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颁布机构: |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适用领域: |
执法监督与事故处理 |
生效日期: |
2012/02/20 |
颁布日期: |
2012/02/20 |
颁布机构: |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适用领域: |
执法监督与事故处理 |
生效日期: |
2012/02/20 |
颁布日期: |
2012/02/20 |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星级饭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10]40号)精神,根据市安委会《2012年北京市安全生产重点执法检查计划》要求,现将《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落实到位。
联系人:张传举 徐黄
联系电话:85157148 85157252
邮箱:anquanyuyingji@126.com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北京市星级饭店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3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10]40号)精神,按照《2012年北京市安全生产重点执法检查计划》的有关要求,从根本上提高全市星级饭店业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排除安全生产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压减旅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市旅游委将会同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消防局于2012年8月1日至9月30日对全市30家星级饭店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各区县旅游委(局)会同相关部门同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每个区县不少于20家星级饭店(星级饭店不足的由规模较大的社会旅馆补充)。为做好此项执法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进一步落实星级饭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旅游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全市星级饭店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规定》,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认真解决星级饭店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星级饭店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通过星级饭店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为首都旅游产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奠定基础,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提供和谐安全的良好环境。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按照市安委会《2012年北京市安全生产重点执法检查计划》的有关要求,成立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检查组,由市旅游委牵头,于德斌副主任任组长,赵广朝委员任副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消防局为成员;各区县旅游委(局)参照执行。
(二)检查组由市旅游委安全与应急处负责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对星级饭店现场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对星级饭店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和消防设施进行执法检查。
三、检查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并确定相应的参会对象、会议主要内容、议题等,并将安全生产例会会议纪录存档备案。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特种作业、安全监控、疏散通道等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情况。
3、安全提示标志设置情况。逃生疏散指示图、安全须知、安全警示牌等安全提示标志或资料的设置情况。
4、应急广播设置情况。设置能够覆盖全部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并保证使用效果。
5、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等。
6、应急管理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演练情况;按照有关部门规定配备应急救援装备情况;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队伍开展协作及演练情况等。
7、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相关人员经培训后的持证上岗情况;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知识培训情况等。
检查期间,市和区县检查小组全体成员统一行动,受检星级饭店积极配合。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9月底,采取星级饭店自查、市和区县专项执法行动检查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执法行动共分为摸底排查、巩固整改、落实推进三个阶段。
(一)摸底排查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
这一阶段以企业自查为主,全市各星级饭店要积极主动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严格按照《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查找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
(二)巩固整改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
全市各星级饭店在自查的基础上,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事故易发、多发、频发的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予以消除;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采取有效手段,严防死守,确保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做到“三个不折不扣”,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不折不扣、主管领导监管职责的落实不折不扣、重点隐患部位的整改不折不扣。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确保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各星级饭店于8月31日前将自查情况总结及时报送,三星级(含)以下饭店向各区县旅游委(局)报送,四、五星级饭店向市旅游委报送。总结报告要求有分析、有建议、有措施。
(三)落实推进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在星级饭店自查整改基础上,市旅游委将联合市安监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对全市星级饭店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区县旅游委(局)会同相关部门同时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新评定的及不报送任何安全信息的星级饭店,对发现严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及未能按期整改的星级饭店,市旅游委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五、人员及时间安排
(一)人员安排:
专项执法行动由北京市星级饭店专项执法行动小组组长、市旅游委于德斌副主任,副组长、市旅游委赵广朝委员带队,市旅游委安全与应急处负责总体协调。参加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市旅游委安全与应急处;市安全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公安局消防局防火部。
各区县旅游委(局)按照本区县安委会工作部署执行。
(二)时间安排:
201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市旅游委牵头抽查全市30家星级饭店,各区县旅游委(局)牵头抽查本区县20家星级饭店或规模较大的社会旅馆。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市各星级饭店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检查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全市星级饭店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全面排查,落实整改。结合全市星级饭店行业特点,各星级饭店要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集中力量“排大隐患,防大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期限,及时消除各类生产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完善安全措施,增强安全提示,进一步落实应急预案并加以演练。
3、指导督查,确保实效。市和区县旅游委(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在星级饭店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4、强化宣传,全面总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专项执法行动的宣传力度,在深入检查、认真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旅游委(局)在10月15日前将本区县专项执法行动检查总结报告及时报送市旅游委。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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