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 (京政发[2010]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总体应急预案》是本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本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实施《总体应急预案》,对于全面履行政府职责,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首都安全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从构建符合世界城市特点应急管理体系的高度,紧紧围绕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任务,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狠抓落实,并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完善首都城市公共安全长效机制;建立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提升突发事件综合防范能力;完善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应急指挥科技水平;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水平;强化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抓好面向全社会的应急宣传教育,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社会动员能力,努力使本市应急管理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总体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京政发〔2005〕17号)即行废止。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10年修订) 目录 1 总则 1.1 北京市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性 1.2 北京地区突发事件的现状、特点及发展趋势 1.3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4 目的和依据 1.5 适用范围 1.6 事件等级 1.7 北京市应急预案体系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 2.2 办事机构 2.3 专项指挥机构 2.4 专家顾问组 2.5 区县、重点地区应急机构 2.6 基层应急机构 3 监测与预警 3.1 监测 3.2 预警 3.3 监测与预警支持系统 4 应急处置与救援 4.1 信息报送 4.2 先期处置 4.3 指挥协调 4.4 处置措施 4.5 现场指挥部 4.6 响应升级 4.7 社会动员 4.8 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4.9 应急结束 5 恢复与重建 5.1 善后处置 5.2 社会救助 5.3 保险 5.4 调查评估 6 应急保障 6.1 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6.2 应急队伍保障 6.3 通信保障 6.4 交通运输保障 6.5 物资保障 6.6 医疗卫生保障 6.7 治安保障 6.8 人员防护保障 6.9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6.10 气象服务保障 6.11 资金保障 6.12 技术开发与储备 6.13 法制保障 7 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教育 7.2 培训 7.3 应急演练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缩写语的说明 8.2 监督检查与奖惩 8.3 预案管理 9 附件 9.1 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目录 9.2 市级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9.3 北京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框架图 1 总则 1.1 北京市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性 1.1.1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的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 1.1.2 北京位于华北地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地处Ⅷ度高地震烈度地区,水资源短缺,受多种气象灾害影响,存在诸多产生突发事件的自然条件。北京是特大型城市,人口稠密、建筑密集、经济要素高度积聚,政治、文化及国际交往活动频繁;北京城乡发展不平衡,中心城区经济社会活动集中,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多,远郊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存在诸多产生突发事件的社会因素。 1.1.3 北京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已超过1万美元,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的成功举办为标志,北京的发展已经进入了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新阶段。制定本预案,对于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增强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实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建设目标,构建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具有重大意义。 1.2 北京地区突发事件的现状、特点及发展趋势 1.2.1 北京是一个突发事件频发的城市,主要突发事件可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23分类、51种(见表1)。 表1 北京地区主要突发事件 4大类 分类 主要种类 自 然 灾 害 水旱灾害 水灾 旱灾 气象灾害 气象灾害(暴雨、大风、沙尘暴、浓雾、冰雪、雷电、冰雹、高温等) 地震灾害 破坏性地震 地质灾害 突发地质灾害(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生物灾害 突发林木有害生物事件 植物疫情 外来生物入侵 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 事 故 灾 难 工矿商贸企业等安全事故 危险化学品事故 矿山事故 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 火灾事故 火灾事故 交通运输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 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 公共电汽车运营突发事件 铁路行车事故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 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 供水突发事件 排水突发事件 电力突发事件 燃气事故 供热事故 地下管线突发事件 道路突发事件 桥梁突发事件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公网、专网、无线电) 事 故 灾 难 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 人防工程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 核事件与辐射事故 辐射事故 核事件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重污染天气 突发环境事件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传染病疫情 重大传染病疫情(鼠疫、炭疽、霍乱、非典、流感等)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 食品安全事件 职业中毒事件 动物疫情 重大动物疫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 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药品安全事件 社 会 安 全 事 件 恐怖袭击事件 恐怖袭击事件 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 经济安全事件 生活必需品供给事件 粮食供给事件 能源资源供给事件 金融突发事件 涉外突发事件 涉外突发事件 群体性事件 上访、聚集等群体性事件 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 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 其他 新闻舆论事件 旅游突发事件 1.2.2 北京地区突发事件以频发的非自然因素为主,灾害种类多、损失重、影响大、连发性强、处置难度大,特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