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黑龙江省 |
适用领域: |
食品卫生 |
生效日期: |
2009/09/29 |
颁布日期: |
2009/09/29 |
颁布机构: |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黑龙江省 |
适用领域: |
食品卫生 |
生效日期: |
2009/09/29 |
颁布日期: |
2009/09/29 |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垦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加强食品生产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质检食监[2009]70号)精神,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一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民心工程。省局于2009年2月27日下发了《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黑质技监食发[2009]58号)对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各市(地)局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明确辖区具体的整治目标、任务、责任和考核要求,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全力抓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二、突出重点,严格监管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特别执法队的作用,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加大监管力度。一查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原料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食品标签制度、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等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查重点产品,认真开展辖区乳制品、豆制品、炒货食品、酱油、葡萄酒等风险监测问题较多的重点食品的专项检查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食品安全。三查重点行业和地区,建立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对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案件要快查快办;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要及时上报;对违法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确保国庆期间食品安全。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重点围绕食品生产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做到知法懂法,共同关注食品安全,共同监督食品生产企业,让制假、售假等违法企业,无处生存,彻底消除。同时,通过新闻媒体适时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宣传质量安全可靠的品牌食品和生产企业,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让百姓吃上放心食品。
四、规范信息,按时上报
各市(地)局要建立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信息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整顿工作中各阶段全过程的文字材料、影像资料、相关报表等内容,并于每月25日前向省局上报整顿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案件查处、督查和评估考核等情况,重要信息随时报告。原黑质技监食发[2009]58号文件要求上报的信息不变。
联系人:张 超
联系电话:0451-87979196
邮 箱:hljspc1677@163.com
附件:1.黑龙江省发电[2009]94号《关于转发明电平共处[2009]180号的通知》(略)
2.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总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出动执法和检验检测人员(人次) 出动车辆
(台次) 检查企业数(家) 捣毁制假窝点(个)
检查产品
(批次) 受理投诉举报(起) 立案查处案件(起) 大要案或移送案件(起) 查获不合格产品货值(万元) 收缴罚没款
(万元) 下达整改通知书
(份) 吊(注)销生产许可证(个) 关闭不具备准入条件企业(家) 取缔小作坊(家) 在媒体暴光企业数(家) 帮扶企业数
(家) 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检测产品种类
(类、种) 检测样品批次 合格率
(100%)
企
业 小作坊
吊销 注销
填报人: 主管局长:
说明:1、认真填报各栏目数据,要写清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填报人及主管局长签字。
2、此表第一次上报当月数据,以后以月报形式累计上报。
3、月报,于当月的2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邮箱:hljspc16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