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保障型城市发展规划

颁布机构: 重庆市政府
生效状态: 作废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重庆市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1/07/18 颁布日期: 2011/07/18
颁布机构: 重庆市政府
生效状态: 作废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重庆市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1/07/18
颁布日期: 2011/07/18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保障型城市发展规划的通知 (渝府发〔2011〕5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安全保障型城市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前 言   重庆是国家中心城市、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也是全国首个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重庆市情特殊,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和民族地区并存,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山高路险,江河纵横,极易成灾;高危行业俱全,安全投入不足,事故易发多发;市区公共安全隐患突出,地上高层建筑密集,地下管网建设滞后,事故后果严重;农村安全基础脆弱,防灾抗灾能力差。重庆安全生产面临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艰巨任务。   按照“314”总体部署、国发〔2009〕3号文件精神,“十二五”期间,重庆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性目标,成为居民幸福感最强的地区之一。市委、市政府在谋划未来发展战略的同时,特别强调安全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提出了建设“平安重庆”的战略目标和“安全生产是最大的民生”、“重庆大发展安全要先行”的核心理念,争取到全国首个“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   为加快构建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安全保障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和伤害,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老百姓安居乐业,实现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根据《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市安监局牵头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安全保障型城市发展规划》。   本规划涵盖的安全保障范围以安全生产为主体。   本规划基准期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目  录   第一章 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取得重大进展   二、“十二五”期间面临重大挑战和机遇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强化重点行业安全保障,有效防控较大以上事故   (一)煤矿安全   (二)非煤矿山安全   (三)道路交通安全   (四)建筑施工安全   (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   (六)消防安全   (七)特种设备安全   (八)其他行业领域安全   二、加强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创新   (二)完善安全投入保障机制   (三)加强安全培训和队伍建设   (四)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五)强化企业应急准备   三、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保障民众安居乐业   (一)统筹城乡一体化防灾抗灾能力建设   (二)加强农村地区生产生活设施安全   (三)加强城镇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安全监管   (四)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四、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   (一)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力度   (二)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系建设   (三)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五、加强政府安全监管监察能力,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一)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   (二)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   (三)强化事故风险管理体系   (四)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五)落实安全保障责任体系   六、完善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创建良好安全环境   (一)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   (二)健全安全宣教培训体系   (三)构建安全保障投融资体系   (四)完善社会化安全服务体系   (五)构建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服务体系   第四章 重点工程与项目   一、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一)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二)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程   (三)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安全保障工程   (四)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五)房屋建筑白蚁危害治理及灾害控制惠民工程   (六)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七)校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二、企业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   (一)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工程   (二)非煤矿山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   (三)危险化工工艺技术改造工程   (四)重点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建设工程   三、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一)安全生产科技与实验研发体系建设   (二)中国西部安全(应急)产业基地建设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考核体系建设   四、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控预警信息化建设工程   (一)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   (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二期工程建设   (三)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   (四)行业安全管理与监控预警系统建设   (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与预警系统建设   (六)道路交通事故动态预警系统建设   (七)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设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能力建设   (二)三峡库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建设   (三)城市生命线系统应急监测与救援体系建设   六、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基础设施与装备建设   (二)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能力建设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保障   二、理顺规划实施的体制机制   三、加大规划实施的政策财力支持   四、营造规划实施的社会化氛围 重庆市安全保障型城市发展规划 第一章 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取得重大进展   “十一五”期间,是重庆安全生产状况由事故高发向稳定好转迈进的转折时期,是体制机制和治本措施集中突破的创新时期,是全市安全生产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党政齐抓共管格局全面形成。“安全生产是最大的民生”、“重庆大发展安全要先行”成为全市重要的民生导向和治市方略。市委三届五次全委会作出了《关于坚持安全发展加强安全工作的决议》,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建设平安重庆、加强安全生产等一系列重要决定,把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列入统筹城乡改革发展18项攻坚任务。