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关于加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颁布机构: |
大同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大同市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1/01 |
颁布日期: |
2012/01/01 |
颁布机构: |
大同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大同市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1/01 |
颁布日期: |
2012/01/01 |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同政发[20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业和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层次和水平,继续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现就做好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2011年11月底,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对新时期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是解决安全生产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区域性问题,应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根本出路,是确保人民群众幸福地享有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成果的切实保障。扎实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市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实现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但我市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少数行业事故总量仍然较大,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现状仍不容忽视。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觉,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格的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党的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国务院《意见》、《通知》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主线,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和“打非治违”工作力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提升科学技术和支撑保障水平,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基层基础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全市“转型发展、绿色崛起”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主要目标:一是确保省下达的2012年控制指标的实现,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继续下降。二是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三是继续保持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10万人口火灾事故死亡率和特种设备万台事故死亡率稳步下降。
三、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意见》是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和部署。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一是切实抓好宣传教育。采取讲座、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等途径,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提出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前置、加强长途客运和校车安全监管等重要制度措施,全面把握《意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二是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实施方案。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并把相关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同级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政府、各类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意见》精神切实得到贯彻落实。三是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与抓好全年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尤其要抓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深化各行业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落实安全监管措施;要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结合起来,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加快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和重点项目,推动企业安全保障、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安全科技支撑、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应急救援、宣教培训等“六大体系”建设;要与谋划新年度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工作,统筹谋划新年度工作的思路和对策,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四、切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1、严格执行企业领导作业现场带班制度,加强企业生产过程、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企业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2、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按照企业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和“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和每个员工,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3、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4、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5、必须加快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系统和装备建设,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要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努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6、不断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按照标准足额提取安全费用、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严格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促进作用;7、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严格考核、持证上岗;8、企业用工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9、要广泛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逐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时完成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五、着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要强化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分管安全的领导要切实负起主抓责任,全面具体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要抓好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市县(区)长安全助理要协助分管安全的市县(区)领导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及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行政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市、县(区)安委办要积极发挥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及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和各单位落实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
要强化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确保各项制度运行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安全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县(区)必须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探索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要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科技支撑服务体系;要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加大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淘汰落后产能,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的建设和延续,促进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要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省、市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及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并逐级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具体工作人员;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企业安全目标的过程控制,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半年和年终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业绩、各单位评优评先和企业达标的重要指标,重大责任事故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要加强基层安监机构、队伍和安全乡村建设。各级各部门根据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增加人员配置,购置所需装备,充实安全监管人员编制数量,特别要加强乡镇、街道的安监机构建设,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末端有人管、有人抓;要加快建设专业化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加强在岗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确保安全监管人员持证上岗;要进一步推进“安全乡村”建设,今年在按照“五落实”全部完成监管体系建设达标的基础上,304的乡村要实现“五消灭”,完成“安全乡村”命名工作,并启动国家安全社区建设。
要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严把行业安全准入关;要强化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准立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取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加强对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实行严格的资格认证制度,确保其评价、检测结果的专业性和客观性。
要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监控管理。充分运用科技和信息手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企业要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析,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级政府要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实施动态全程监控。
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普遍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要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认真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深入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切实抓好煤(矽)尘、热害、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防范治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要切实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六、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
深入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和整合技改。煤矿企业要加快兼并重组整合步伐,按时完成整合工作;要充分发挥整合主体管理、技术和人才方面的优势,用先进工艺装备改造提升矿井,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现代化开采;要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严格落实矿井“一通三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强化企业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监管检查包保责任制,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五人小组”作用,严格安全检查,认真督导落实。
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力度。要以防范运输事故、客运事故为重点,加强道路交通管制,强化路面监控;要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逐步淘汰安全性能差的运营车型,严格长途客运、危险品车辆驾驶人资格准入,研究建立长途客车驾驶人强制休息制度,持续严厉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等违法行为;要禁止客运车辆挂靠运营,禁止非法改装车辆从事旅客运输;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严格按规定强制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实行联网联控;提高道路建设质量,加大对危桥改造、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的治理,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措施;继续强化民航、农村和山区交通、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特别要按照校车安全法规和标准,依法强化校车安全监管。
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和治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要以防范爆炸、泄漏事故为重点,加强对剧毒气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要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毒、防雷、防泄漏等安全技术措施,涉及到危险工艺的现有危化企业,要加大技术改造工作,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高危产品专项治理。
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非煤矿山企业要以防冒顶、窒息和溃坝事故为重点,完善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系统,严格控制下井人数,严禁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要继续推进资源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全面推进矿井“六大系统”建设,落实非煤矿山采空区监测监控,扎实推进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积极推行尾矿库一次性筑坝、在线监测技术,100万立方以上尾矿库要全部实行在线监测技术,切实搞好尾矿综合利用,坚决停产整顿病库、危库和险库。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建筑施工行业要以防范工地脚手架、起重机械倒塌、施工坍塌、工地模板构件垮落、高空坠落和触电事故为重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强化建筑工程参建各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按照“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健全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工程招投标管理,严把施工队伍资质关,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坚决杜绝无施工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入建筑市场;建立完善铁路、公路、水利等重点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
加强消防、冶金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消防规划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落实建设项目消防安全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和建筑外保温材料;要以防范火灾事故和踩踏事故为重点,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活动等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日常和重大节日安全监管,强化对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冶金和机械等行业要以防范钢水包倾覆、高炉烧穿、机械伤害等事故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避免带病生产现象存在。
在抓好以上重点行业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继续抓好铁路、公路、水利、电力、民航、民爆、教育、旅游、文物、农机、特种设备、城市管理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基础建设的各项措施,全面提高各行业(领域)和各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七、继续开展打非治违法行动,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一是要强化“打非治违”责任,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机制,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促进安全生产执法和“打非治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以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未履行审批程序、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等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作业场所有毒物质和粉尘超标及职业危害严重,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等行为;严厉打击无照营运、违法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和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现象;继续整顿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厂、小作坊等。三是要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特别是县、乡(镇)级人民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八、加大重点时段和重要节日的监管力度,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要围绕党的十八大召开,“春节”、“五一”、“十一”“元旦”和全国全省“两会”及全市重大活动期间等重点时段和重要节日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要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专项督查工作,力求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加大隐患排查整改监控力度,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明确目标、责任和措施,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及时销号;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要严厉督查,严密监控,严格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九、切实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应急救援保障水平
要加强应急管理“一网三库”建设。县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整合应急资源,依托大型企业、公安消防等救援力量,加强本地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信息网络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虚拟应急储备中心;继续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库、法规库、专家库、事故典型案例库和专业救援队伍库建设;要建立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事故医疗救治能力;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加强安监、气象、地震、国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要加强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建设,进一步抓好应急预案动态修订完善,落实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要强化应急救援演练和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广泛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力争使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达到85%以上;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要按照预案规定,立即组织停产撤人;要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畅通、处理及时、指挥有力。
十、严格事故追究和行政问责制,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要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查明原因,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进展和处理结果;认真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查找安全漏洞,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切实改进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大事前责任追究的力度,对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打击非法违法不力、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排查治理隐患不彻底的县(区)政府、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视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问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继续认真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斗争,依法严惩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的职务犯罪。
十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报刊和网络的主阵地作用,运用多种渠道途径,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法制意识,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安全活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加强安全公益宣传,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要整合优化安全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市、县、乡镇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农民工的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督、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水平;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动员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格局。
二○一二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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