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与进货验收登记册和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

颁布机构: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江苏省 适用领域: 食品卫生
生效日期: 2007/10/24 颁布日期: 2007/10/24
颁布机构: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江苏省
适用领域: 食品卫生
生效日期: 2007/10/24
颁布日期: 2007/10/24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与进货验收登记册》和《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的通知 (苏卫办监督〔2007〕25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为扎实推进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与进货验收行为,强化餐饮单位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卫生部、省政府和我厅有关文件精神与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与进货验收登记册》和《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登记册》和《承诺书》),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做好《登记册》及《承诺书》的贯彻使用和监督指导工作,要求辖区内所有餐饮单位认真做好食品采购索证与进货验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各项职责,主动签署《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并在店堂内张贴明示,以推动餐饮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   为方便各地工作,根据各市餐饮单位基数,我厅统一印制了首批《登记册》和《承诺书》,并委托印刷厂直接发往各市,如有何问题,可直接与印刷厂联系,联系人:李玲莉,联系电话:025-83346821,13951643222。   附件:1、江苏省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与进货验收登记册(样式)   2、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样式)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江苏省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与进货验收登记册   单位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保 管 人               江苏省卫生厅印制 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和验收卫生管理制度   1、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验收以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2、进行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1)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酒、饮料、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2)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水产品、禽蛋等);(3)食品添加剂(如亚硝酸盐、酵母、色素、食品品质改良剂及处理剂等);(4)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必须索证的其他产品。   3、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4、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食品时,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合同。   5、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按照生产批次向供货商索取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非批量采购食品时,索取购物凭证。   6、采购食用农产品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   7、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8、采购食品添加剂时,查验该产品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食品卫生许可后购买,并索取购物凭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9、采购的食品在食品入库和/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符合后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入库和/或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注明处理方式。   10、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 填 写 说 明   一、根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江苏省食品索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餐饮单位采购食品原料时应按照有关要求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验收记录,便于溯源。   二、餐饮单位应按照本册的要求如实填写登记相关索证信息,不得涂改或作虚假记录,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三、索取的相关证件、票据应妥善保存,并与本册内容相对应,便于核查。 进货日期 食品(原料) 名称 规格 生产日期或批号 数量 供货商 索证类型(有√  无×) 产品保质期限至 食品与购货证明一致性(是√否×) 验收人 备注 年 月 日 卫生许可证 检验(疫)合格证明 购货凭证 其他 年 月 日                                                                                                                                                                                                                                                                                                                                                                           注:备注中注明索证资料保存地点以及验收不合格食品处理方式。   附件2: 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食品,是每个餐饮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作为食品卫生责任主体,我(们)深知,食品卫生安全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建立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我(们)将通过一切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对社会和消费者负责,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在此郑重向社会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江苏省食品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及各项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增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2、保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认真执行每日卫生检查制度。   3、保证具备持续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的卫生设施和环境条件,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保证建立原料(食品)购进索证、检查验收、记录制度,建好食品购销台账。不购进、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原(辅)料或食品,决不采购渠道不明、私屠滥宰、注水、病死、毒死以及无证、无票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   5、对生产经营的食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造成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保证及时召回。   6、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监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业主):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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