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防治土方运输撒漏保证金实施细则
        
        
          
            
              
                | 颁布机构: |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天津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 生效日期: | 2009/04/09 | 颁布日期: | 2009/04/09 | 
            
          
         
        
          
            
              
                | 颁布机构: |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天津市 |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 生效日期: | 2009/04/09 | 
              
              	| 颁布日期: | 2009/04/09 |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防治土方运输撒漏保证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建质安[2009]294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土方运输的管理,坚决遏制运输撒漏污染路面的现象,市建委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00号),出台了《天津市建设工程防治土方运输撒漏保证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切实加强土方运输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建设工程防治土方运输撒漏保证金实施细则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
  天津市建设工程防治土方运输撒漏保证金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有效治理建设工程土方运输撒漏,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00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主要干线、里巷道路从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等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责任单位必须遵守本细则规定。
  第三条 建设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明施工质量标准,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的文明施工管理。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防治土方运输撒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系指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按规定存入的防治土方运输撒漏污染路面的费用。
  第五条 保证金实行工程项目存储制。建设单位在土方施工开始前7个工作日内将50万元保证金一次性存入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建设银行专用账户,同时提交土方运输申请手续,递交《建设工程防治土方运输撒漏承诺书》(详见附件1)和《建设工程工程土运输计划表》(详见附件2)。
  第六条 按区域管理原则,各工程项目保证金存入手续到工程所在地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地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保证金存入手续到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办理(地址:河西区梅江地区友谊南路与珠江道交口涟水园10号楼)。
  第七条 市、区(县)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按文明施工有关标准对申请单位防治土方运输污染的措施进行验收。凡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土方运输施工。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责成项目总包单位和土方承运单位加强土方运输管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防治土方运输撒漏承诺书》确定的运输时间和行驶路线组织土方运输,设置巡视车和清扫人员,发生土方撒漏应及时清扫,并用水清洗干净,保持道路清洁。
  第九条 工程项目土方运输完毕后,由建设单位向办理保证金存入机构申请保证金返还手续。经验收合格的,全额返还保证金。
  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对各区(县)防治土方运输撒漏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并负责地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各区(县)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防治土方运输撒漏的验收工作。
  第十条 市、区(县)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扣除保证金。
  1、未使用密闭装置车辆运输工程土方及建筑渣土的,扣留保证金的20%;
  2、因撒漏未及时清理造成污染的,扣留保证金的20%;
  3、在环境管理责任区范围内工程土方未实施苫盖,地面未实施洒水除尘的,扣留保证金的20%;
  4、清运土方造成扬尘的,扣留保证金的20%;
  5、对前四项同时发生或单项重复发生的全额扣留保证金。
  第十一条 保证金扣除部分,作为应急清扫道路、配备清扫人员和应急车辆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奖励文明运输土方的施工现场。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建设工程防治土方运输撒漏承诺书
  附件2:建设工程工程土运输计划表
  附件1:
  建设工程防治土方运输撒漏承诺书
  为落实《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00号)中的有关规定,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我单位在开发建设________工程施工中,为防止工程土在运输过程中撒漏污染道路,特作如下承诺:
  一、制订完善的土方运输方案和路线图,在未办理建设工程防治土方运输撒漏保证金存入手续和土方运输申请前,不进行土方运输。
  二、承接土方运输的单位具有交管部门出具的运输许可证,并带有防止土方撒漏的设施。
  三、工程土超载、苫盖不严和车轮带泥的运输车辆不驶出施工现场。
  四、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土运输计划表》组织土方运输,采取措施保证行驶路线无撒漏污染情况。
  五、如发生因工程土超载、苫盖不严、带泥上路污染道路的情况,愿接受相应的处罚。
  建设单位(章):
  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建设工程工程土运输计划表
  填报日期: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运输总量	 	运输起止时间	 
分段运输	运输时间	运输量	运输行驶路线
	 	 	 
建设单位(公章)
 
 
 
 
 
 
 
 
联系人:
  
手机号: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联系人:
  
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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