各级党委、政府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   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突破。市、区县(自治县)、乡镇、村居四级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形成,乡镇“六位一体”、村居“七位一体”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委托乡镇执法深入推进实施。重点行业联席会议制度和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以“一岗双责”、“属地监管”为核心的安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建立。在全国率先实施交巡警体制改革,建设警务平台300个。实施一校一警、警校联动,切实加强校园安全。新设市煤管局与重庆煤监局合署办公,形成煤矿监管监察新合力。在全国率先实施安全监管“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实施安监人员特殊岗位补贴、安监岗位作为后备干部锻炼岗位等制度。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筑牢夯实。全市安监系统人员6307人,其中市级126人,区县(自治县)1012人,乡镇(街道)5169人。全市各级安全综合监管部门配备了基本的监管设备,乡镇(街道)建立12项基本制度和12本基础台账。高危企业安全标准化80%以上达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推行安全经费超前投入,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逐年递增500万元,区县级逐年递增10%。   高危行业安全整治成效显著。全面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关闭高危行业“四小”企业1003家。推进重点行业治本措施,煤矿瓦斯联网监控率达100%,安装道路交通防护栏9219公里,安装“两客一危”GPS车船终端5440个,改造标准化客渡船100艘,排查和初步整治地质灾害点1.5万个。优化化工产业布局,建成长寿、万州、涪陵等化工园区,搬迁主城区化工企业25家。   “十一五”期间,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四项相对指标大幅度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2010年首次杜绝了重特大事故,创造直辖以来最好成绩,大步跨入全国安全生产先进省市行列,呈现出“经济发展、事故下降”的好势头。   直辖以来全市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图(略) 专栏1:“十一五”四项相对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2005年 “十一五” 规划目标 2010年 2010年与 2005年对比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85 下降45% 降至0.47 0.23 下降73%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10.08 下降45% 降至5.5 5.05 下降50%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14.56 下降50% 降至7.3 4.45 下降69%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13.73 下降50% 降至7 4.18 下降70%   二、“十二五”期间面临重大挑战和机遇   “十二五”时期,是安全生产状况由稳定好转向根本好转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市的攻坚阶段。安全生产既要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   “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面临重大挑战。重庆高危行业门类齐全、企业众多。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高危高风险点约6.1万处(其中:高危行业企业1.8万余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9万余户,人员密集场所近2.4万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摩托车和农村客运安全隐患严重;三峡175米蓄水带来新的安全压力;高层建筑近1.6万栋,密度全国第一,数量全国第二,安全风险高;病险水库3000余座,整治任务重;地质灾害点1.5万个,治理难度大;主城区化粪池设施近2万个,城市大部分地下市政管网、桥梁已进入“老龄化”阶段,安全监控难度大。还存在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善、基层基础不牢靠、技术装备落后、专业技术人员匮乏、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差等突出问题。同时,全市经济社会已驶入快速发展“快车道”,大开放、大开发、大投资、大项目、大建设给安全生产带来持续增长的巨大压力,安全监管任务繁重艰巨。   “十二五”期间,重庆面临多重机遇汇集。“314”总体部署和国发〔2009〕3号文件政策效应加快释放,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两江新区开发全面提速。“十一五”安全生产取得的丰硕成果,为“十二五”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国务院支持重庆建设全国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赋予了重庆安全生产在全国先行先试、率先发展的重要机遇和总体定位。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平安重庆”的战略目标,并将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任务和全面促进安全发展的重要抓手。这些重要机遇,必将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和强大动力。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进步为重要支撑,继续夯实基层基础,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依法监管,实施超前投入,加强高危行业整治,主动、持续改进安全保障条件,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老百姓安居乐业,努力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安全保障型社会,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平安重庆建设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安居乐业。以保障民生为导向,创建安全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和伤害。   ――坚持安全发展,实施统筹兼顾。推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促进城乡一体化安全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着力主动保障。突出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施安全经费超前投入,依靠科技进步,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有效应对安全风险。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企业责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推进作用,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方式,建立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的安全发展保障体系。   三、主要目标   建立与国家中心城市、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直辖市相适应的安全发展保障基础,把重庆建设成为“安全发展、安居乐业、统筹城乡、主动保障”的安全保障型城市。   ――到2012年,安全发展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总体状况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初步建成全国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   ――到2015年,形成完善的安全发展保障体系、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较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总体状况、安全保障能力和风险受控程度达到全国较好水平、西部地区领先水平和中等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基本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市。   具体指标详见专栏2至专栏13。 专栏2:重庆市“十二五”安全保障规划综合指标 序 号 指标名称 2010年 基准值 2012年 目标值 2010―2012 年均增长率 (%) 2015年目标值 2012―2015 年均增长率 (%) 总增长 幅 度 (%) 2010―2015 年均增长率 (%) 1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人/亿元) 0.23 0.16 -16.59 ≤0.10 -14.50 -56.52 -15.34 序 号 指标名称 2010年 基准值 2012年 目标值 2010―2012 年均增长率 (%) 2015年目标值 2012―2015 年均增长率 (%) 总增长 幅 度 (%) 2010―2015 年均增长率 (%) 2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人/10万人) 5.05 3.14 -21.15 ≤1.58 -20.46 -68.71 -20.74 3 五年规划期内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累计起数(次) [10]     ≤[5]   -50.00   4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 80 ≥90   100       5 市级安全社区创建达标率(%) 10 ≥60   ≥80       6 安全生产总体状况在全国的排位(以1、2两项指标归一化结果相加进行排序) 22 15   10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强化重点行业安全保障,有效防控较大以上事故   (一)煤矿安全   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小煤矿资源整合、技改扩建和兼并重组,探索区县煤矿集团化经营模式,提高集约化程度。