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三环防护林带管护标准及考核管理的实施意见

颁布机构: 石家庄市园林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石家庄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3/20 颁布日期: 2012/03/20
颁布机构: 石家庄市园林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石家庄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3/20
颁布日期: 2012/03/20
石家庄市园林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三环防护林带管护标准及考核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石园〔2012〕70号) 新华区、桥西区园林局,桥东区农办,鹿泉市公用局,局属有关单位、各处室:   现将《石家庄市三环防护林带管护标准及考核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石家庄市三环防护林带管护标准及考核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三环防护林带绿化养护管理,改善城区生态环境,提高三环防护林带的养护管理水平,根据《石家庄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环防护林带及107国道北段绿色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2002]88号),结合三环防护林带管理和养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望各区(市)认真对照执行,贯彻落实。   一、考核范围和内容   石家庄市三环防护林带,包括桥东区306亩、桥西区823.64亩、新华区743.6亩和鹿泉市109.28亩防护林带的养护管理按照标准实行定量考核,并向社会公示。   考核内容包括:各区(市)和管理单位对三环防护林带管理情况;树木养护管理、防护林带环境卫生、防火安全和执法保护等管护措施落实情况。   二、考核标准   (一)树木养护。保存率不小于95%;林带树木长势好,及时浇水、树干健壮,枝繁叶茂,绿树成荫,林覆地盖;基本无缺株、死株,无干枯枝、死枝、吊枝、萌蘖枝;新补植树木与原有树种、规格一致;定期按树木生长规律进行修剪;及时监测病虫害发生发展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防治,严格控制在规定允许范围内;冬季及时进行树木涂白。   (二)卫生保洁。有专人对林带进行巡查,及时清理生产、生活垃圾和杂物。   (三)防火安全。林带防火工作做到各区(市)、乡(镇)和管理单位有防火预案,设专人负责,配备防火器材;林区区内设置护林防火警示标识;春秋冬季为重点防火阶段,及时清理枯枝、树叶、杂草及各种易燃物,切断火患根源。   (四)执法保护。严禁在林带内搭建,围圈占地,挖坑、取土、埋坟、放牧、倾倒垃圾、污物、废渣和盗伐毁林,以及开垦种植等。   三、树木的正常采伐管理   (一)按照树木的生长规律和正常生长年限,当林木达到间苗和成材条件时,由苗木所有人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给相关区(市)三环林带主管部门、市园林局、市政府逐级审批。经审批同意的,由区(市)三环林带主管部门和市园林局共同监督、指导下,苗木所有人自行对苗木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都归苗木所有人。   (二)采伐树木按以下规定权限报批和实施   1、需砍伐或移植1株树木的,由区(市)三环林带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由区(市)三环林带主管部门和市园林局逐级签署意见,报主管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涉及多株树木的,须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   2、苗木所有人于12个月内在本人所有的林带范围内连续申报采伐树木,不予批准。   3、批准采伐后30日内未对审批范围的林带树木进行处理的,区(市)三环林带主管部门和市园林局有权停止其对该部分 林带树木的采伐权利,一年内不得再次对该部分林带树木提出采伐申请。   4、批准采伐后,树木所有人如果没有能力对林带树木进行采伐,可向区(市)三环林带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市园林局的监督下,由区(市)三环林带主管部门对林带进行采伐,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所得收益由区(市)三环林带管理部门用于三环林带管理,专款专用。   四、考核组织   市园林绿化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每季度对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检查,使用《石家庄市三环防护林带养护质量考核打分表》进行现场打分,考核计分结果由市考核办负责汇总统计。市考核办应遵循“现场打分、限期整改”的工作原则,以公开的书面或图像等形式将存在问题、所扣分数公示给管护责任单位,原始记录交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存档备案。   受园林局委托授权,石家庄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具体负责三环防护林带的养护管理工作的协调、监督、指导,市园林绿化考核办公室负责检查考核和公示等;市园林绿化监察大队负责协助督导执法保护和考核检查工作事宜。   五、考核评比和公示   按照《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辖区政府负责林带管护,新华区、桥西区园林局、桥东区农办和鹿泉市公用局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一)考核等次   考核成绩达到90分(包含)以上的为“优秀”等次,80分(包含)至90(不含)的为合格,8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根据各区(市)的考核得分,核定各项费用。   (二)费用拨付标准   1、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优先拨付各项费用,适当予以奖励。   2、考核等次为合格的,整改检查达到标准后拨付全部费用。   3、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管护费和土地租金暂不拨付,待整改检查合格后再拨付;组织管理费全部扣除。   (三)公示   市园林局将考核结果在石家庄电台、电视台、石家庄日报、和政府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三环防护林带养护管理考核检查结果和存在问题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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