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征求意见稿)》,将代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43500-2023)。
关于公开征求《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管理体系要求(征求意见稿)》标准意见的函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安委〔2025〕2号)要求,应急管理部执法工贸局组织修订了《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推荐性国家标准(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反馈意见请填写《应急管理标准项目征求意见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tc288msc@163.com。联系人及电话:王艳,010-64897804。
附件:
1.《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应急管理标准项目征求意见表
应急管理部执法工贸局
2025年2月24日
新标概况
标准规范框架设置了一级要素10个、二级要素40个、三级要素31个。
(1)领导作用
要素内容:包括安全领导力、安全承诺、安全决策和安全履职评价4个二级要素。
要素变化:新增“领导作用”一级要素,及所包含的“安全领导力”“安全承诺”“安全决策”“安全履职评价”4个二级要素。
要素特点:一是突出强调了企业各级领导要发挥领导作用,通过各级领导的示范引领,激发从业人员安全防范的内生动力,使其自觉规范安全行为,推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地执行,以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强调企业各级领导应深入现场一线,了解现场情况,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三是要求企业应当基于合规义务和风险管控要求,注重运用科学方法和手段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测,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四是规定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安全履职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促使领导干部在岗位上对安全生产履职尽责。
(2)基础保障
要素内容:包括组织保障、责任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科技保障和数智保障6个二级要素。
要素变化:新增“基础保障”一级要素、“科技保障”二级要素。
要素特点:一是总结凝练了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要求,包括组织保障、责任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科技保障、数智保障六个方面;二是将“研究审议安全生产合规评价报告”纳入安委会职责, 以促使安委会更加关注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三是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纳入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强化了业务部门和班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四是提出的“科技保障”“数智保障”要求,旨在要求企业紧追当前科技发展趋势,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利用先进技术解决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难题,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3)总体策划
要素内容:包括理念、目标、合规管理、全员参与、信息沟通5个二级要素。
要素变化:新增“理念”“合规管理”“信息沟通”二级要素。
要素特点:一是将企业安全方针、安全使命、安全原则、安全愿景、安全目标等内容总结凝练形成本单位的安全理念,有助于企业从业人员将安全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的良好机制;二是增强信息沟通的顺畅性,确保风险及时发现和有效应对,提升管理效率、促进团队协作。
(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要素内容:包括一般要求、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4个二级要素。
要素变化:新增“一般要求”二级要素。
要素特点:一是强调了企业应关注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并要求将其纳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文件;二是借鉴《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要求,企业应参考风险目录,上报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及其管控措施;三是参考《HSE管理体系 第1部分 规范》(Q/SY 08002.1-2022)要求企业应定期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效果进行评价,并在评价结果中衔接至隐患排查治理。
(5)隐患排查治理
要素内容:包含一般要求、隐患排查和隐患治理3个二级要素。
要素变化:新增“一般要求”二级要素。
要素特点:一是强调了主要负责人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职责,明确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排查依据,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并督促落实治理情况;二是依据《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新增了企业建立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要求,扩充了隐患排查途径。
(6)人员管理
要素内容:人员管理包括人员准入、安全资格、安全培训、行为管控四个二级要素。
要素变化: 新增“人员准入”“安全资格”“资源配置”“行为规范”“行为观察”“安全行为激励”“不安全行为管控”二级要素。
要素特点:一是明确从业人员安全准入要求,从源头上确保从业人员的综合安全素质和能力符合岗位要求;二是鼓励企业开展多元化的培训手段,提高培训效果;三是对企业提出正向激励要求,引导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7)现场管理
要素内容:包括作业环境与条件、设备设施、危险作业、异常处置、变更管理、相关方管理6个二级要素。
要素变化:增加“危险作业”“异常处置”“变更管理”3个二级要素,新增“一般要求”1个三级要素。
要素特点:增加危险作业、异常处置,作为 “第三道防线(应急处置与救援)”的前向延伸。
(8)应急管理
要素内容:包括一般要求、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和应急恢复4个二级要素。
要素变化:新增“一般要求”和“应急恢复”2个二级要素。
要素特点:一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增加了应急恢复环节,完善了全流程应急管理;二是要求企业根据应急预案编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处置卡,提高应急响应效率、保障人员安全;三是将自然灾害纳入应急管理要求,提升企业应对自然灾害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9)检查评价
要素内容:包括安全检查和绩效评价2个二级要素。
要素变化:新增“检查评价”1个一级要素,“安全检查”1个二级要素。
要素特点:一是新增安全检查要求,进一步理顺了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关系;二是调整企业管理体系评价方式,统一纳入绩效评价范围,为企业减负。
(10)持续改进
要素内容:包括事件管理和评审改进2个二级要素。
要素变化:新增“未遂事故”1个三级要素。
要素特点:一是增加未遂事故管理要求,将未遂事故管理提升到与事故管理同等重要的地位,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二是明确对目标完成、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合规评价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评审要求,确保活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三是促进企业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自我改进机制,形成内驱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
来源: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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