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加强震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颁布机构: |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陕西省 |
适用领域: |
化学品安全 |
生效日期: |
2008/07/18 |
颁布日期: |
2008/07/18 |
颁布机构: |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陕西省 |
适用领域: |
化学品安全 |
生效日期: |
2008/07/18 |
颁布日期: |
2008/07/18 |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震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8〕94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为了指导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抗震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我局根据国家总局的要求和近期调研情况,制定了《关于加强震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O八年七月十八日
关于加强震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给我省汉中、宝鸡、安康、西安等地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造成重大损失,部分企业发生了厂房、围墙倒塌,水塔、烟囱损毁,部分工艺管线、阀门断裂,一些重要设备基础倾斜、下沉等险情。地震发生后,省安全监管局配合国家总局及时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指导受灾企业抗震救灾和恢复生产,帮助企业对灾后出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排查、评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震灾区恢复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5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08〕114号)的要求,指导受灾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安全恢复生产,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专家组赴受灾企业现场调研的意见,现就地震灾区企业恢复生产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推动政府、企业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构造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继续深入排查地震引发的安全生产隐患
相关部门和企业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排查治理工作:一是排查地下管道(水管、气管、原料、成品输送管线、电力电缆管线)等各类管线的损毁情况,特别要注意对炼油厂管线、腐蚀物管线的排查,严防有害介质渗入地下,造成环境及安全事故。二是认真排查生产经营企业的设备、塔器等设施是否出现基础下沉、设备移位,压力容器或管道是否出现裂缝、变形等。三是排查企业供电、供水、供气、防雷、防汛等设施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四是排查压力容器是否超期未检、超期服役。重要的压力容器、设备、仪表、仪器等要聘请有资质的专业部门进行校验、测试和评估。五是对已查实的隐患要实行分级管理、挂牌督办制度,对于短期内难以治理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做到“方案、责任、期限、资金、应急”五落实。对于涉及生产工艺,主要设备设施发生变更的,要经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三、切实做好夏季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目前已进入夏季高温生产季节,企业应加强以下工作。一是抓好劳动、工艺、安全三项纪律,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落实从工人到企业负责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值班、巡检和领导带班制度。二是针对夏季高温、多雨等季节特点,认真检查企业设备降温、降压设施是否完善,做好厂内、厂外防洪、防汛设施的检修,检查企业高大塔器、易燃易爆工段的防雷电、防静电设施是否完善有效。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制定详实的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三是加强对危险工艺的安全管理,凡是涉及高温、高压及氧化、还原、硝化、碳化、氯化、氟化、聚合、裂解、重氮化等危险工艺的反应都要实现自动控制,并设置自动紧急停车系统,要制定危险工艺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岗位练兵,提高操作人员分析、处置异常工况的能力。
四、强化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
要做好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有序、扎实推进。要不断加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要协助、督促企业制定标准化推广的工作规划,解决标准化推广中遇到的问题,建立标准化安全工作体系。要严格按照条件做好标准化的达标考评工作,不耍花架子、不走过场,切实通过标准化的实施,达到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
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要不断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委会例会制度,主要负责人至少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研究安全对策、措施,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特别是做好三级入厂安全教育和反“三违”的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把“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要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要定期进行健康体检。要建立企业安全诚信制度,营造企业安全文化,不断提高广大员工责任意识、安全意识。销售或采购的危化品要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维护合法企业利益。
六、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
要大力开展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化活动,推动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提高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强力推行危化品企业实施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安全预防能力;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自动化控制技术,包括采用集散控制系统(DCS)、紧急自动停车系统(ESD)、安全联锁控制技术、阻隔防爆技术等,增强防范事故控制能力。
七、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危化企业的安全准入门槛。
要严格新建、改建、扩建危化品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制度,新建装置开车前,企业要制定完善的开车方案和应急方案。对没有按设计施工、施工质量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新建项目,必须立即整改。严格管理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查和发放工作,利用许可证换证机会,督促企业不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要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特殊工种等人员的安全培训。对从事危化品的安全评价人员,要进行安全法律、标准、业务的培训,不断提高安评报告的质量。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366号)要求,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专款专用。按照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69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建(2007)3号)的要求,足额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八、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对重大危险源要设置明确的安全标志和危害告知牌,并进行建档、登记,组织定期检查。要配备检测报警和监测装置,并逐步安装工业视频系统,使重大危险源处于有效的监控之中。要不断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抢险的组织领导,按职责分工,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做好企业消防、气防、通讯等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注意将企业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有关应急预案相衔接,并按要求及时把应急预案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