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意见
颁布机构: |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江西省 |
适用领域: |
化学品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0/06/04 |
颁布日期: |
2010/06/04 |
颁布机构: |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江西省 |
适用领域: |
化学品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0/06/04 |
颁布日期: |
2010/06/04 |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公司、省运管局、路政总队: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方案》(赣安监管二字【2009】133号)要求,运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经营资质、运输车辆资质、从业人员资质的管理,对已进入运输市场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责令整改或吊销运输经营许可证。危货企业要认真贯彻和落实运输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充分发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危货运输的安全监管工作。省运管局要切实维护好全省道路危货运输市场秩序。厅运输处负责指导监督。
二、进一步做好应急保障工作。运管部门要指导和监督危货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预案,加强日常监测监控,及时掌握动态。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等突发事件,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公路养护部门要及时做好事故路段的路面、护拦损毁维修工作。路政部门要做好清障施救工作,对事故车辆妥善转移处理。厅路航管养处、厅政策法规处负责有关协调指导。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要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结合危货运输工作重点,组织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运管部门要重点做好对驾驶员、押运员安全教育工作,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充分利用各收费站和公路可变信息屏进行减速、限速和安全行车提示。
附件: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意见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省化工工业发展迅速,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增加较快,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量日趋增多,导致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十分繁重,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仍时有发生。2009年3月6日,320国道玉山县岩瑞镇太平桥路段,连续发生四起翻车事故,其中一辆运输高浓度氟化氢的危险化学品槽罐车侧翻,驾驶员当场死亡,槽罐受损,存在泄漏的危险;2009年6月16日,赣定高速公路定南县境内发生一起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部分危险化学品货物泄漏;2009年6月30日福银高速黎川境内发生一起交通追尾事故,导致一辆运输环已酮的危险化学品槽罐车槽罐受损,环已酮大部分泄漏;2009年7月17日,南昌市昌东大道与南钢路交汇处,一辆运输盐酸的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发生侧翻事故,导致盐酸泄漏;2009年8月8日,昌九高速荷花垅互通路段一辆运输甲苯、二甲苯的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因车速过快转弯时车辆侧翻,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危险化学品货物大量泄漏;2010年3月6日,沪昆高速公路进贤段,一辆运输四氯化硅的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后轮胎起火,导致挂车12个轮胎全部烧毁,车架受损,未发生人员死亡和危险化学品泄漏。上述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开展救援工作,由于指挥正确,组织得力,密切配合,事故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均未造成次生灾害。但事故的发生也暴露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等问题。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现提出以下四点意见:
一、突出预防为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各地政府要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二是明确责任。县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和救援过程中,决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延误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对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突发事件应对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遏止和防范重特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应急管理,及时有效处置。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加强日常监测监控,及时掌握动态,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等突发事件,交警部门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立即报告事发所在地的当地政府,或者根据上级应急办的通报,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消防的应急处理;交警部门负责对事故车辆的应急处置、事故路段的交通管制和过路车辆的疏导;交通部门负责对事故路段的路面、护拦损毁维修、清障施救,对事故车辆的危险化学品转移及善后处理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对事故周边环境进行检测,对污染的环境进行应急处理;安监部门负责安全监管综合工作,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内的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理提供技术指导;质监部门负责对槽罐、气瓶等特种设备进行检测。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采取相应措施,做到快速反应、应对准确、处置果断的应急机制,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三、突出联合执法,加大监管力度。
2009年,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省安监局会同省公安厅、省交通厅及省质监局联合制订下发了《江西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细化了任务,提出了整治工作要求。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工作的职能作用,积极会同交通运管、公安交警等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和《江西省运输单位交通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四、突出责任落实,依法严肃查处事故。
一旦发生事故后,当地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务院下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的有关规定,成立相关部门牵头,有关单位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调查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必须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明确责任,依法责任追究,对事故应急处理不当,延误救援时机,造成次生灾害的,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