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是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而制定的法规。该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进行了详细规定。
法规重点:
1. 适用范围: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2. 主管部门: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3. 信息化手段:主管部门应运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化手段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4. 责任与义务:建设单位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单位负主体责任,从业人员负个人责任。
5. 特殊建设工程:明确了特殊建设工程的定义和范围,实行消防设计审查制度。
6. 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过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7. 备案抽查: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不合格的应停止使用。
法规意义和影响:
该规定对提升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水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它规范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行为,强化了各参与主体的责任,促进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企事业单位义务与权利:
- 义务:遵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定,确保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按规定申请审查、验收和备案,不得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和材料。
- 权利:依法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办理备案并接受抽查。
- 合规红线:不得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