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确定进网作业电工范围的通知
颁布机构: |
北京市劳动局、供电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适用领域: |
电气安全 |
生效日期: |
1993/04/17 |
颁布日期: |
1993/04/17 |
颁布机构: |
北京市劳动局、供电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适用领域: |
电气安全 |
生效日期: |
1993/04/17 |
颁布日期: |
1993/04/17 |
北京市劳动局、供电局关于确定进网作业电工范围的通知
(京劳保发字[1993]76号 1993年4月17日)
各区、县劳动局、供电局、市属各局、总公司安技处、动力处:
经北京市劳动局和北京供电局协商,现对进网作业电工范围作如下划定:
凡在与北京供电局电网直接相连的变配电室受(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值班的电工以及直接负责上述作业的电气技术人员,均确定为进网作业范围。
请各企业认真确定本单位进网作业人员,并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于5月31日前表送北京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