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关于对全市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的通知
颁布机构: |
大同市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大同市 |
适用领域: |
矿山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1/06/27 |
颁布日期: |
2011/06/27 |
颁布机构: |
大同市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大同市 |
适用领域: |
矿山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1/06/27 |
颁布日期: |
2011/06/27 |
(同政办发[2011]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兼并重组主体企业: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电〔2011〕81号文“关于对全省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做好迎接省政府的检查验收工作,市政府将组成检查验收组对所有重组整合煤矿逐矿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次检查验收主要是对各县区、各主体企业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决策部署情况,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2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发〔2009〕10号)等一系列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的相关文件和规定情况,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目标任务和实施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方案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确保圆满完成全市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王伟国副市长任组长,仝杰局长任副组长,市煤炭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大同煤监分局、市监察局组成检查验收领导组,负责对检查验收工作统一指导;市监察局负责对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完成情况及检查验收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检查验收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办公室,具体承担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检查验收工作的组织协调、资料汇总上报工作。市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检查验收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验收内容
各县区、各主体企业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完成情况:包括重组煤矿企业的正式协议签订、煤矿企业名称预核准、补偿资金到位、采矿许可证换领、主体接管到位、移交接管确认书签订、矿井关闭是否全面完成、煤矿改造建设项目开工率是否达到一半以上等,以及执行“十严禁”、“十严格”、“八不准”等纪律规定情况。
四、验收标准
正式协议:签订了采矿权转让协议和资产转让协议;协议中明确了股权比例;对资源、资产处置形成一致意见。
名称预核准:重组整合煤矿企业完成了名称预核准,明确了投资人及投资比例,主体企业实现控股。
资金补偿:完成煤矿资产评估及确认工作,主体企业对被整合煤矿企业补偿资金按协议及县区政府协调形成一致意见补偿到位。
采矿许可证:煤矿重组整合方案批复后,重组整合煤矿企业换领了采矿许可证。
实质性接管到位:主体企业以“六长”为主的管理团队全部到位,对被整合煤矿实现了全面接管,能全面负责整合包内所有矿井的生产、建设、关闭、经营等各项工作;省属五大集团公司重组整合煤矿的移交接管确认书按晋煤重组办发〔2010〕40号文件要求签订;主体企业按晋政发〔2010〕5号文件要求做实做强,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行。
建设改造矿井开工:整合改造建设矿井手续齐全,实际开工数达一半以上。
矿井关闭:列入整合关闭的矿井除批复过渡期生产的矿井和已批复初步设计确定利用的井筒和设施外,其余井筒和设施(包括地面建筑设施)严格按照关闭标准炸毁或拆除,并恢复地貌,关闭矿井无死灰复燃现象。
五、检查验收工作程序和方法
从6月27日至7月3日,主体企业对所重组整合煤矿进行全面自查;市政府组成的验收组对所有重组整合煤矿进行逐矿检查验收。
各主体企业按照检查验收内容对所重组整合煤矿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于7月3日前报市兼并重组领导组办公室。
各验收组按照《大同市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矿井检查验收表》(见附件2)对本组所有参与重组整合矿井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人员签字、分管县区长签字并加盖县区政府公章后(一式两份),各验收组于7月3日前报市兼并重组领导组办公室。
市兼并重组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各组检查验收情况汇总形成自查报告,于7月5日前上报省政府。
六、总体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各主体企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配合好检查验收组工作。各验收组要做到责任到人,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严查验收工作。
2、严把验收标准,严格验收质量。各验收组要严格对照各项要求内容和标准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对协议签订、名称预核准、资金补偿、采矿许可证换发工作完成情况要查看原始资料及记录,对实质性接管、矿井关闭及建设改造开工情况到现场实地查看核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合格一个,签字确认一个,严防走过场、走形式,真正把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检查验收工作做细做实,对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确保按期完成。
3、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在检查验收工作中,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坚持舆论引导,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对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完成好的县区和主体企业进行典型报道,推动全市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的全面顺利完成。迎接省政府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大同市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检查验收组人员名单
验收检查领导组组长:王伟国
副组长:仝 杰
成员单位:市煤炭局、大同煤监分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
市监察局
一、第一检查验收组
组 长:牛焕军(市煤炭局总工)
副组长:张有明(市煤炭局科技装备科科长)
成 员:市煤炭局、大同煤监分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
市监察局各1人
检查验收单位:南郊区
二、第二检查验收组
组 长:赵全义(市国土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东文(市国土局监察中队副队长)
成 员:市煤炭局、大同煤监分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
市监察局各1人
检查验收单位:新荣区、矿区、城区、天镇县、大同县
三、第三检查验收组
组 长:贾恒春(大同煤监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俊峰(大同煤监分局副局长)
成 员:市煤炭局、大同煤监分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
市监察局各1人
检查验收单位:左云县1
四、第四检查验收组
组 长:张全仁(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副组长:苏春枝(市煤炭局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成 员:市煤炭局、大同煤监分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
市监察局各1人
检查验收单位:左云县2
五、第五检查验收组
组 长:李雁山(市工商局副局长)
副组长:宋 洋(市煤炭局规划科科长)
成 员:市煤炭局、大同煤监分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
市监察局各1人
检查验收单位:浑源县、广灵县、永晋煤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