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适用领域: |
建设项目评价与许可 |
生效日期: |
2007/09/24 |
颁布日期: |
2007/09/24 |
颁布机构: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适用领域: |
建设项目评价与许可 |
生效日期: |
2007/09/24 |
颁布日期: |
2007/09/24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京建施〔2007〕1064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提高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将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延期企业审查范围
(一)下列建筑施工企业,市建委将重新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具体名单,市建委另行通知:
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
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市或区县建委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的;
5.市建委因其它原因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属于第(一)项规定的应当重新审查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经市建委同意,可以不再对其进行审查。但此类企业仍需提交本通知规定的有关申请材料。市建委将从中随机抽取部分企业,审查其安全生产条件。
二、延期审查工作内容、程序
(一)申请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企业应当向市建委提出延期申请。
为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有序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各企业可登录www.bjjs.gov.cn网站,在网页上的“办事大厅”中报名。各申办单位根据网上回馈的办证时间到市建委施工安全管理处105房间办理。
1.需要进行重新审查的企业,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申请表(附件一)。
(2)建筑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准延期之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有效期之内)复印件、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及操作规程目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应根据本企业机构设置情况制定,可参照下列岗位设定)。
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定代表人、经理、安全生产副经理、总工、总会计师、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工程质检员、安全员、班组长等。
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计划部门、技术质量部门、安全部门、设备部门、劳动部门、教育部门、保卫消防部门、材料部门、财务部门、行政卫生部门等。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等。
操作规程:本企业施工主要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目录 。
(4)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5)安全管理机构: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规定的文件(包括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书)。
(6)安全培训及考核: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将本年度安全考核情况填入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二)。
(7)工伤保险:提供本企业人员(含合同工、临时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缴费凭证、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等复印件(需交验原件)。
(8)塔式起重机检测记录:本企业自有塔式起重机检测的汇总表(附件三)。
(9)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措施包括: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2.个人防护措施;3.安全检查措施。(针对本企业施工特点,对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例如由防水作业和地下管道有毒气体作业引起的职业中毒、水泥粉尘在封闭环境及电焊作业引起的尘肺等)。
(10)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根据本企业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高度超过20米的大型脚手架;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吊蓝架;6.5米高的满堂红脚手架;2.深度超过1.5米的沟槽和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土方开挖施工作业(含人工扩孔桩作业);3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安装、顶升、拆除作业;4.起重吊装作业;5.装饰工程的消防安全;6.地下暗挖作业;7.盾构作业;8.爆破、拆除作业。
(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供公司级的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突发事故的报告与应急救援的启动程序;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名单;救援的器材、设备等。
(12)在施项目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详细地理位置、项目概况、项目经理的姓名、项目经理的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开工时间、工程进度等内容。
申请材料中的(1)至(12)项内容,均用A4纸进行打印和复印,并在首页建立文件目录,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申请材料只需提交1份)。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时,需要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
2.不需要进行重新审查的企业,提交上述第(1)、(2)项材料。如果第(3)至(11)项内容有所变动,企业应当提交相应的书面材料。
企业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
市建委对属于本次延期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的企业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企业应及时补正并重新申报;对不属于本次延期范围或者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
(三)审查
对于需要重新审查的企业,市建委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随机对企业1到2个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抽查。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对于不需要进行重新审查和经重新审查合格的,准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延期,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可再次提出延期申请。
(四)发证
1.对于准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市建委通知企业交回全部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并换领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不变,副本采用新的样式。
2.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新审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全部采用新的副本;对于尚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可以使用原来的副本,待有效期满准予延期后再换领新的副本。
(五)期限
对于需要进行重新审查的企业,市建委自受理之日起在4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其他不需要进行重新审查的企业,市建委自受理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发证工作。
三、监督管理
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一: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申请表(略)
附件二:本企业本年度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略)
附件三:塔式起重机检测记录(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