有序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原则上不再新批煤矿建设项目,严禁在长江及其主要支流库岸沿线开采。推进煤矿瓦斯抽采综合利用,实现抽采达标。加强煤矿水文地质条件普查,建立区域性水害防治中心。强制推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淘汰落后设备、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提高采煤机械化、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加强煤矿粉尘危害防控。推进煤矿安全标准化达标,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强化技术管理机构安全职能,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完成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专栏3:“十二五”煤矿安全主要指标 “十二五”期间,在保持全市煤炭生产能力4000万―4500万吨/年的同时,有效控制人员伤亡事故,基本杜绝重特大事故。 到2015年,全市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2.1以内;矿工尘肺病新发病例年均增长率下降到15%以内。全市煤矿年瓦斯抽采总量达到6亿m3,利用量达到4.5亿m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抽采达标率达到100%;市属国有重点煤矿80%、区县(自治县)煤矿50%达到市一级安全标准化标准,其中20个矿井达到国家级标准,其余煤矿达到市二级标准。全市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20%,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达到40%,其中国有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75%,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达到90%。 煤矿事故重点防控单位与地区:市能投集团,奉节县、南川区、开县、合川区、永川区、巫山县、荣昌县、綦江县、石柱县、巫溪县、北碚区、渝北区、万盛区。 煤矿事故重点防范类型:煤与瓦斯突出、煤尘与瓦斯爆炸,透水事故,火灾,冒顶片帮、运输和机电事故,矸石山坍塌事故,粉尘危害。   (二)非煤矿山安全   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淘汰落后和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等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停止审批(核准)新建年产矿石2万吨以下地下矿山、新建年产矿石6万吨以下(特殊稀有矿山除外)露天矿山项目,关闭整合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小非煤矿山。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实施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等专项整治,露天矿山推行分层或台阶开采工艺、机械(化)铲装作业,在有条件的矿山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和机械二次破碎工艺;地下矿山强制采用机械通风;地下矿山完成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完善石油天然气企业HSE管理体系,防控高含硫气井勘探、钻井过程井喷失控事故,提升井喷事故快速处理能力;强化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措施,加强管道设施监控。 专栏4:“十二五”非煤矿山安全主要指标 “十二五”期间,非煤矿山行业切实减少伤亡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力争实现“零死亡”。 到2015年,全市非煤矿山总量控制在2000座以内;非煤矿山和尾矿库100%达到国家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80%的大中型非煤矿山达到国家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100%实现分层或台阶开采,100%实现机械(化)铲装作业,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率达到100%;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100%采用机械通风,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系统安装率达到100%;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100%实行HSE安全管理体系,主力油气长输管道泄漏自动检测系统安装率达到100%。 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重点防控区县(自治县):秀山县、城口县、石柱县、大足县、梁平县、丰都县。 石油天然气重点防控区县:开县、长寿区、垫江县、梁平县、万州区、沙坪坝区。 非煤矿山事故重点防范类型: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冒顶片帮、井喷失控、尾矿库溃坝。   (三)道路交通安全   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建立覆盖全市的营运驾驶人安全信用信息系统和“黑名单”管理制度;推广普及安全环保校车和危险化学品专用运输车,推进客运车辆配装应急逃生设施。高速公路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安装电子测速器、显示屏;建立公安与农机部门车辆信息互联互通平台;解决拖拉机违规异地登记问题;对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实行动态监控;推进汽车客运场站和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道路客运企业公司化经营和管理,健全客运企业和客运市场联席会议制度。   大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采取超前投入、融资租赁等模式,加快推进道路交通生命工程向县乡村延伸,以客运密度大、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和地质灾害隐患路段为重点,完善标志标线、防护栏、防撞护墩等安全设施;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疏导、车辆超速抓拍、闯红灯抓拍和治安卡口等系统建设,加强平安路口改造,增设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机动车道行人过街设施;加强国省道及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条件。深化客运体制改革,实施科学调配运力,妥善解决农村客运高峰时段运力和运量矛盾,探索校车承担节假日客运任务模式。增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警力配备,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救助系统,创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示范路段。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装备建设,完善执法办案系统平台。加强路检路查,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救助系统。开发并推广应用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技术与装备。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公众交通安全意识。 专栏5:“十二五”道路交通安全主要指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下降,有效防控重特大事故。 到2015年,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2.2以内;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两年内处罚率达到99%;完成农村公路生命工程总计5000公里;国省道交通安全检查站覆盖率达到80%;主城区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响应时间达到白天5分钟以内、夜晚10分钟以内。 道路交通事故重点防范类型:驾驶拼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超载、超速及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和乘坐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   (四)建筑施工安全   严格落实建筑工程项目参与各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验、监测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进安全费用提取与结算方式,杜绝低价中标、多层转分包等现象。强化农民工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建立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推进农民工“平安卡”管理,逐步推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推进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达标,完善量化评价体系与评价制度,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施工现场过程控制工作标准和企业规程。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控系统建设。 