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6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颁布机构: |
贵州省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贵州省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6/02/18 |
颁布日期: |
2016/02/18 |
颁布机构: |
贵州省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贵州省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6/02/18 |
颁布日期: |
2016/02/18 |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6〕4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贵州省2016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18日
贵州省2016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6年应急管理工作,要认真落实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44号)文件精神,创新应急管理工作模式,不断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保障体系、处置体系、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公共安全社会治理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推进全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做好政务值班、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强化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为全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提供有力保障。
一、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应急值守体系建设,健全制度规范,优化运行机制、完善处理流程,切实提高值班值守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强化值班值守组织保障工作,加强应急值守设施建设,改善值班条件,确保应急值守工作需要。
(二)强化全省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应急值守体系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化技术在日常工作中的应用和网络化、无纸化办公,实现文件、信息的网上交换与资源共享。健全应急信息报送体系,强化社会面舆情信息收集和研判,完善多渠道应急信息收集汇总机制,拓宽获取渠道,解决应急信息审批程序繁琐、渠道不畅等突出问题。
(三)开展调查研究,加大对基层政府的指导力度,强化应急信息综合研判,严格执行应急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严格落实应急信息报送考评通报制度,推进相关责任单位应急信息报送的年度量化评分考核。
(四)切实做好节假日、敏感时期、重要会议活动和应急处置期间等重点时段值班工作,充实值班力量,加大抽查力度,强化重要敏感时段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零报告”制度。
(五)健全应急信息事发、事中、事后跟踪机制,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切实抓好省政府领导针对突发事件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二、加快推进全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六)全面推进全省应急平台体系项目建设,完成省级政府实体应急平台、省级政府有关部门节点、县级政府应急平台以及乡(镇)、社区终端支点的建设;指导推进市(州)级政府实体应急平台建设的实施。
(七)组织开发完成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应急平台应用软件的研发,完成基础支撑系统、主机存储系统、视频会商与巡查系统等硬件、标准软件的集成,实现全省应急平台体系纵向和横向有机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以及应急平台体系各系统主要功能的有效应用。
(八)完成《贵州省应急平台体系数据库规范》、《贵州省应急平台体系数据采集规范》地方标准申报工作。制定下发贵州省应急平台体系数据库及数据采集规范办法,指导各地各部门推进应急平台体系数据库规范化建设。
(九)开展应急平台系统功能应用培训,完成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和基层单位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各地各部门应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熟练操作平台基本技能。
三、进一步提升全省应急管理能力
(十)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逐步推进应急预案电子化、简明化、实用化,促进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规范化。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应急预案的实战性和可操作性。
(十一)全面推进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旅游景区、重点民族村寨为重点的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筑牢应急管理基层第一道防线。
(十二)完成“十三五”时期全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十三)开展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推动应急科普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十四)加强应急管理调查研究,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调研,逐步建立完善风险隐患排查管理、物资储备管理、救援队伍管理数据库。
(十五)做好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总结评估,推进总结评估成果在应急管理常态与非常态工作中的应用,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水平。
四、加强应急管理对外交流合作
(十六)做好与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应急管理合作联席会议秘书处的沟通对接工作,承办2016年联席会议第八次会议。
(十七)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西部13省(市、区、兵团)应急管理合作项目,提高跨区域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