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本市部分道路禁止载货汽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
颁布机构: |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适用领域: |
化学品安全 |
生效日期: |
2008/07/20 |
颁布日期: |
2008/07/14 |
颁布机构: |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适用领域: |
化学品安全 |
生效日期: |
2008/07/20 |
颁布日期: |
2008/07/14 |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本市部分道路禁止载货汽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
为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及各项赛事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7月20日起至9月20日止,对本市部分道路采取禁止载货汽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设置奥林匹克专用车道的道路,每日6时至24时,禁止载货汽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现有措施为昼夜禁行的道路仍执行现有禁限时间)。奥林匹克专用车道设置在环路、快速路、高速公路主路的,主路采取以上禁限措施,辅路仍执行现有交通管理措施。
二、下列道路,每日6时至24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1.安立路(仰山桥桥下路口至小关路口);
2.东五环路主路(五元桥至平房桥);
3.东单三条(东单北大街至王府井大街);
4.校尉胡同(东单三条至金鱼胡同);
5.东单北大街(金宝街西口至东单路口);
6.复兴路(五棵松桥至玉泉路路口);
7.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八角西街南口)。
特此通告。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