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南昌市 适用领域: 施工安全
生效日期: 2010/06/11 颁布日期: 2010/06/11
颁布机构: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南昌市
适用领域: 施工安全
生效日期: 2010/06/11
颁布日期: 2010/06/11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洪建发[2010]81号)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   根据全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的要求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赣建安[2010]11号)精神,结合我市当前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法的创新和发展。通过对在建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现企业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化、场荣场貌秩序化、现场防护标准化,促进施工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进而遏制建筑安全施工的发生,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望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施工企业进一步提高对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将其摆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明确目标任务。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典型引路、抓点带面、逐步推进”,现阶段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1、凡本市及外省驻昌有建筑工程的各特级、一级施工企业(工民建资质)每年必须创一个以上省级安全标化工程和南昌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二级施工企业每两年必须创一个以上南昌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对未完成目标的施工企业将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2、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视本辖区特级、一、二级施工企业的数量和工地的具体情况,确定创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数量目标。   三、强化推进措施。为指导和帮助施工企业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1、筹备编制《南昌市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达标实施手册》,作为全市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达标的基本依据和检查评比标准。   2、组织学习研讨班,促使施工企业掌握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方法、要点。   3、各县、湾里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抓好典型工地,每两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现场会”,组织施工企业及项目管理人员观摩学习。   4、组织施工企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到先进省、市参观学习,借鉴他们的优秀经验和做法。   5、对拟创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的工地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做到监、帮、促相结合。   6、组织推荐和评选省、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工作,通过媒体在全市树立典型,激励企业及安全生产工作者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切实保障建筑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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