管理,经实践表明,特种作业管理取得了显著效果。2012年,继续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全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通告》和《扩大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监护人员特种作业范围的通告》的文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现场监护人员参加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及取证工作,确保每支作业班组现场监护人员特种作业持证率达到100%。
(三)推进有限空间作业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有限空间事故典型案例,加大对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大课堂、知识问答、专题讲座、仪器设备实操等多种培训形式,进一步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严格要求从业人员遵守有限空间作业未经审批,严禁作业;作业场所未经检测和通风,严禁作业;作业现场无监护人员,严禁作业;无应急救援设备,严禁盲目施救,“四个严禁”的作业要求。确保一线作业队伍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率达到100%。
(四)严格落实承发包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按照《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承发包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严格审查承包单位是否具备安全作业条件,不符合条件,不得发包,要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在作业过程中,严格审批作业管理,强化作业现场管理,确保作业单位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创新和强化监管措施
(一)继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大比武活动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大比武活动取得的成果,2012年继续在行业系统内部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大比武活动。各相关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广泛动员、抓好落实,确保基层一线作业队伍和人员全部参加大比武,做到人人参与活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市安全监管局要全程督促、指导各行业部门做好大比武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加大有限空间执法力度
各行业部门、各区县要加大加强对本行业、本辖区有限空间作业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要加大不定期巡查和夜查力度,检查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把主要精力放在有限空间作业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监管的薄弱环节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要求,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 “四到位”,确保查出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同时加大对违章作业的单位行政处罚和曝光力度,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行为。
(三)探索有限空间行业协会自律管理模式
借鉴国外的行业协会管理模式,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行业自律管理,本市将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专业协会,由专业协会对申请入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设施配备、人员的资质等进行审核,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网上进行公布,探索有限空间行业协会自律管理模式。各部门、各区县、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鼓励、支持、引导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加入行业协会,改变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良莠不齐、作业市场无序竞争的状态,逐步建立政府监管、专业协会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律,有限空间作业集中化、规模化、市场化的运行机制。
(四)建立有限空间约谈工作机制
建立市、区两级安委会办公室有限空间监管约谈工作机制,对发生有限空间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和作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其作业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其整改到位,使有限空间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
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与配合,协调解决有限空间监管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果。
(二)增强“科技创安”能力
近几年,相关部门加大了科技工作,先后研发制作了有限空间作业井口安全围挡、井口爬升梯、语音提示井盖开启器等设备设施,进一步保障了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各行业部门充分发挥科研和人才优势,积极调动企业集团“科技创安”的积极性,组织研发安全生产新设备设施,着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设备,全面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保障能力。
(三)树立典型企业和宣传推广
在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安全设备设施齐全的典型行业和一线作业单位,及时予以宣传推广,树立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样板,以点带面,逐步引导有限空间作业科学化、精细化和标准化管理。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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