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实施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2010修订)

颁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作废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10/04/26 颁布日期: 2010/04/26
颁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作废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10/04/26
颁布日期: 2010/04/26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 (京政发[2010]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总体应急预案》是本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本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实施《总体应急预案》,对于全面履行政府职责,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首都安全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从构建符合世界城市特点应急管理体系的高度,紧紧围绕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任务,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狠抓落实,并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完善首都城市公共安全长效机制;建立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提升突发事件综合防范能力;完善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应急指挥科技水平;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水平;强化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抓好面向全社会的应急宣传教育,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社会动员能力,努力使本市应急管理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总体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京政发〔2005〕17号)即行废止。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10年修订) 目录   1 总则   1.1 北京市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性   1.2 北京地区突发事件的现状、特点及发展趋势   1.3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4 目的和依据   1.5 适用范围   1.6 事件等级   1.7 北京市应急预案体系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   2.2 办事机构   2.3 专项指挥机构   2.4 专家顾问组   2.5 区县、重点地区应急机构   2.6 基层应急机构   3 监测与预警   3.1 监测   3.2 预警   3.3 监测与预警支持系统   4 应急处置与救援   4.1 信息报送   4.2 先期处置   4.3 指挥协调   4.4 处置措施   4.5 现场指挥部   4.6 响应升级   4.7 社会动员   4.8 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4.9 应急结束   5 恢复与重建   5.1 善后处置   5.2 社会救助   5.3 保险   5.4 调查评估   6 应急保障   6.1 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6.2 应急队伍保障   6.3 通信保障   6.4 交通运输保障   6.5 物资保障   6.6 医疗卫生保障   6.7 治安保障   6.8 人员防护保障   6.9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6.10 气象服务保障   6.11 资金保障   6.12 技术开发与储备   6.13 法制保障   7 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教育   7.2 培训   7.3 应急演练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缩写语的说明   8.2 监督检查与奖惩   8.3 预案管理   9 附件   9.1 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目录   9.2 市级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9.3 北京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框架图 1 总则   1.1 北京市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性   1.1.1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的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   1.1.2 北京位于华北地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地处Ⅷ度高地震烈度地区,水资源短缺,受多种气象灾害影响,存在诸多产生突发事件的自然条件。北京是特大型城市,人口稠密、建筑密集、经济要素高度积聚,政治、文化及国际交往活动频繁;北京城乡发展不平衡,中心城区经济社会活动集中,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多,远郊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存在诸多产生突发事件的社会因素。   1.1.3 北京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已超过1万美元,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的成功举办为标志,北京的发展已经进入了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新阶段。制定本预案,对于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增强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实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建设目标,构建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具有重大意义。   1.2 北京地区突发事件的现状、特点及发展趋势   1.2.1 北京是一个突发事件频发的城市,主要突发事件可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23分类、51种(见表1)。   表1 北京地区主要突发事件 4大类 分类 主要种类 自   然   灾   害 水旱灾害 水灾  旱灾 气象灾害 气象灾害(暴雨、大风、沙尘暴、浓雾、冰雪、雷电、冰雹、高温等) 地震灾害 破坏性地震 地质灾害 突发地质灾害(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生物灾害 突发林木有害生物事件  植物疫情  外来生物入侵 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 事   故   灾   难 工矿商贸企业等安全事故 危险化学品事故  矿山事故  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 火灾事故 火灾事故 交通运输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  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  公共电汽车运营突发事件  铁路行车事故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 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 供水突发事件  排水突发事件  电力突发事件  燃气事故  供热事故  地下管线突发事件  道路突发事件  桥梁突发事件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公网、专网、无线电) 事   故   灾   难 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 人防工程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 核事件与辐射事故 辐射事故  核事件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重污染天气  突发环境事件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传染病疫情 重大传染病疫情(鼠疫、炭疽、霍乱、非典、流感等)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 食品安全事件  职业中毒事件 动物疫情 重大动物疫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 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药品安全事件 社   会   安   全   事   件 恐怖袭击事件 恐怖袭击事件 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 经济安全事件 生活必需品供给事件  粮食供给事件  能源资源供给事件  金融突发事件 涉外突发事件 涉外突发事件 群体性事件 上访、聚集等群体性事件  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  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 其他 新闻舆论事件  旅游突发事件   1.2.2 北京地区突发事件以频发的非自然因素为主,灾害种类多、损失重、影响大、连发性强、处置难度大,特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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