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颁布机构: |
交通运输部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交通运输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2/02/20 |
颁布日期: |
2012/02/20 |
颁布机构: |
交通运输部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交通运输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2/02/20 |
颁布日期: |
2012/02/20 |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交安监发[2012]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各单位,有关交通运输企业,部内各司局:
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部制定了《201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好相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201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文件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着力点,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全力推动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从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的角度出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广泛实施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真正深入到每个单位、毎名员工。按照我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交安监发〔2011〕791等)文件总体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继续做好《交通运输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交安监发〔2010〕786号)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深入扎实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第4个“安全生产年”活动和第1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三、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双基”建设活动
(一)按照《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10〕301号)要求,细化明确年度任务目标和措施,并强化跟踪检查、监督落实。
(二)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全面完成2012年度安全生产项目建设。
(三)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完善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开展不同层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强化企业和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重点单位人员、劳务工的安全培训,保证培训时间和质量。
(四)不断加大安全科技投入和技术推广,进一步推进重点车辆动态监管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项目建设,启动内河航运智能安全航行系统研究。组织开展适合水运的危险化学品(如丙烯睛、黄磷和硫酸二甲酯等)的试运输工作。继续推进安全生产相关标准规范建设。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产品推广应用。积极研究通过安全生产物联网示范建设等手段,提高事故预报预警、综合防范、有效处置和执法监管等智能化水平。
(五)开展安全生产“双基”建设交流学习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
四、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一)出台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达标标准和考评程序以及考评机构和考评人员等管理办法,完善相关配套实施细则。
(二)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三)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机构的资质审核认定,考评人员的培训发证等工作。
(四)尽快启动客运企业和危险品运输企业的标准化建设的达标工作,结合安全生产评估和绩效考核,深入探索并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严禁发生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全体员工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实操技能。
(二)切实履行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建立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承诺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制,加大奖惩力度,严格“一票否决”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不断探索创新与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社会管理、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与企业信誉、相关行政许可等方面相挂钩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加理对境外交通运输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继续大力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约谈机制,组织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
(二)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加大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层、一线的监管执法力度,注重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加大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干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实行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三结合,依法强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四个一律”打非措施。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将交通运输企业、运输工具、人员等违法信息纳入“黑名单”管理中,并与行政审批等相结合。
(三)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加强事故统计工作,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加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及时公布重特大事故调查进展和查处结果,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积极探索事故发生规律,研判把握安全生产形势,制定针对性强、髙效的预防措施,重点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七、深化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做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抓好以“两客一危”车辆、“四客一危”船舶、港口危险货物码头、库区、桥梁隧道、渡船渡口、城市轨道交通和大型结构工程施工现场等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进—步巩固和扩大“打非”专项行动成果。继续保持髙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运输经营、超载超限超员运输、非法夹带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章现象。
(三)做好重要节假日和“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寒潮大风、冰雪凝冻、台风、洪涝等极端天气下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四)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力度。髙度重视道路客运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继续开展砂石船运输、超载超限、危险品码头管理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国际海上旅客运输市场准入管理。推广公路桥隧工程和大型水工结构工程设计、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平安工地达标考核评价工作,推进平安工地、平安港口、平安车站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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