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诚信评价标准(试行)
颁布机构: |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南昌市 |
适用领域: |
施工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0/08/27 |
颁布日期: |
2010/08/27 |
颁布机构: |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南昌市 |
适用领域: |
施工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0/08/27 |
颁布日期: |
2010/08/27 |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昌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诚信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洪建发[2010]110号)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诚信体系,加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南昌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诚信评价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南昌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诚信评价标准(试行)
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此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诚信体系是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的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诚信评价结果是诚信体系中重要诚信指数之一。安全生产管理诚信评价分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评价、工程现场安全管理评价、企业安全行为评价三部分,权重比分别为30%、20%、50%。安全生产管理诚信评价等级划分为:合格(总分≥75)、基本合格(总分≥60)、不合格(总分<60)三个等级。企业安全行为评价以考核期内安全生产管理诚信信息和各类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和工程现场安全管理评价以我委组织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考核为依据,其中工程现场安全管理评价按JGJ59-99标准评分。
安全生产管理诚信信息是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工程担保与保险、表彰评优等工作中,所采用的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之一,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当地建筑安全管理诚信信息平台上统一公布。其中,安全生产管理诚信评价结果每年更新一次;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
附件一:南昌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诚信评价汇总表
附件二:南昌市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评价表
附件三:南昌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行为评价表
附件一
南昌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诚信评价汇总表
企业名称 经济类型
资质等级 上年度施工产值 亿元 在册人数
评价分项 分项得分 权重比例 折算得分 总计得分
1 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评价 30%
2 工程现场安全评价(按JGJ59-99标准评分) 20%
3 企业安全行为评价 50%
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
评价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评价人员 评价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评价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施工企业在昌无工程项目,按第一和第三分项总分进行加权评分。
附件二
南昌市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评价表
序号 评价项目 评分标准
1 建立各级(企业、部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制定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并落实奖罚,建立档案。 不符合扣10分 □
基本符合扣2分□
2 企业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及项目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不符合扣10分 □
基本符合扣2分□
3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要求,按计划实施教育培训活动并建立培训档案。 不符合扣10分 □
基本符合扣2分□
4 三类人员经过安全考核合格,特殊工种人员经过安全培训。 不符合扣10分 □
基本符合扣2分□
5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落实安全劳保防护用品资金和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制定安全措施资金的报批程序,建立档案及支付台帐。 不符合扣10分 □
基本符合扣2分□
6 制定企业和项目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的时间和实施要求,按规定督促隐患整改并做好检查、处置和复查记录。 不符合扣10分 □
基本符合扣2分□
7 建立安全专项方案审批制度,对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要求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按照方案施工。 不符合扣10分 □
基本符合扣2分□
8 建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组织专家认证,建立监控档案。 不符合扣10分 □
基本符合扣2分□
9 建立设备安装(拆除)、验收、检查、检查、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建立设备管理台账。 不符合扣10分 □
基本符合扣2分□
10 制定建筑起重设备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建筑起重设备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台账。 不符合扣10分 □
基本符合扣2分□
11 制定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的控制管理制度,建立采购供应档案。 不符合扣10分 □
基本符合扣2分□
12 制定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的制度。 不符合扣10分 □
基本符合扣2分□
13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按“四不放过”原则实施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不符合扣10分 □
基本符合扣2分□
14 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小组或指定专门应急救援人员,项目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建立台帐。 不符合扣10分 □
基本符合扣2分□
分项扣分(百分制,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评分员: 年 月 日
附件三
南昌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行为评价表
序号 评价项目 增减分 实得分
1 企业良好行为 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扬,市级1次得3分;省级1次得5分;建设部1次10分。
2 通过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项大检查或督查,省级1次得5分;建设部1次10分。
3 被评为安全文明工地项目工程,地市级1个得3分;省级1个得5分;部级1个得10分(不重复计分)。
4 企业不良行为 发生安全事故,1起较大及以上事故扣30分,一般事故亡1人扣10分;瞒报再扣20分。
5 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县区级1次扣2分,地市级1次扣4分,省级1次扣5分,建设部1次扣10分。
6 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县区级1次扣3分,地市级1次扣5分,省级1次扣10分,建设部1次扣20分。
7 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下发市建安站停工整改通知书的1次扣2分,整改不符合要求(含不按时回复或被约谈)的1次再扣3分。
8 建筑起重设备未经产权备案或使用登记的1台次各扣2分,使用无“三证”的建筑起重设备1台次扣5分。
9 重大危险源未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进行论证的1次扣5分,施工过程中未按照方案施工,做到全过程监控的再扣5分。
10 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违法分包给无资质的分包单位的,1次扣10分。
11 日常抽查时,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登记在册的B、C类安全考核人员无故不在施工现在的每人每次扣1分。
12 施工企业拒不协助、配合有关建筑安全监督部门监督、检查的,或被依法责令停工整顿后擅自开工的,1次扣10分。
分项评分(基础分50分增减评分,良好行为加分、不良行为扣分,满分100,最低分0分,不计负分)
评分员: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