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关于调整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考试及实名制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

颁布机构: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杭州市 适用领域: 职业教育培训
生效日期: 2011/04/21 颁布日期: 2011/04/21
颁布机构: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杭州市
适用领域: 职业教育培训
生效日期: 2011/04/21
颁布日期: 2011/04/21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考试及实名制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 (杭建工发〔2011〕176号) 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2010年,我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实名制管理工作均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市全年累计培训6万余人,市区造价3000万元以上工地均实行了实名制管理。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的行业准入制度和实名制管理要求,巩固2010年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实名制管理工作成果,落实用人单位在人员培训和劳务用工管理上的主体责任,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劳务用工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主城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考试及实名制管理工作流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自主组织岗前培训与考试(简称"自培自考")   (一)前提条件。为保证各施工项目新录用人员能及时得到培训,加快岗前培训考试工作推进速度,确保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全员覆盖,凡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按规定创办并正常运作民工学校、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项目,均可由总承包企业统一申请登记设立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工作点。   (二)师资要求。开展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工作的企业应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专兼职岗前培训师资队伍。岗前培训师资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工程师以上职称,具有一定授课能力、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担任岗前培训师资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市建委统一组织的师资培训。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工作点在3个及以下的企业,专兼职岗前培训师资应不少于5人,其中企业自有师资不少于3人。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工作点在3个以上的企业,专兼职岗前培训师资应按每增加一个项目增加一人的原则进行配置。   (三)申请登记。开展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工作实行申请登记制,由各总承包企业对计划开展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工作的项目统一向市建管站办理申报登记手续(附表1、附表2)。市建管站自2011年4月25日起受理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工作点申报登记(联系科室:综合管理科,联系人:金远臻,电话:88035516)。因工程结束或其他原因需变更、增加岗前培训工作点、师资的,应以总承包企业为单位重新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四)培训与考试。各企业可采用市建委编印的《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教材》和《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电教片》作为岗前培训教材,也可参照前述教材结合本企业实际和工程需要自行修订,将建筑业从业人员新上岗及转岗前培训、以及三级安全教育等内容纳入到岗前培训工作中。培训总课时不得少于24小时。   岗前培训结束后,施工企业负责在"自培自考"工作点组织考试。试卷由市城建培训中心编写,由企业从"杭州建管网"(www.hzjgw.com)表格下载栏下载后自行印制。各施工企业应按要求做好考试的监督及试卷批阅工作,确保岗前培训工作质量。开展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工作的企业应及时收集整理所属项目开展岗前培训考试相关台帐资料,做好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统计工作。   (五)监督与管理。市建管站应及时对开展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工作的项目及企业进行公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监管机构应对各企业、各项目部开展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工作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于在"自培自考"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自培自考"工作要求情况的,一经发现应立即责令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具备"自培自考"条件的,由市建管站对相关企业通报批评并取消该项目"自培自考"资格。   不具备实行岗前培训"自培自考" 条件的企业或项目,仍由市城建培训中心统一组织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考试,具体操作流程保持不变。   二、主城区实行统一发放"建筑业作业人员信息卡"   (一)对经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或持有建筑业技术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作业人员,由施工企业(项目部)编制花名册(格式见附表3),经作业人员本人签字确认、企业(项目部)盖章确认。用工企业持经本人签字、企业盖章的花名册(附表3)、办理作业人员备案相关资料及作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到市建管站办理作业人员备案手续。其中不符合"自培自考"条件的施工企业(项目)人员花名册须加盖岗前培训考试组织机构公章。   (二)从2011年5月16日起,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作业人员,市建管站予以免费发放"杭州市建筑业作业人员信息卡"(以下简称"信息卡"),该卡为杭州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合格证明,同时用于杭州市主城区建筑业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可在主城区所有建筑工地流通使用,一人一卡,卡随人走。   (三)原持有《杭州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合格证》或其他职业资格证书,在主城区施工且已办理备案手续的作业人员,可由企业编制花名册,凭《杭州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合格证》或其他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领取"信息卡"。   (四)在各县(市)及萧山、余杭区施工的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考试合格的,仍发给《杭州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合格证》。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逐步推行统一发放实名制管理信息卡。   三、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实名制管理工作。岗前培训和实名制管理工作仍实行"总包负总责"制。各工程总承包企业要切实履行总包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岗前培训和实名制管理相关制度,督促并组织各分包企业作业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和考试,并实行实名制管理;各分包企业应服从总承包企业的管理并积极配合总承包企业开展相关工作。   (二)各施工企业要将岗前培训、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紧密结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通过实名制管理,摸清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底数和培训教育情况,针对不同人员的特点,深入认真开展岗前培训,确保培训的全覆盖;同时,要通过岗前培训宣传实名制管理的重要意义,让作业人员自觉养成刷卡上岗的好习惯。要通过系统管理,整合资源,互相借力,提升管理效能,达到"1+1〉2"的综合管理效果。   (三)各施工企业要切实提高岗前培训质量和效果,强化作业人员上岗基本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增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作业人员操作技能水平,绝不允许走过场或弄虚作假。企业应妥善保存本企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台帐(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培训教师、参加人员、培训内容等记录),并将其纳入民工学校的工作台帐进行统一管理。   (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监管机构在进行岗前培训、实名制管理和民工学校工作检查时,应抽查岗前培训工作台帐和作业人员领卡及刷卡考勤情况,对不认真开展岗前培训考试和实名制管理的企业和项目,根据情节,采取信用扣分、通报批评、停工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予以严格处理。   附件:   附件1:杭州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工作点申请登记表.doc   附件2:杭州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师资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3:杭州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暨申领杭州市建筑业作业人员信息卡人员汇总表.doc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杭州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工作点申请登记表 企业名称 (法人章)   联系人   联系手机   自有师资     人 外聘师资     人 “自培自考”工作点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造价(万元) 合同开工日期 合同竣工日期 联系人 联系手机 备注 1               2               3               4               5               市建管站审核情况 工程项目造价情况 □申请项目造价均为1000万元以上 □申请项目不符合工程造价要求 民工学校建设情况 □按规定创办并正常运作 □未按规定创办或未正常运作 实名制管理情况 □按规定实行实名制管理并上传信息 □未按规定实行实名制管理或未上传信息 是否同意设立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工作点 □是     □ 否 审核人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公章)   备注:1、本表以企业为单位进行填报。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市建管站保存,一份由申报企业保存;3、填报本表需同时提交纸质和EXCEL电子文档。联系电话:88035516,email:zhk401@163.com   附件:2   杭州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师资情况登记表 企业名称(法人章)   联系人   联系手机   师 资 基 本 信 息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或职称 职务 师资来源(对应□内打“√”) 授课内容(对应□内打“√”,可多选) 1           □自有 □外聘 □安全生产 □质量管理 □其他 2           □自有 □外聘 □安全生产 □质量管理 □其他 3           □自有 □外聘 □安全生产 □质量管理 □其他 4           □自有 □外聘 □安全生产 □质量管理 □其他 5           □自有 □外聘 □安全生产 □质量管理 □其他 6           □自有 □外聘 □安全生产 □质量管理 □其他 7           □自有 □外聘 □安全生产 □质量管理 □其他 8           □自有 □外聘 □安全生产 □质量管理 □其他 9           □自有 □外聘 □安全生产 □质量管理 □其他   填表人:            联系手机:                     填表日期:   备注:1、本表以企业为单位进行填报。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市建管站保存,一份由申报企业保存;3、填报本表需同时提交纸质和EXCEL电子文档。联系电话:88035516,email:zhk401@163.com   附件:3   杭州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考试   合格暨申领“杭州市建筑业作业人员信息卡”人员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考试单位(公章):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岗前培训 考试地点 信息卡申 领人签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备注:   1、本表由企业汇总上报,填报本表需同时提交纸质和EXCEL电子文档。联系电话:88035516,email:zhk401@163.com。   2、申领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信息卡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持有各类资格证书的人员无需填写培训及考试地点栏,但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领信息卡的作业人员须由本人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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