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出重拳!电化学储能安全迎来"全链条护航"新机制

时间:2026-01-12 11:22:13 浏览:207

政策核心看点深度拆解

随着新能源产业的高速发展,安全风险防控成为关乎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命题。为切实落实电化学储能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全产业链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构建新型储能安全发展的制度保障体系,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标志着管理思路的转变,要求对储能项目实行从项目前期论证、中期监管到后期运行,甚至退役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明确了各部门“三管三必须”的监管责任,填补了交叉地带的监管空白。


政策核心要点

1、提升电池系统本质安全水平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快电池本体安全研究,推进电化学储能电池技术进步,规范电池系统设计和生产制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电池产品生产销售,维护市场秩序,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通过电池本体技术研发(工信部主导)和产品规范(市场监管),强化电池系统的本质安全,从源头降低风险。

2、开展电化学储能项目安全条件和设施论证评价

项目单位强化项目安全管理,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对电化学储能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并备查;在竣工或试运行完成后对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项目投运一定时间后开展安全后评价,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安全可靠。

项目单位需在规划、建设、运行、退役各阶段落实安全措施,要求可行性研究阶段安全分析、竣工后安全检查、投运后安全后评价,形成闭环管理。

3、进一步完善电化学储能相关标准规范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能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施工、验收、并网、运行等相关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规范,加强与储能电池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衔接应用。消防救援部门制定消防管理、火灾监测预警等标准规范。

多部门联合制定覆盖设计、施工、验收、消防等环节的标准,强调与电池产品国标衔接,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4、落实电化学储能项目安全监管责任

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所有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须依法依规实施备案。项目备案机关备案时,在备案文件中明确项目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落实项目安全监管责任。已备案的项目,应尽快逐项补充明确项目安全监管责任。

明确"三管三必须"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项目备案时同步明确安全监管责任主体,落实属地及行业监管。

5、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

能源主管部门加强与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开展联合调研、培训、检查、执法等。加强电化学储能建设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及时通报重大问题和情况。推动建立电化学储能火警信息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

能源、应急、工信、消防等多部门联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处置机制,解决储能安全管理的跨领域复杂性。

6、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电化学储能项目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筹做好项目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及退役全过程安全管理。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筑牢项目安全根基,加强现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应急能力建设,保障安全运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企业需落实"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投用),强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和应急能力。

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时代浪潮中,安全绝非发展的阻碍因素,而是推动产业升级的关键动力。此次举措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储能安全管理工作迈入系统化、精细化的全新发展阶段。这不仅为规模达万亿级的储能市场装上"安全阀",也为新能源消纳提供坚实保障。安全筑基,方能行稳致远!

来源:中科久安
本文仅作分享,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更正/删除

登录合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