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生效状态: 作废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大气环境
生效日期: 2007/06/18 颁布日期: 2007/06/18
颁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生效状态: 作废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大气环境
生效日期: 2007/06/18
颁布日期: 2007/06/18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7]43号) 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市属机构:   目前正值麦收季节,为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切实保护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有关区、县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要强化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乡镇,切实抓紧抓好。   二、深入宣传,积极引导   要通过灵活多样、通俗易懂的形式,深入宣传露天焚烧秸秆带来的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等危害,营建良好的社会氛围,使秸秆禁烧工作真正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   三、加强检查,确保落实   各有关区、县政府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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