专栏6:“十二五”建筑施工安全主要指标 “十二五”期间,在保持全市建筑业总产值每年增长约10%的同时,切实减少伤亡事故,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基本杜绝重特大事故。 到2015年,建筑业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4.5以内;重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率达到100%,建筑工地安全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 建筑施工事故重点防控领域:房屋与市政工程、交通建设工程、水利建设工程、房屋拆迁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建筑施工事故重点防范类型: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   (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   制定并严格执行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提高准入门槛,实施“上大关小”,限制风险高、规模小、技术落后的项目;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化工园区;建设重庆化工市场及重点区域分市场,实现经营单位进专业市场;建设重庆危险化学品仓储基地及重点区域分基地,实现危化品储存专业化;加强三峡库区沿江危险化学品生产与经营储存单位和运输过程监管,落实防泄漏措施,避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加强化工园区企业安全与环境风险评估,实施重大危险源、关键道路节点联网监控;完善安监、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   推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加快危险化学品生产、控制技术的科技研发,推广应用集散控制(DCS)、安全联锁系统(SIS)和紧急停车(ESD)系统,对危险工艺过程重要控制参数进行监控;易燃易爆场所安装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监测报警系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加油站等安装全覆盖的视频监控系统;加强阻隔防爆技术、油气回收技术、内浮顶罐加氮保护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加强巴斯夫重庆MDI项目安全保障措施的实施。   推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优化整合。重点扶持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企业的发展和梁平县烟花爆竹产业基地建设;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和科研机构引进或开发专用生产装备和安全装备,推广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装备和人机隔离的生产工艺,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主要重危工序和仓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专栏7:“十二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主要指标 “十二五”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切实减少伤亡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力争实现“零死亡”。到2015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园区比例达到90%以上,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达到100%;新招录从业人员100%经过大中院校、职业学校培训。 到2015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控制在50家以内,全部达到并保持二级以上(含二级)安全标准化水平;黑火药、引火线、烟花爆竹生产主要危险工序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 危化品事故重点防控区县:长寿区、涪陵区、万州区三大化工园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南岸区、永川区、江津区、巴南区。 烟花爆竹事故重点防控区县:梁平县。 危化品事故重点防范类型:泄漏、爆炸、火灾、中毒、窒息。 烟花爆竹事故重点防范类型:爆炸、火灾。   (六)消防安全   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法制化进程。完善消防联动执法和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推进城乡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建设。强化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推动各类单位开展达标创建活动。   加强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健全市、区县(自治县)、乡镇、村居等四级消防规划体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旧城改造、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工程同步实施;加快沿江河等天然水域城区消防取水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全市消防安全设施布局,按标准补充建设公安消防站,加大消防建设资金投入,完善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和消防装备体系,强化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   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消防安全审批程序,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监督管理。加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建筑、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棚户区等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构建“网格”化监管模式。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家庭消防安全计划,鼓励家庭配备应急安全包。 专栏8:“十二五”消防安全主要指标 到2015年,全市生产经营性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12以内,有效防控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100%达到“四个能力”建设标准;50%的城乡社区达到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多种形式消防队按《重庆市多种形式消防队建设标准》建设达标率达到80%;乡镇(街道)消防监管力量覆盖率达到100%;每百万人拥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不少于1个。 火灾事故重点防控领域: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棚户区、“三合一”场所。 火灾事故重点防范类型:电气失火、用火不慎,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畅,自动消防设施失效。   (七)特种设备安全   加强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风险监测及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以事故风险控制为基础的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取缔“土锅炉”等非法制造的土特种设备。建立市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推广应用电子标签(RFID)等物联网技术,实现特种设备监察、检验、生产、使用等数据联网与共享。   加快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建设,规范检验受理和检验过程管理。推广风险评估、无损检测、在线检测、科学评价、完整性管理等新技术,大型关键特种设备应用完整性管理、安全评价、风险评估、寿命预测、仿真重构技术。   建立“一中心六基地”(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和调查处理中心,合川区、江津区、永川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六个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基地),完善特种设备事故灾难救援体系;健全事故数据库、预案库和专家库,形成具备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等功能的应急技术平台。 专栏9:“十二五”特种设备安全主要指标 到2015年,万台特种设备事故率控制在0.65以内、死亡率控制在0.6以内;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达到97%、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4%;特种设备定检率达到84%以上。 特种设备事故重点防控区县:万州区、长寿区、涪陵区、黔江区、北部新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北碚区、巴南区、永川区、江津区、合川区。 特种设备事故重点防范类别: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   (八)其他行业领域安全   1.铁路交通。加强铁路道口安全监护和管理,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强化铁路运输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铁路安全保护区内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采砂、采矿、采石、爆破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铁路施工安全管理,集中整治铁路行车设备隐患,深化铁路货运安全专项整治。   