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河南省深化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厅制定了《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及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通知》(豫环办〔2020〕22号)关于告知承诺审批有关规定不再执行。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实施中,可以根据地方实际管理需求进一步细化完善。
附件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2 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及承诺书(样本).docx
附件3 河南省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批复文件(样本).docx
2021年9月14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