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车载终端生产企业的通知

颁布机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化学品安全
生效日期: 2007/01/30 颁布日期: 2007/01/30
颁布机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化学品安全
生效日期: 2007/01/30
颁布日期: 2007/01/3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考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车载终端生产企业的通知 (危化函[2007]14号) 广州朗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强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为促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平台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车载终端(以下简称"车载终端")生产、使用市场秩序,经研究,定于2007年2月3日至6日对车载终端通过型式检验的生产企业进行考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二)满足《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车载终端》(AQ3004-2005)要求的产品生产必要的技术文件和工艺资料;   (三)具有满足生产需要的技术人员和具备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所需的场所;   (四)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和检验设备、设施和手段;   (五)具备满足需要的安装、维护和售后服务能力;   二、考核的单位和日期   1.广州朗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月3、4日   2.深圳华强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2月5、6日   三、考核组成员   组长:张秋和 国家安全生产北京危险品运输监控设备检测检验中心 副主任 高工   成员:陆 旭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 主任科员   王南光 国家安全生产北京危险品运输监控设备检测检验中心 研究员   四、考核方式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听取企业关于车载终端生产、检测、质量管理等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二)现场检查,随机抽检。察看生产设备、设施、工装、关键元件购买和发放、产品试验和检验、包装和发货等过程控制。抽取1至2个产品现场测试。   二00七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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