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19) 》解读

解读法规: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19)
解读专家: 合规网 解读日期: 2025-09-03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19年版)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而制定的重要法规。该法规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旨在引导中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法规重点: 

1. 考核对象:

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负责人。

 

2. 考核原则:

质量效益优先、市场化方向、依法依规、短期与长远发展统一、国际与行业对标、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结合。 


3. 考核导向:

效益效率、创新驱动、实业主业、国际化经营、服务保障功能、健全问责机制。 


4. 分类考核:

根据企业功能和类别,实施差异化考核。 


5. 目标管理:

国资委主导确定企业经营业绩总体目标,企业考核目标值与总体目标相衔接。 


6. 考核实施:

由国资委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包括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 


7. 奖惩制度:

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分配和职务任免的依据。 


法规意义和影响:

          该法规对于推动中央企业提高经营效率和质量、激发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创新和国际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保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激励企业负责人积极履行职责,提升企业竞争力。 


新法变化内容:

          与2013年版相比,2019年版更加强调高质量发展,增加了对国际化经营、服务保障功能、创新驱动等方面的考核导向,强化了分类考核和差异化激励约束机制,以适应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


企事业单位义务与权利: 

- 义务:中央企业负责人需按照考核办法要求,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加大研发投入,聚焦主业,加强国际合作,承担社会责任,科学决策,依法合规经营,防范经营风险。 

- 权利:在完成考核目标后,企业负责人可享受相应的薪酬激励和职务晋升机会。 

- 合规红线:违反法律法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等行为将受到责任追究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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