2.水上交通。加强水上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航道整治。开展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强化码头、运输船舶和采砂、桥梁建设等水工作业的安全监管。实施嘉陵江草街至河口、乌江河口至白马航道整治工程;加快推进船舶标准化改造和渡改桥工程,推进“放心船、平安渡”建设;推行VTS、GPS、AIS、视频监控等技术,在重点支流逐步建设船舶AIS系统,建设乌江与嘉陵江技术支持保障系统,重点企业、港口、码头、桥梁及支流航段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完善水上交通事故救援、污染处理与控制、溢油处置等装备和队伍。   3.渔业船舶。强化渔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渔业船舶标准化改造,建立动态管理和监控系统,加强渔民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开展“平安渔业”创建活动。   4.农业机械。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改善安全技术条件,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牌证核发,配备安全监理装备,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   5.民爆器材。加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和使用单位管理;严格储存设施安全评价和监管;推进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先进适用工艺技术。   6.工贸行业。深化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专项整治,重点对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专栏10:“十二五”其他行业领域主要指标 到2015年,其他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0%以上。川江及三峡库区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5%以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率达到90%、95%以上,建成5个国家级“平安渔业”示范区县;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率达到100%。   二、加强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创新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创建从业人员“体面劳动”的安全健康作业环境。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强化法定代表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并逐级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齐安全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标准要求,落实人、财、物等保障措施。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领导现场带班(值班)、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安全责任考核、员工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承诺等制度体系。   逐轮深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建立样板工厂、样板矿井、样板班组(站段)和样板岗位,并持续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实施量化考评,实行分级监管,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限期整改,D级挂牌督办。督促企业持续整改升级,全面开展建章建制,提高本质安全保障水平。   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创新。鼓励企业学习借鉴国内外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先进理念和标准,强化企业风险意识和管理手段,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危险源监控、安全检查、隐患整治、职业危害防护等防范工作。   鼓励企业实施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与设备。   (二)完善安全投入保障机制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实施安全经费超前投入,确保隐患治理资金、技术改造投入到位,实现安全防范主动保障。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管理”要求,健全完善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监督机制。全面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企业依法缴纳从业人员工伤社会保险,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三)加强安全培训和队伍建设   强化企业员工安全培训与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并持证上岗;企业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培训合格才能上岗;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强制实施全员培训,推行“变招工为招生”。积极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开展“零事故”活动,切实解决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和“知道、会做,但不做”问题,培养团队协作意识,养成安全行为习惯,实现作业场所的安全、健康和明快、活跃的工作氛围。引进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高危行业企业按相关规定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各类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煤矿、非煤矿山、建筑、危化品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配齐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销号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实施登记管理,按照分类分级治理原则,逐一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情况,不断完善隐患治理工作机制。   (五)强化企业应急准备   推广企业应急预案“三化”(图表化、程序化、简明化)管理。重点企业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中小企业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实行互助有偿救援。强化应急预案和作业规程培训演练,强化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保障,完善危险源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 专栏11:“十二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主要指标 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量化考评,到2015年,重点行业领域30%以上企业达到A级,50%以上达到B级,不存在D级企业;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安全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操作证上岗率达到100%;高危行业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预案演练。   三、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保障民众安居乐业   (一)统筹城乡一体化防灾抗灾能力建设   规范城乡住宅选址审批,避开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次生灾害易发地和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场所;建立健全房屋住用安全监管体系,做好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房屋建筑白蚁危害治理及灾害控制。   修订城乡消防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与城乡建设同步实施。统筹规划布局城乡水、电、气、热、照明、通讯设施和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逐步建立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综合智能化管理系统。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农村、街道、企业倾斜,形成惠及全民的安全服务保障体系。   (二)加强农村地区生产生活设施安全   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乡村道路生命工程、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安全用电、家庭与森林防火、安全使用农药化肥与农业机械、安全驾驶与乘坐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加强三峡库区影响公路、水路运输安全地质灾害点排查、勘察,分级分批对威胁公路、桥梁、港口、码头等重要交通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治理,推进实施工程治理及防护、改道避让、监测预警、暂停通行(航)等措施。   (三)加强城镇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安全监管   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安全标准,建设城镇人防工程及设施;加强城镇危房改造工作;建设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体系。强化公共场所安全防范措施;规范设置消防安全设施和应急设施设备。周密制定大型活动应急预案,适当控制规模,严防拥堵、踩踏等事故。   加强主城区各类违章建筑、火灾隐患以及地下管网、锅炉、电梯等公共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消除高空坠物、煤气中毒、化粪池和下水道内易爆气体积聚等安全隐患。主城区主要下水道、化粪池安装在线安全监测报警设备,桥梁安装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加强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装备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四)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全面开展以乡镇(街道)、主导型企业、工业园区(开发区)为单位的安全社区创建。各创建单位按照《重庆市安全社区建设评定标准》,大力倡导“社区安全我创建,我们社区最安全”理念,开展创建宣传教育与培训,建立健全创建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筹措安全社区专项资金,对社区事故与伤害风险进行辨识评价,实施多种形式的安全促进项目,对交通、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学校、家居等安全风险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持续改进安全状况。 专栏12:“十二五”公共安全主要指标 到2015年,城市生命线系统完好率达到90%以上;主城区人口密集区域化粪池气体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安装率达到80%以上;大型桥梁在线监测率达到100%;规划的市、区县(自治县)两级防灾应急避难场所建成率达到70%以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控覆盖率达到100%;建立30万人的安全生产志愿者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 公共安全重点防控场所:城乡社区、公共娱乐场所、综合批发市场、大型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水、电、气等生命线系统;电厂、大坝、城市轨道交通、公交、党政机关等公共设施。 公共安全事故重点防范类型:火灾、爆炸、毒气泄漏、拥挤踩踏等。   四、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   (一)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力度   全面开展职业危害普查调查摸底,严格职业危害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加强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建立健全企业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机构、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深化粉尘、高毒物品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开展中毒隐患排查治理。   (二)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监管装备设备。到2015年,建立覆盖全市的市、区县(自治县)、乡镇三级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系,各区县(自治县)安监部门明确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室,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配备专兼职监管人员。   (三)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建立市、区县(自治县)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技术支撑服务机构。发挥技术支撑机构作用,强化现场执法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危害风险评估等工作的技术服务。 专栏13:“十二五”职业危害防治主要指标 到2015年,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6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65%以上;存在或产生职业危害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职业危害重点防控行业领域:矿山开采、建材生产、铸造、化工医药、电镀、建筑施工、机械制造、电子、箱包与制鞋、冶炼、家具制造及皮革、石英砂、石棉加工等。 职业危害重点防范类型:粉尘危害导致的尘肺;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氨气、苯、重金属等导致的重大职业中毒。   五、加强政府安全监管监察能力,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一)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   完善安全保障法制体系。加快安全保障型城市的法规、规章、标准和制度体系建设,修订《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规章,加快制订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等地方法规。健全事故预防与控制、重大危险源监控、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职业危害监督检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等标准和规范。制定完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规划布局,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完善高危行业市场准入、退出、淘汰机制。   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体系。提升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能力,加强片区、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体系建设,探索执法队伍垂直管理。完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委托制度。完善执法工作规范、实施监管与执法分开、推行行政许可受理、审批、监管相分离的“一规范、两分开、三分离”执法机制,强化事前预防性执法,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职业卫生违法行为。   (二)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   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充实市级、巩固区县、强化乡镇、延伸村居,提升各级安全监管能力。实施综合监管部门标准化建设,乡镇(街道)规范设置安监机构,按标准配备专职安监干部;村(居)配备安监(综治)专干。各级安监机构配齐安全执法、检测检验和应急救援设施装备。加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煤矿、质监、水利、农业等行业监管能力建设,按标准健全机构,配备必需的人员和装备。   提升安监队伍素质和待遇。实施安全监管队伍“素质提升工程”,依托国内外专业机构、重点高等院校、国家级实训基地,对全市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专业素质培训和定期轮训,开展安全监管人员职业化改革试点。建立安全监管人员能力评价体系。探索建立资格准入制度,规范监管监察人员选拔、培养和考核激励等制度。完善安全监管监察实训体系和安监人员资格考试、强制培训和持证上岗机制。“从严治安”和“从优待安”并重,建立安全监管激励约束机制,将安全监管岗位作为后备干部挂职锻炼岗位,对安全监管人员实行特殊岗位补贴。   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模式。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分级,分级监管。对不同级别企业分别实施重点督促、治理隐患和整改提升。对事故风险等级高的企业、作业场所和设施设备实行信息化监管监控,推动安全监管模式从被动反应型向主动计划型转变、从人防人治向技防技治转变。   (三)强化事故风险管理体系   统筹规划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安全风险大的产业集中发展区域或专业园区,大力推行产业集中、集约、集群发展。把符合安全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全环保政策,对于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加强建设项目的审批和日常安全监管,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   淘汰危险落后生产能力,降低产业安全风险。强制推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工业、制造业和其他安全生产重点行业,提高工艺技术装备水平,促进安全产业发展。将不符合安全标准、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列入地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性淘汰。对采用危险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的小煤矿、小非煤矿山、小危险化学品、小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关闭。深化高危行业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监管制度,建立市、区县(自治县)二级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完善高危行业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健全隐患排查、挂牌整改、档案管理、追踪督办、后续评估等机制;重大隐患实行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三级政府挂牌限期督办、公告和整改评估制度。   (四)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建设国家(重庆)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中央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应急逃生实训基地,建设区域性物资储备库和县级储备库。三峡库区建立重大地质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推动社会、企业、家庭储备常用应急物资。建设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8个区域应急救援指挥分中心为支撑、市综合应急救援总队所属应急救援机构为骨干力量、应急救援专家队伍为人才支持、矿山与化工等企业专业队伍为区域力量、兼职队伍和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和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定期进行演练。加强应急保障装备设施建设,强制推广科技含量高、技术新、效果好的先进装备。根据产业结构和安全生产特点,分区域储备抢险救援物资。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联合处置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五)落实安全保障责任体系   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制。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严格“行政首长负责”制,“一把手”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村居、园区负责人对本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日常安全巡查制度。   落实部门责任制。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能,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具有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必须严格审批责任制,坚持“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审批前严格把关、审批后强化监管。 专栏14:“十二五”安全监管监察能力主要指标 到2015年,市、区县(自治县)、乡镇、村居四级安全监管体系形成,安全监管力量覆盖率达到100%;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重点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基本装备配备率达到100%;安全生产事故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六、完善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创建良好安全环境   (一)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   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搭建安全科技“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建设完善安全技术研究、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统计信息、考试考核、危险化学品登记、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测等安全监管监察技术支撑机构,开展技术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和装备等工作条件的标准化建设。加快安全生产重点实验室和研发试验基地建设, 以预防事故技术为主攻方向,开展事故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关键技术研究,推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充分发挥技术支撑机构、安全生产专家组、中介服务组织和有关协会学会的科技支持作用。开展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建设中国西部安全(应急)产业基地,重点培育安全监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防护、特种设备、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技术设备研发制造和安全技术咨询服务产业,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和产业结构。编制安全(应急)产品技术标准和目录。   (二)健全安全宣教培训体系   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加强安全法律宣传教育,树立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大力培育安全文化产业,打造安全文化精品工程。实施全民安全素质工程,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渝州行”、“安康杯”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安全宣传机构建设,购置宣传设备、引进宣传人才、开设宣传专栏。将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范畴。深入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发展示范区县创建活动。   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建设国家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西南实训基地,建立安全监管人员准入制度和执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进安全监管队伍资格化、专业化、职业化。依托高等院校培育研究生、本科、高职、中职等安全专业人才,加快建设重庆市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开展规模化、集约化教育培训。建设重庆安全技术考试考核基地,实现安全培训与考试考核分离。推进厂长资格化、班组长专业化、员工职业化,变企业招工为学校招生,变农民工为产业工人,形成学历教育与业务培训全覆盖体系。   (三)构建安全保障投融资体系   建立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安保互动”防灾防损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安全预防费用、风险抵押金收益等“四位一体”的政府安全专项资金投融资体系。推行安全经费超前投入、安全防范超前保障机制,推进实施全市安全投入“百亿工程”。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市级安全专项资金逐年递增500万元,区县(自治县)安全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递增10%以上;加强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企业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制度、责任保险制度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研究建立非煤矿山闭坑和尾矿库闭库安全保证金制度。推进社会资本参与,鼓励金融机构对安全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信贷支持,构建企业、政府、社会参与的投融资体系。   (四)完善社会化安全服务体系   完善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考试、注册和执业制度,培育和发展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推广“小政府、大中介、专家担纲”安全管理新模式,充分发挥社会安全中介组织、安全专家作用,为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决策咨询、安全标准制订、安全评价评估、安全检测检验、安全检查、事故抢险、事故调查、项目审查、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整治、安全培训等提供技术支撑。推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事故风险控制与安全管理。建立中小企业和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管理、技术服务托管模式; 积极探索并推行区县、乡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和提高服务质量。   (五)构建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服务体系   健全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机制,建设涵盖各区县(自治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投诉举报管理系统,开通24小时值守的“12350”举报投诉特服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公众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监督作用。 专栏15:“十二五”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主要指标 到2015年,培育一支由安全技术专家、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组成的6000人的安全技术职业队伍;安全工程(技术)及相关专业各类在校生达到2万人规模;安全(应急)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 第四章 重点工程与项目   一、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一)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推进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实现抽采瓦斯100%利用和煤层气开采产业化,以用促抽、以抽促安。   (二)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程   关闭治理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生态屏障区内的非煤矿山。治理尾矿库、大型采空区、露天采场边坡及排土场安全隐患,重点为无主尾矿库、采空区、露天采场边坡及排土场。   (三)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安全保障工程   采取超前投入、融资租赁等模式,加快实施全市通客运班车县乡公路危险路段生命工程建设。在易发生车辆翻覆、坠崖等恶性事故的路段设置路侧防护栏;在交叉口或急弯通视条件较差的路段设置反光镜,安装警示桩、防撞墩等。   (四)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建设全市危化品专业经营市场和综合仓储基地,在江北区建设主城区成品油专业仓储基地;在万州、涪陵、长寿、永川、黔江、秀山建设危化品区域物流中心和专业仓储设施,在其他区县(自治县)分别建设危化品经营市场和仓储设施。加强烟花爆竹事故隐患治理,在巴南区建设面向主城区的烟花爆竹仓储基地。在长寿、涪陵、万州、永川、綦江等危化品运输主要线路建设应急卸载基地。完善危化品专用运输车标准,依托重庆汽车生产企业,对全市危化品专用运输车实现统一购买、集中管理。   (五)房屋建筑白蚁危害治理及灾害控制惠民工程   控制白蚁危害及灾害发生,“十二五”期间每年完成1000万平方米重点公共建筑(政府部门办公点、学校、医院、机场、邮电通讯系统、重要旅游景区景点的建筑、重点宾馆酒店和娱乐场所等)、5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1000万平方米典型性民用住宅建筑的白蚁危害治理和灾害控制任务。   (六)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对重点监控设备、重点场所和重点工程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排查,开展电梯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推进老旧电梯改造“民生工程”,每年改造100台老旧电梯。   (七)校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制定安全环保校车标准,依托重庆校车生产企业,对全市校车实现统一购买、集中管理。   二、企业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   (一)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工程   推广应用低透气性煤层水力压裂等增透技术,增加煤层透气性,提高瓦斯抽采率。推广煤与瓦斯突出预警技术,提高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及处置能力。推广适应0.7m以下极薄煤层机械化开采及配套运输、支护装备,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推广应用井下重要设备自动监测和控制系统,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和控制自动化水平。推广应用三下安全开采技术,优选三下开采方案、保护措施及开采工艺,提高三下煤炭资源安全回收率。   (二)非煤矿山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   推广通风系统安全有效性分析方法、矿山控制爆破与安全预测、安全检测检验仪器设备等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   (三)危险化工工艺技术改造工程   完成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15类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自动化改造,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装置本质安全水平。   开展烟花爆竹重危工序生产装备升级改造,重点解决爆竹、烟花、引火线等产品生产中和烟火药自动混药装备,实现烟火药制造过程的人机隔离作业。   (四)重点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建设工程   3年内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完成煤矿、非煤矿山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建设。2年内完成危化品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9座以上客运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有条件的渔船全部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三、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一)安全生产科技与实验研发体系建设   依托重庆科技学院,建设国家职业危害实验基地,包括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价研究平台,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研究平台等大型工程科研实验基础条件建设内容。   建设1个市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科研机构,力争达到国家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科研机构水平。   依托煤炭科学总院重庆研究院,建设重庆烟花爆竹安全检测研究中心。依托市化工研究院,建设重庆市危险化学品鉴定及分类检测中心。发挥检测检验在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建设国家压缩天然气(CNG)气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ICT质量判定室、ICT检测试验车间配套设施。提升国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及科研工程中心能力,新建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西部)中心、国家起重机质量监督检验(西部)中心;加强特检中心万州分中心的基础设施及能力。   强化重庆市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测服务体系,建设主城区、涪陵、万州、黔江为片区的四个农机安全技术检测服务中心,建设一批区县(自治县)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监测网点。   建设重庆市房屋安全检测中心,完善办公和实验室基础条件,提升检测能力。   建设重庆市雷电灾害鉴定实验室,完善实验室基础条件,开展防雷安全试验与事故调查分析。   (二)中国西部安全(应急)产业基地建设   加强安全科技成果转化,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大力发展安全及应急产业,提高安全、应急装备水平。引进国内外安全行业的知名企业与品牌,以生产安全标志产品、应急救援产品、劳动防护用品、CNG相关装备、天然气化工装备、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电梯、高能效锅炉、换热器等为主体,以政策为导向、以投入为基础、以科技为支撑、以基地为平台、以市场为推手、以执法为保障,大力推广安全(应急)产品,打造集生产制造、交易物流、技术研发、培训演练、信息集成“五位一体”的中国西部安全(应急)产业基地。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考核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划,在重庆建设国家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西南实训基地。加快建设重庆市安全生产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安全技术考试考核基地,补充完善实训考试设备设施,强化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能力考试。   四、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控预警信息化建设工程   (一)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   依托“金安”工程(一期)专网及全市电子政务外网,构建全市安全生产政务网络,利用通信手段,建立应急指挥机构与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现场的语音、视频、决策支持数据的传输网络;建设CA认证中心,推广U―KEY认证模式,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网上办理及业务系统提供身份认证服务。对国家“金安”工程(一期)行政执法业务系统进行二次定制开发,通过移动通信技术手段实现现场执法;对“金安”工程(一期)业务系统进行二次定制开发,实现伤亡事故统计、行政执法统计、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数据申报等业务功能向乡镇(街道)延伸;建设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与工商、国土等部门数据交换系统,实现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前置条件的联网查询和数据比对服务。   (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二期工程建设   建设应急数据信息交换平台,完善全市事故灾难应急资源数据库,并与国家安监总局和市政府实施共享;按片区建设8套移动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利用区县(自治县)政府应急救援指挥大厅硬件设施设备,增加部署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所需软硬件设施,建设区县(自治县)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在全市高危行业企业部署应急救援终端,形成全市高危行业应急预案资源库,提升事故灾难预防和前期处置能力;建设重大危险源信息接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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